全民退休保障

全民退休保障

全民退休保障,簡稱全民退保,是所有年齡達至某一個歲數,符合某個居住年期的公民,不論收入都獲得一個基本退休金,亦可稱為老年金。

全民退休保障是一種香港社會福利制度,當市民到達退休年齡便能無條件地從政府取得固定金額,應付生活開支。全民退休保障的原則是以稅收和工作人口的供款,為長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是解決人口老化的方案,但工作人口與退休人口的比例和社會的經濟成長率將影響制度的可行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民退休保障
  • 外文名:Universal Retirement Protection
背景介紹,發展,分類,

背景介紹

香港人口老化的速度愈來愈快,據統計處的推算,在2010年香港65歲及以上的長者人數達92萬人,占香港人口13%,到2039年人口老化最高峰時,長者人口會達249萬,占人口28%。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的研究估計,香港長者貧窮率高達三成,現時三名長者中便有一名處於貧窮,反映長者貧窮的現象嚴重。

發展

1978年10月1日,香港政府再將領取高齡津貼年齡下調至70歲。1988年,高齡津貼分為兩級,70歲以上稱之為高額高齡津貼,70歲以下為普通高齡津貼。普通高齡津貼之領取年齡,由1988年的68歲,逐年減至1991年的65歲,並需要入息與資產審查。而由1989年開始,高齡津貼的調整亦與通脹掛勾。
2007年10月的曾蔭權施政報告中,提及要考慮就高齡津貼是否增加,及應否引入經濟審查,引起了一個小政治風波,曾蔭權受到社會上的批評,最後在無奈中,將當時的高齡津貼由705元增加至一千元,並放棄了引入經濟審查的考慮。
1991年11月香港政府在教育統籌科下成立內部工作小組,探討中央公積金以外的強制供款的退休保障制度;並於1992年10月推出有關公眾諮詢檔案。不過,第二年政府在年底作出180度轉變,並於1993年12月15日宣布有意推行一項全民退保計畫,及於1994年7月12日開始進行諮詢。但由於包括中國政府在內的各方反對,政府放棄有關建議,再探討強制性私營公積金制度(簡稱強積金),結果於1995通過相關法例,並於2000年正式推行。
社會保障學會於2000年提出三方供款老年退休金計畫,爭取全民退休保障聯席在2005年提出的「全民養老金方案」,近年的有公共專業聯盟在2011年提出的全民老年退休金方案、工聯會於2013年提出的「綜合退休保障方案」等等。
2012年為行政長官選舉。梁振英當選,在就任行政長官的第一次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2012年7月16日),便提出成立長者生活津貼(即政綱中的特惠生果金)。這個計畫便正是2002年胎死腹中的特惠生果金翻版。同年年底,政府成立扶貧委員會,其中一項主要工作,便是探討如何改善退休保障制度。
2013年中,扶貧委員會委託了香港大學周永新教授,就坊間提出的退休保障建議作出研究。一年後,周永新提交報告書,並建議透過新增專項薪俸稅,設立無需經濟審查的全民老年金。

分類

全民退休保障的供款分為三大部分,包括政府、僱主及雇員。
首先是政府的供款,包括:
1、綜援用於65歲及以上受助人標準金額的開支;
2、生果金的開支;
3、一筆過撥款的500億種子基金
其次是僱主的供款分兩個部份:
1、僱主的供款比率為雇員每月薪金的2.5%;
2、盈利高於2000萬的企業,每年額外繳交約1.9%的利得稅。為了減輕僱主的供款負擔,建議將僱主的強積金供款水平相應減少一半。
供款的第三部份來自雇員,供款比率為每月薪金的2.5%。為了減輕雇員的供款負擔,建議將雇員的強積金供款水平亦相應減少一半。根據此安排,僱主與雇員每月就退休計畫供款的總金額將維持不變。
這方案利用人口尚未完全老化的十五年視窗期,由2006年至2021年,養老金的供款較支出多,連同500億種子基金作為計畫的儲備。在2021年至2046年期間,老年人口比例迅速增加,基金的儲備將會減少。到2046年由於老年人口比例已趨向穩定,養老金重新開始出現盈餘,基金儲備再次增加。意味這方案可以持續運作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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