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會計控制方法

內部會計控制方法是實施企業內部會計控制採用的方法。內部控制實施有很多具體方法,成視實際情況而定。主要方法有:(1)分權控制,即權力分管,凡沛及財產、貨幣增減、往來款項結算的業務,都必須由兩個或兩個以上人員分工負責,形成相互監督、制約的格局。如審批與執行的職能分開,財物保管與記賬的職能分開。(2)職務輪換控制,即不同崗位的會計人員不定期地調換職務,不允許某個人長期在一個崗位滯留,這樣既可促使在崗人員提高業務水平,還可防止某些人因長期從事某項工作面產生舞弊行為。

(3)授權控制,即會計人員或各級工作人員必須得到批准或授權,才能執行(辦理)有關經濟業務。這種控制使經濟業務在發生就得到控制,免發生偏差後再糾正而造成損失。授權有一般授權,如採購人員在一定范固內採購;特殊授權,如某人有權削價處理財產等,(4)憑證控制,即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時必須填制或取得憑證,對經濟業務有客觀記錄,以便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都有據可查。(5)審批與稽核控制。經濟業務發生前要建立專人審批創度,重大經濟業務要由總會計師或主管財務的行政領導審批,經濟業務處理後設專職稽核員進行核對、查證小單位可由出納員以外的人員兼職)。(6)檔案專管控制。即對會計憑證、賬簿,報表等會計檔案設專人保管,妥善存放於安全楊所,以便對檔案所涉及的有關人員工作情況進行控制。同日時建立嚴格的檔案查閱制度,以保證會計檔案的完整和方便查國。上述6種內部控制方法應當是相互聯繫地進行設定,以便有效地發揮其保護性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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