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集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的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集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的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集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的決議》是1958年1月6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十次會議通過的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集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的決議
  • 頒布時間:1958年01月06日
  • 實施時間:1958年01月06日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1958年1月6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十次會議通過)
1958年1月6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十次會議決議:定於1958年1月25日在北京召集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擬定主要的議案為決定1958年度國民經濟計畫,審查和批准1958年國家預算,批准漢語拼音方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應於1月23日以前報到。
全國人大常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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