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授權決定
- 發文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施行時間:2015年12月28日
為進一步積累經驗,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廣東省暫時調整部分法律規定的行政審批的決定》中調整的行政審批,尚未修改有關法律規定的,在廣...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2015年12月21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開幕。張德江委員長主持會議。國務院審改辦負責人張紀南作了國務院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廣東省暫時調整部分法律規定的行政審批的決定》實施情況的報告和關於...
中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有關法律規定的行政審批的決定目錄 概述 (2013年8月30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為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創新對外開放...
更加有效地發揮經濟特區的作用,決定:授權廣東省、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有關的法律、法令、政策規定的原則,按照各該省經濟特區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制定經濟特區的各項單行經濟法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國務院及其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整體指導和統籌協調、監督管理,按程式、分步驟審慎穩妥推進,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並就暫時調整實施有關法律規定的情況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報告。對實踐證明可行的...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於2009年8月27日起公布和實施。決定作出修改的有關法律規定分為五種情況,包括:一、明顯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社會發展要求的規定;二、關於“徵用”的規定;三、關於刑事責任的規定...
授權國務院對一九七八年五月二十四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的《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部分規定作一些必要的修改和補充。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方開展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一、授權國務院在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為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相關規定,批准生產已有國家藥品標準的...
制定暫行的規定或者條例,頒布實施,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經過實踐檢驗,條件成熟時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法律。
遵循憲法的規定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制定法規,在深圳經濟特區實施,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國務院和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授權深圳市人民政府制定規章並在深圳經濟特區組織實施。有關...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2015年12月21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開幕。張德江委員長主持會議。國務院審改辦負責人張紀南作了國務院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廣東省暫時調整部分法律規定的行政審批的決定》實施情況的報告和關於...
試點進行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應當就試點情況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中期報告。試點期滿後,對實踐證明可行的,應當修改完善有關法律;對實踐證明不宜調整的,恢復施行有關法律規定。本決定自2016年9月4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其他有關法律,制定本規定。【發布單位】8190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
五、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國務院改革工商稅制發布有關稅收條例草案試行的決定(1984年9月18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偷稅、抗稅犯罪的補充規定(1992年9月4日...
(二)省人民代表大會期間所提出有關制訂地方性法規的議案,按照《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議案試行辦法》規定的程式辦理。凡是省人民代表大會決定製定的地方性法規,分別由省人大常委會、省人民政府、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組織有關主管...
授權國務院對擬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的公開發行,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關於股票公開發行核准制度的有關規定,實行註冊制度,具體實施方案由國務院作出規定,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擬定有關稅收條例,以草案形式發布試行,再根據試行的經驗加以修訂,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國務院發布試行的以上稅收條例草案,不適用於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類別)
2014年3月27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2014年3月27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規和進一步完善地方性法規案審議程式的決定》...
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批准國務院撤銷國務院法制局,其業務改由國務院秘書廳管理;撤銷國務院人事局,其業務改由內務部管理;撤銷中央機要交通局;撤銷國務院專家局,其業務改由科學技術委員會管理。全國人大常委會 法律...
五、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國務院改革工商稅制發布有關稅收條例草案試行的決定(1984年9月18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偷稅、抗稅犯罪的補充規定(1992年9月4日...
提起公益訴訟前,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督促行政機關糾正違法行政行為、履行法定職責,或者督促、支持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提起公益訴訟。本決定的實施辦法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試點期限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