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9月18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國務院改革工商稅制發布有關稅收條例草案試行的決定
- 頒布時間:1984年09月18日
- 實施時間:1984年09月18日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1984年9月18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根據國務院的建議,決定授權國務院在實施國營企業利改稅和改革工商稅制的過程中,擬定有關稅收條例,以草案形式發布試行,再根據試行的經驗加以修訂,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國務院發布試行的以上稅收條例草案,不...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統一稅條例(草案)》於1958年9月11日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01次會議通過,1958年9月13日國務院命令頒布試行。根據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八號公布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適用增值稅、...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授權國務院改革工商稅制發布有關稅收條例草案試行的決定》,規定國務院行使該項授權立法權時應當注意:要在特定的期限即在實行國有企業利改稅和工商稅制的過程中行使該項立法權;行使該項授權立法權只能擬定而不是制定有關條例;所擬定的條例要以草案形式發布試行而不是以正式的形式公布實施;再根據...
五、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國務院改革工商稅制發布有關稅收條例草案試行的決定(1984年9月18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偷稅、抗稅犯罪的補充規定(1992年9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1984年通過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授權國務院改革工商稅制發布有關稅收條例草案試行的決定就屬於這種情況。這一授權決定主要是解決經濟體制改革初期國營企業利改稅和改革工商稅制的問題,國務院在決定通過當日就發布了產品稅、增值稅等6個稅收條例草案試行。1985年,全國人大授權國務院在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方面可以制定暫行規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國務院改革工商稅制發布有關稅收條例(草案)試行的決定1984年9月18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於在國營企業推行利改稅第二步改革的報告的通知1984年9月18日國務院發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稅條例(草案)1984年9月18日國務院發布 中華人民共和...
一、在有關稅收法律制定以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自1994年1月1日起適用國務院發布的增值稅暫行條例、消費稅暫行條例和營業稅暫行條例。1958年9月1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百零一次會議原則通過、1958年9月13日國務院公布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統一稅條例(草案)》同時廢止。 中外合...
為適應新的經濟情況,財政部提出改革工商稅制的報告,按照“基本上在原有稅負基礎上簡化稅制”的稅制改革方針,將原來的貨物稅、商品流通稅、營業稅、印花稅這四種稅合併成工商統一稅,擬定了《工商統一稅條例(草案)》,於1958年9月13日經國務院公布試行。工商統一稅在1958年至1972年的15年中,成為中國工商稅收體系...
四、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以及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擴展區域暫時調整有關法律規定的行政審批的決定》,相應暫時調整有關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檔案的部分規定。具體由國務院另行印發。五、《方案》實施中的...
12月25日,國務院批轉國家稅務總局報送的《工商稅制改革實施方案》,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日,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12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適用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
中國的稅收立法權分為以下幾種情況:(1)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稅法;(2)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原則通過、國務院發布的稅收條例(草案);(3)授權國務院制定和發布的稅收條例(草案);(4)授權財政部制定,經國務院批准或批轉的稅收試行規定。前兩項的立法權由立法機構行使,第三項立法權由行政機關經...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 (2014年7月25日上海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推進和保障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充分發揮其推進改革和提高開放型經濟水平“試驗田”的作用,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
這次個人所得稅稅制改革具有劃時代的意義。此後,1999年、2005年和2007年,我國先後對《個人所得稅法》個別條款作了修改。(二)流轉稅制度的統一 改革開放以後,涉外企業在流轉稅方面一直適用1958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原則通過的工商統一稅條例(草案),而內資企業則適用1984年9月18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
四、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以及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擴展區域暫時調整有關法律規定的行政審批的決定》,相應暫時調整有關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檔案的部分規定。具體由國務院...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為了實施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進一步發揮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基礎功能,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授權國務院對擬在上海證券交易所、...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國務院改革工商稅制發布有關稅收條例草案試行的決定(1984年9月18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方面可以制定暫行的規定或者 條例的決定(1985年4月1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適用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 稅收暫行條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