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3月1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第一屆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任期問題的決定
- 頒布時間:1955年03月10日
- 實施時間:1955年03月10日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1955年3月1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1955年3月10日第八次會議討論了國務院提出的關於第一屆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任期問題的意見,決定:(一)第一屆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任期,一律到第二屆各該級人民代表大會舉行第一次會議為止;(二)第...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一九五六年五月十二日第四十次會議根據一九五五年三月十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關於第一屆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任期問題的決定第二項的規定,討論了一九五六年直轄市和縣以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1986年12月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1995年2月2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
根據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決定》第七次修正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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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是1992年4月3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法律,並於1992年4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6號公布並施行。 [1] 中文...
1982年12月10日,在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後,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告公布施行。根據2021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的決定》修正。修訂情況 1982...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於1995年2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1955年11月8日第二十三次會議討論了廣東省人民委員會、前新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關於地方各級人民委員會的組成人員是否限於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問題,決定:地方各級人民委員會的省長、自治區主席、市長、州長、...
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決定。組成和任期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由代表組成。1954年憲法和《...
決議決定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江蘇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 (2022年9月29日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江蘇省第十四屆人民...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國人民解放軍選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於2012年6月30日通過,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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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選舉問題的決定 2017年 2017年3月8日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王晨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託,向大會作《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1953年1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1953年1月14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文名 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關於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 頒布單位 中央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53.01.14 實施時間 1953.01.14...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任期屆滿的兩個月以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必須完成下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 如遇到不能進行選舉的非常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全體組成人員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通過,可以推遲選舉,延長本屆全...
決議決定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湖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 (2022年9月26日湖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根據2004年10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決定》第...
《貴州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辦法修正案》已於2011年7月29日經貴州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1988年3月25日在北京召開。任期由1988年至1993年,期間召開過五次會議。代表名單 選舉名單 (共2970名,各選舉單位選出的代表均按姓名筆劃排列)北京市(64名)於衛國、于是之、萬里、馬耀驥、王...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定:從一九七九年下半年開始試點到一九八一年年底結束的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的人民公社、鎮人民代表大會的任期,全國統一延長到一九八三年年底。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七 號《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於2010年3月14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實施辦法》於1995年2月11日四川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1年5月27日四川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的具體分配,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 將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關於地方各級人大代表名額分配的規定,合併為一條,修改為:“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