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和延期舉行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的決議

1962年12月18日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和延期舉行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的決議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62.12.18
  • 實施時間:1962.12.18
(1962年12月18日通過)
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十六次會議決定: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於1963年第二季度召開,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延期在1963年下半年舉行,並且提請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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