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高新人才專業培養項目

全國高新人才專業培養項目

“NPAP全國高新專業人才培養項目”是商業國際交流合作培訓中心人才評測項目的組成部分。項目由商業國際交流合作培訓中心監督指導並成立人才評測項目辦公室開展工作。

項目介紹,作用,證書,

項目介紹

“NPAP全國高新專業人才培養項目”按照高科技產業化發展崗位需求調研設計了高新技術職業人才的培養、認定方案。從巨觀經濟與微觀經濟相結合的發展角度研究、傳播、推廣現代企業經濟管理理論及實踐經驗,推動有中國特色的經濟管理、人力資源管理、人才評價體系完善和發展,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

“商業國際交流合作培訓中心”是是經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准,國家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註冊登記,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所屬的中央事業單位。成立以來根據其宗旨和業務範圍,在國資委和中國商業聯合會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培養了大批的商業國際交流人才及國際技術人才。
項目宗旨:
宗旨: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的有關精神;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等國家關於職業準入的相關政策;參照國際慣例開展第三方職業人員培訓認證工作;
任務:從巨觀經濟與微觀經濟相結合的發展角度研究、傳播、推廣現代企業經濟管理理論及實踐經驗,推動有中國特色的經濟管理、人力資源管理、人才評價體系完善和發展,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
項目實施:
由“商業國際交流合作培訓中心”批准設立的商業國際交流合作培訓中心人才評測項目引進國際權威的認證考核標準和知識體系,結合中國商業人才及高新技術人才崗位需求,採用昊緯教育遠程評測系統承擔考試運營工作,由人才測評項目辦公室進行該項目的運營實施工作。

作用

“NPAP全國高新專業人才證書“商業國際交流合作培訓中心”會統一印製並頒發。並得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國家人才網的權威認可。
本證書表明持證人通過了全國高新專業人才培養項目統一考核,具備了專業要求的技術知識水平。
本證書是持證人員從事相應專業崗位工作的能力憑證和用人單位錄用、晉升工作人員的重要參考依據。
本證書編號為唯一號碼,證書中其它社會管理部門編號(如身份證),其合法性向相應發證機關核查;證書填寫內容由頒證機構統一列印,塗改無效;證書加蓋公章有效。

證書

NPAP全國高新專業人才證書”由“商業國際交流合作培訓中心”會統一印製並頒發。並在項目官網統一驗證查詢
NPAP是National Project for Accreditation of High-Tech and New Industry Professionals全國高新專業人才培養項目的英文縮寫。
證書特徵: 主色調為藍色,證書規格長25.3cm,寬為17.8cm,並貼有NPAP證書防偽雷射印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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