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退役士兵培訓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是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退役士兵培訓就業補助資金管理,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確保退役士兵培訓就業工作順利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內蒙古自治區對下專項轉移支付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蒙古自治區退役士兵培訓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3年8月25日
- 發布單位: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退役軍人事務廳
- 文號:內財社規〔2023〕21號
《內蒙古自治區退役士兵培訓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是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退役士兵培訓就業補助資金管理,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確保退役士兵培訓就業工作順利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內蒙古自治區對下專項轉移支付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的辦法。
《內蒙古自治區退役士兵培訓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是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退役士兵培訓就業補助資金管理,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確保退役士兵培訓就業工作順利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
(五)將原辦法第十四條修改為:“中央財政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參加教育培訓人數(由各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上報,退役軍人部審核匯總)和中央財政定額補助標準,安排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資金”,並作為第...
《內蒙古自治區退役士兵安置辦法》是在內蒙古自治區施行的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障退役士兵的安置,維護退役士兵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自治區內...
退役運動員經濟補償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優秀運動隊伍建設,拓寬退役運動員就業渠道,建立運動員培養的良性運行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和《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辦法》,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自...
(三)堅持統籌銜接待遇政策的原則,退役1年內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可按規定免費參加教育培訓;退役1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或者參加職業培訓的,按規定給予資助或者補貼。 (四)要把促進退役士兵穩定就業作為教育培訓工作出發點,建立...
(六)培訓教學管理及就業服務。 1.退役士兵填報志願較為集中的院校和專業,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協調承訓院校和機構採取分批招生、擴招等辦法妥善解決;填報志願人數較少的專業,可適當進行調劑整合,並向退役士兵做好解釋工作。 2.退役士兵...
探索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易地培訓的辦法,逐步實現退役士兵可在全國範圍內選擇培訓機構和專業。(四)試點開展網路遠程教育。針對一些退役士兵居住地分散、集中學習組織難以及部分退役士兵希望邊就業邊自學、工作時間與學習時間衝突的問題,...
引導退役軍人積極參加職業技能培訓,退役後可選擇接受一次免費(免學雜費、免住宿費、免技能鑑定費)培訓,並享受培訓期間生活補助。教育培訓期限一般為2年,最短不少於3個月。督促指導承訓機構突出提高社會適應能力和就業所需知識及技能,...
17.【免費培訓】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可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接受一次免費職業技能培訓(免學雜費、免住宿費、免技能鑑定費,並享受培訓期間生活補助)。【《關於促進新時代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18〕26號)、《退役...
中央財政對退役士兵安置任務重和中西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退役士兵自謀職業一次性經濟補助資金予以適當支持。(三)做好自謀職業城鎮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訓和就業服務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對城鎮退役士兵技能培訓和就業服務工作進行統一規劃...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提高退役士兵就業能力,促進退役士兵充分就業,現就加強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工作通知如下: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加強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工作的通知提高思想認識,建立教育培訓制度 編輯 語音 ...
2011年6月29日,山東省人民政府、山東省軍區以魯政發〔2011〕23號印發《關於加強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工作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培訓對象、實施原則、組織招生、教學管理、就業服務、經費保障、明確職責8部分。
對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由部隊發給一次性退役金。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退役士兵自主就業的指導和服務。對從事個體經營的退役士兵,按照國家規定給予稅收優惠等優待。國家鼓勵用人單位招收錄用或者聘用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
省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根據國家下達的逐月領取退役金退役軍人安置計畫進行檔案審核和安置地審定。市、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逐月領取退役金退役軍人接收安置、服務管理、教育培訓、就業創業扶持、退役金核准...
(三)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的安置原則及辦法。自主就業對象為:2011年11月1日以後入伍的義務兵和服現役不滿12年的士官,2011年11月1日以前入伍選擇按安置改革後安置政策執行的退役士官和服現役未滿上士軍銜服役年限的直招士官(士官服現役滿12...
內蒙古退役軍人就業創業促進會在內蒙古自治區退役軍人事務廳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下,經自治區民政廳批准,於2020年2月28日正式成立。 促進會堅持“奉獻、志願、務實、創新“的辦會理念,本著“為黨委政府分憂,為退役軍人解難”的工作...
培訓中心的主要職能:組織實施對退伍軍人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開展信息諮詢服務,拓展退伍軍人就業市場;開展社會人才專業培訓和繼續教育,負責社會工作從業人員的技能培訓和實習實訓,研究社會工作課題,落實社會工作人才項目,宣傳社會工作事業等...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退役士兵教育培訓補助資金(以下簡稱補助資金)是指由各級財政安排的用於以提高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就業創業能力為目的,由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組織開展的適應性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等教育培訓經費。第三條 補助對象為符合條件的...
(二)負責退役軍人安置工作。負責計畫分配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離退休幹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及隨遷隨調家屬的移交安置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自主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三)指導退役軍人培訓就業工作。組織指導退役軍人...
第五條 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資金對每名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退役士兵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按學年每年補助7500元培訓經費:參加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學習的,按2學年計算經費;考入高等職業技術院校大專學歷學習的,按3學年計算經費。在每學年...
第一章 培訓對象 第一條 上一年度冬季正常退出現役,自主就業的城鄉義務兵、復員士官和轉業士官。城鎮退役士兵參加免費教育培訓應先辦理自謀職業手續。第二條 我市負責接收安置的城鎮自謀職業退役士兵和農村退役士兵,在退出現役1年內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