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十三五”規劃

國土資源部印發《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十三五”規劃》,為“十三五”地質災害防治繪就目標藍圖、亮明任務清單。

日前,國土資源部印發《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十三五”規劃》,為“十三五”地質災害防治繪就目標藍圖、亮明任務清單。
針對地質災害呈高發頻發、地災防治形勢依然嚴峻的態勢,《規劃》明確,“十三五”要以最大限度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為目標,盡心盡力維護民眾權益,全面完成山地丘陵區地質災害詳細調查和重點地區地面沉降、地裂縫和岩溶塌陷調查,全面完成全國重點防治區地質災害防治高標準“十有縣”建設,實現山地丘陵區市、縣兩級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工作全覆蓋,完善提升以群測群防為基礎的群專結合監測網路,基本完成已發現的威脅人員密集區重大地質災害隱患的工程治理。
《規劃》提出,到2020年,建成系統完善的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綜合治理、應急防治四大體系,全面提升基層地質災害防禦能力。在重大工程所在區域、重要城市、人口聚集區等區域建立地質災害風險管控體系,顯著減緩地質災害風險,全面降低中、東部經濟發達地區地質災害風險,有效解決西部及老少邊窮地區因災致貧、因災返貧問題。
《規劃》劃分了全國高、中、低三級地質災害易發區,同時考慮不同區域社會經濟重要性因素,把地質災害易發、人口密集、社會經濟財富集中、重要基礎設施和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規劃區作為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劃分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17個,總面積141.1萬平方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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