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於開展“服務國家特殊需求人才培養項目”試點工作的意見》精神,決定開展學士學位授予單位培養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試點工作和決定開展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培養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試點工作。
“服務國家特殊需求人才培養項目”試點工作,是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的決定部署開展的,即安排少數確屬服務國家特殊需求,但尚無碩士學位授予權的高等院校和尚無博士學位授予權的高等院校,在一定時期(5年)和限定的學科範圍內招收培養碩士、博士生,並按項目主要支撐學科授予學位。待首屆碩士、博士畢業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對人才培養項目實施情況進行評估,並根據特殊需求的滿足情況和國家需求變化情況決定是否繼續實施該人才培養項目。這是學位授權制度的一項重大改革,標誌著從按單位授權改為按項目授權,從可以不斷增列學科點的全面授權改為只按指定項目、指定學科授權,從長期授權改為有限時間內授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服務國家特殊需求人才培養項目
-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 工作內容:開展培養碩士、博士專業學位工作
- 試點時間:2012年7月—2017年7月
指導意見
工作說明
項目評審
(一)第一階段,由部門推薦管理專家進行“需求特殊性”評審。
對所有申報項目,按推薦部門分為兩組。其中第一組主要為產業和經濟相關部門推薦的項目,第二組主要為社會事業和社會管理相關部門推薦的項目。
評審專家組由項目分組內的所有部門各推薦1位管理專家,以及財政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教育部科技委、社科委等沒有論證推薦項目的部門單位推薦專家共同組成。所推薦專家均為本部門有關司局負責同志,熟悉國家發展戰略和巨觀政策。
(二)第二階段,由學科專家進行“實施可行性”評審。
工作建議
相關信息
序號 | 主管部門 | 學校名稱 | 專業學位類別 | 工程領域 |
1 | 中共中央辦公廳 | 工程碩士 | 電子與通信工程、計算機技術 | |
2 |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 工程碩士 | ||
3 | 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 | 工程碩士 | 計算機技術、生物工程 | |
4 | 北京市 | 工程碩士 | 機械工程、化學工程 | |
5 | 社會工作碩士 | |||
6 | 河北省 | 金融碩士 | ||
7 | 工程碩士 | 電子與通信工程、航天工程 | ||
8 | 藝術碩士 | |||
9 | 遼寧省 | 教育碩士 | ||
10 | 工程碩士 | 動力工程、電氣工程 | ||
11 | 吉林省 | 工程碩士 | 建築與土木工程、水利工程 | |
12 | 翻譯碩士 | |||
13 | 黑龍江省 | 工程碩士 | ||
14 | 上海市 | 審計碩士 | ||
15 | 工程碩士 | 電氣工程 | ||
16 | 工程碩士 | 環境工程 | ||
17 | 江蘇省 | 工程碩士 | 化學工程 | |
18 | 工程碩士 | 機械工程、電氣工程 | ||
19 | 工程碩士 | 機械工程、環境工程 | ||
20 | 審計碩士 | |||
21 | 浙江省 | 護理碩士 | ||
22 | 工程碩士 | 生物工程、物流工程 | ||
23 | 新聞與傳播碩士 | |||
24 | 安徽省 | 農業推廣碩士 | ||
25 | 工程碩士 | |||
26 | 教育碩士 | |||
27 | 福建省 | 工商管理碩士 | ||
28 | 藝術碩士 | |||
29 | 工程碩士 | 電氣工程、車輛工程 | ||
30 | 江西省 | 藥學碩士 | ||
31 | 社會工作碩士 | |||
32 | 工程碩士 | 動力工程、水利工程 | ||
33 | 山東省 | 臨床醫學碩士 | ||
34 | 工程碩士 | 交通運輸工程、船舶與海洋工程 | ||
35 | 法律碩士 | |||
36 | 河南省 | 漢語國際教育碩士 | ||
37 | 工程碩士 | 生物工程 | ||
38 | 教育碩士 | |||
39 | 湖北省 | 教育碩士 | ||
40 | 藥學碩士 | |||
41 | 會計碩士 | |||
42 | 湖南省 | 工程碩士 | 機械工程、食品工程 | |
43 | 農業推廣碩士 | |||
44 | 工程碩士 | 動力工程、紡織工程 | ||
45 | 廣東省 | 金融碩士 | ||
46 | 廣西壯族自治區 | 會計碩士 | ||
47 | 重慶市 | 工程碩士 | ||
48 | 貴州省 | 教育碩士 | ||
49 | 四川省 | 工程碩士 | 環境工程 | |
50 | 警務碩士 | |||
51 | 陝西省 | 臨床醫學碩士 | ||
52 | 工程碩士 | 機械工程、控制工程 |
序號 | 主管部門 | 學校名稱 | 專業學位類別 | 工程領域 |
1 | 法務部 | 法律碩士 | ||
2 | 海關總署 | 稅務碩士 | ||
3 | 中國地震局 | 工程碩士 | 地質工程 | |
4 | 中華全國總工會 | 公共管理碩士 | ||
5 | 全國婦聯 | 社會工作碩士 | ||
6 | 山西省 | 臨床醫學碩士 | ||
7 | 內蒙古自治區 | 文物與博物館碩士 | ||
8 | 海南省 | 旅遊管理碩士 | ||
9 | 雲南省 | 警務碩士 | ||
10 | 甘肅省 | 教育碩士 | ||
11 | 寧夏回族自治區 | 教育碩士 | ||
12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 工程碩士 | 化學工程、材料工程 |
單位名稱 | 項目名稱 | 論證推薦部門 |
城市道路交通智慧型控制人才培養項目 | 科學技術部 | |
食品(含保健食品)添加劑與安全人才培養項目 |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
中國傳統服飾文化的搶救傳承與設計創新人才培養項目 | 文化部 | |
建築遺產保護理論與技術人才培養項目 | 國家文物局 | |
青少年身體運動功能訓練人才培養項目 | 國家體育總局 | |
雙師型職教師資人才培養項目 | 教育部 | |
黨和國家重要文獻對外翻譯研究人才培養項目 | 中央編譯局 | |
中藥學(蒙藥學)人才培養項目 |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聯合推薦 | |
滿族語言文化人才培養項目 | 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 | |
東北民族與疆域高層次專門人才培養項目 | 中國社會科學院 | |
煤礦事故應急救援與影響控制人才培養項目 |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 |
光伏材料與技術人才培養項目 | 國家能源局 | |
服務國家甘薯產業技術體系特殊需求人才培養項目 | 農業部 | |
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與政策人才培養項目 | 國家糧食局 | |
竹資源與高效利用人才培養項目 | 國家林業局 | |
閩南文化與兩岸交流研究人才培養項目 | 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 | |
核資源與環境人才培養項目 | 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 | |
離子型稀土資源開發利用人才培養項目 | 工業和信息化部 | |
綠色建築技術及其理論人才培養項目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 |
公共衛生危機管理人才培養項目 | 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 |
問題青少年教育矯正管理人才培養項目 | 法務部 | |
國家糧食安全(產後)人才培養項目 | 國家糧食局 | |
國家連片特困地區(武陵山區)生態扶貧人才培養項目 | 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 | |
西南民族地區社會管理人才培養項目 | 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 | |
服務西北地區穩定發展與國家安全高級法律人才培養項目 | 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 |
中國(新疆)-中亞經濟與貿易合作人才培養項目 | 商務部 | |
污染場地修復與風險管理人才培養項目 | 環境保護部 | |
重大新藥新型釋藥系統人才培養項目 |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
城市公用事業政府監管人才培養項目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 |
三峽庫區百萬移民安穩致富國家戰略人才培養項目 | 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