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批准司法部部長肖揚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94年3月16日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泰王國關於民商事司法協助...
2009年10月31日(授權發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西聯邦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古巴共和國關於民 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 12.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西班牙王國關於民 事、商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二十一次會議決定:批准2010年1月10日由外交部部長楊潔篪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在阿爾及爾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爾及利亞民主人民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定:批准2011年12月22日由外交部副部長張志軍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曼谷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泰王國關於移管...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泰王國(以下簡稱“締約雙方”)期望加強兩國之間歷史上友誼的紐帶,認識到在相互尊重兩國的主權、平等和互利基礎上促進司法和仲裁領域合作的益處,特...
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定:批准外交部副部長錢其琛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87年6月5日在華沙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波蘭人民共和國關於...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定:批准司法部部長蔡誠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92年6月19日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關於民事和...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定:批准司法部部長吳愛英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2005年7月21日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西班牙王國關於刑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美利堅合眾國政府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的決定編輯 鎖定 本詞條缺少名片圖,補充相關內容使詞條更完整,...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決定:批准外交部部長李肇星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2006年4月3日在坎培拉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澳大利亞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定:批准外交部副部長周文重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2005年1月24日在墨西哥城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墨西哥合眾國...
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批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比利時王國,在相互尊重國家主權和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為促進兩國在司法領域的合作,決定締結關於民事方面司法協助的協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克蘭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決定(1993年7月2日通過)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決定編輯 鎖定 本詞條缺少名片圖,補充相關內容使詞條更完整...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定:批准外交部部長唐家璇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99年1月25日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寮國人民民主共和國...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立陶宛共和國(以下簡稱“締約雙方”),在相互尊重主權和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為加強兩國在司法...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馬爾他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的決定(2009年12月26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1993年7月2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 1993 年11月29日生效。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白俄羅斯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 ...
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 塔吉克斯坦共和國代表張德廣 納扎羅夫參考資料 1.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國關於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