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隨著自治區本級機關後勤服務水平顯著提高,正在從傳統後勤”向“現代後勤”轉變,但是在管理規範、服務質量、保障成本等方面還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因此,制定了地方標準《內蒙古自治區本級黨政機關後勤服務指南》(DB15/T 2012-2020)。
編制進程
根據國務院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和國家標準委《關於開展第二批機關事務標準化試點工作的通知》(國局辦〔2019〕89號)中“推動重要業務領域分項標準出台和有效實施,全面提升管理和保障效能”部署,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徵集2019年內蒙古自治區地方標準制修訂計畫項目的通知》(內市監函字〔2019〕33號)要求,內蒙古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在內蒙古自治區標準化院的協助下,申報了《內蒙古自治區本級黨政機關後勤服務指南》內蒙古自治區地方標準項目,並被列為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19年內蒙古自治區地方標準制修訂計畫。該標準由內蒙古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提出並歸口。
2019年5月,內蒙古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抽調相關業務骨幹,組織成立標準起草小組,標準起草小組在蒐集、整理和分析中國國內及內蒙古自治區黨政機關後勤服務方面相關檔案、標準及相關資料,對內蒙古自治區標準草案的結構和框架進行了整理和編寫,初步形成了標準框架。
2019年7月,標準起草小組召開了研討會,對標準的框架進行了探討,確定了標準的結構和內容。標準起草小組隨後研製起草了《內蒙古自治區本級黨政機關後勤服務指南》(工作組討論稿)。
2019年12月,標準起草小組召開了標準研討推進會。對內容進行了進一步調整,突顯地標的普適性,增加了公務用車、信息化管理等方面內容。
2019年12月,赴第一後勤服務中心、內蒙古悅榕智勝物業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卓越人力資源服務有限責任公司進行調研,在廣泛調研掌握第一手資料基礎上,對掌握的材料進行整理、分析、歸納,針對餐飲、物業服務、消防管理、公務用車等內容進行進一步完善。
標準起草小組結合前期調研和研討會意見,與其它地標組溝通,又召開了多次標準起草工作組會議,進一步修改完善《內蒙古自治區本級黨政機關後勤服務指南》(工作組討論稿),形成了《內蒙古自治區本級黨政機關後勤服務指南》(徵求意見稿)。
2020年10月26日,地方標準《內蒙古自治區本級黨政機關後勤服務指南》(DB15/T 2012-2020)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0年11月26日,地方標準《內蒙古自治區本級黨政機關後勤服務指南》(DB15/T 2012-2020)實施。
制定依據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內蒙古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內蒙古自治區標準化院。
主要起草人:劉滿義、諾拉、托婭、穆鑫、張克勤、劉欣、杜羽、劉婧、呂慧枝、王燕妮。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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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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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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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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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後勤服務組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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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服務人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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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服務內容及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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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內蒙古自治區本級黨政機關後勤服務指南》(DB15/T 2012-2020)規定了機關後勤服務的術語和定義、後勤服務組織、服務人員、服務內容等要求。該標準適用於自治區本級黨政機關及提供後勤服務的組織,內蒙古自治區各級黨政機關後勤服務組織可參考執行。
引用檔案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內蒙古自治區本級黨政機關後勤服務指南》(DB15/T 2012-2020)的制定,有利於推動自治區本級後勤服務高質量發展,努力實現標準統服務質量規範,為實現內蒙古自治區本級機關後勤服務的規範化,引領內蒙古自治區後勤服務創新發展提供基本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