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憲法宣誓儀式

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憲法宣誓儀式於2016年2月26日在北京舉行。張德江主持並監誓。王晨和全國人大機關有關負責同志、全國人大機關幹部等約50人參加。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任命了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常委會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等六名國家工作人員,按照2016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上述人員依法進行憲法宣誓。誓詞為:“我宣誓: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於祖國、忠於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國家努力奮鬥!”2015年7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明確了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縣級以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以及各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在就職時應當公開進行憲法宣誓。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