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改期召集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議

1957年5月25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十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改期召集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議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57.05.25
  • 實施時間:1957.05.25
(1957年5月25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十次會議通過)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1957年5月25日第七十次會議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改於1957年6月20日召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須於6月17日以前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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