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辨析
一、從概念來說
地方公務員考試是指:地方各級黨政機關,社團等為招錄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而組織進行的各級地方性考試。
國家公務員考試(國考)是指:中央、國家機關以及中央國家行政機關派駐機構、垂直管理系統所屬機構錄用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的考試。
中央和地方考試單獨進行,不存在什麼從屬關係,考生根據自己要報考的政府機關部門選擇要參加的考試,也可同時報考,相互之間不受影響。
二、從考試性質來說
中央公務員考試和地方考試性質一樣,都屬於招錄考試,考生填報相應的職位進行考試,一旦被錄取便成為該職位的工作人員。具體公務員政策可參看國家公務員網的相關政策。
地方公務員考試有資格考試和招錄考試兩種,資格考試即成績合格者發給公務員資格證書,考生可憑此資格證在市、區、縣等國家機關求職,如北京市;有的需要再參加具體部門的一些考試,有的直接面試考核。絕大多數地方公務員考試採用的是招錄考試的方式,考生選擇職位報名參加考試,考上後就直接錄取為該部門的公務員,和中央公務員程式一樣。
三、從招考對象來說
中央、國家機關的公務員考試是面向全國進行招考的,而內蒙古自治區公務員招錄考試主要面向當地的居民和在當地就讀的大學生以及本省生源的大學生。但有時候也對戶口的限制進行放寬,這就需要考生報名時認真閱讀招考簡章。
四、從考試科目來說
內蒙古自治區公務員招錄考試中報考普通職位的考生只需要參加公共科目筆試和面試,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報考公安機關特殊職位的考生除了參加公共科目筆試、面試,還要參加專業科目考試,筆試考察《公安專業知識》。
五、從考試時間來說
內蒙古自治區公務員招錄考試一般會參加春季多省聯考,每年招考時間會有一些變動,但一般情況下會在4、5月份。
報考各類公務員考試不受什麼次數限制,只要時間上不衝突,你可以參加多次公務員考試:中央的公務員考試、學校所在地的公務員考試、生源地的公務員考試,還有一些對生源沒有限制的省份、城市的公務員考試,只要是符合條件的都可以參加,所以,考公務員這條路還是很寬的。
考試大綱
一、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主要測查與公務員職業密切相關的、適合通過客觀化紙筆測驗方式進行考查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係、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和常識判斷等部分。
言語理解與表達主要測查報考者運用語言文字進行思考和交流、迅速準確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內涵的能力,包括根據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細節;正確理解閱讀材料中指定詞語、語句的含義;概括歸納閱讀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斷新組成的語句與閱讀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據上下文內容合理推斷閱讀材料中的隱含信息;判斷作者的態度、意圖、傾向、目的;準確、得體地遣詞用字等。常見的題型有:閱讀理解、邏輯填空、語句表達等。
數量關係主要測查報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間量化關係和解決數量關係問題的能力,主要涉及數據關係的分析、推理、判斷、運算等。常見的題型有:數字推理、數學運算等。
判斷推理主要測查報考者對各種事物關係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對圖形、語詞概念、事物關係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較、組合、演繹和歸納等。常見的題型有:圖形推理、定義判斷、類比推理、邏輯判斷等。
資料分析主要測查報考者對各種形式的文字、圖表等資料的綜合理解與分析加工能力,這部分內容通常由統計性的圖表、數字及文字材料構成。
常識判斷主要測查報考者應知應會的基本知識以及運用這些知識分析判斷的基本能力,重點測查對國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綜合管理基本素質等,涉及政治、經濟、法律、歷史、文化、地理、環境、自然、科技等方面。
二、申論
申論是測查從事機關工作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的考試科目,主要測查報考者的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貫徹執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具有模擬公務員日常工作的功能。從歷年實際出題情況來看,申論考試為考生提供了一系列反映特定實際問題的文字材料,要求考生仔細閱讀這些材料,概括出它們反映的主要問題,並提出解決此問題的實際方案,最後再對自己的觀點進行較詳細的闡述和論證。
三、公安專業知識
報考公安系統職位的,還需參加公安專業筆試,考試科目為公安專業知識。主要考查報考者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應當具備的基本素質與能力,包括職業素養、基礎知識、基本能力三個方面。職業素養主要測查報考者的政治素質、對人民警察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的認知水平。基礎知識主要測查報考者掌握有關法律和公安基礎知識,及運用相關知識分析與解決問題的能力。基本能力主要測查報考者在有關執法勤務活動中,正確觀察、判斷、分析案(事)件,嚴格守法、規範執法,有效溝通協調,妥善應對處置的能力。
報考步驟
(以2021年為例)
報考基本步驟一般包括:
第一,認真閱讀《招考公告》、《招考簡章》,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別是報考條件,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錄機關和職位。
《招考公告》、《招考簡章》一般通過內蒙古人事考試和培訓網查詢:
第二,“考生註冊”。報考人員報考前,登錄登錄報名網站進行“考生註冊”。註冊前,報考人員必須閱讀“致廣大考生的一封信”並同意《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否則不予註冊。
第三,報考人員填寫報名信息並提交上報。報考人員要慎重填報相關信息,遇有問題及時諮詢,如資格審查不通過,則不得再次報考同一職位。
第四,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提交報名信息後,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
第五,查詢報名序號。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報名序號。
第六,報名確認繳費。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需要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報名確認主要包括:考生承諾遵守考試紀律、上傳照片、繳納考試費用。
未進行報名確認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第七,列印准考證。報考需在公告通知的的時間段內登錄所選考試地考試機構網站自行下載並列印准考證。
第八,參加筆試。報考人員攜帶准考證、身份證到指定考點參加考試。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未帶身份證的報考人員不能參加考試。
第九,查詢成績。內蒙古省考筆試成績一般在筆試過後30天左右公布,報考人員可以登錄報名網站關注公告,筆試成績公告發布後即可查詢筆試成績和是否進入面試範圍。
報考條件
報考要求
(參照2021年招考簡章)
(一)報考者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為十八周歲以上,三十五周歲以下,即1985年3月3日(不含)至2003年3月3日(含)期間出生的;招考職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職位表》中要求的年齡為準;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備招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報考自治區直屬機關(參公單位)的職位,要求報考者具有2年(24個月)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具體詳見職位表)。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旗縣(市、區)、蘇木鄉鎮(街道辦事處)黨政機關(參公單位)、嘎查村(社區)黨組織或嘎查村(居)委會、各類企事業單位(不含參公單位)以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全日制教育專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按照人社部《關於公務員考錄中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的意見》(人社廳發〔2010〕59號)等檔案執行。
(三)報考定向招錄“項目人員”職位的,要求報考者必須為2021年3月3日(不含)之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或在2021年3月3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學生士兵。凡是到2021年3月3日服務期滿(或退役)超出3年的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列編聘用)工作人員的“項目人員”不能再報考“項目人員”職位。
(四)報考須政審的職位(具體詳見職位表),在資格複審時進行初步政審,進入考察環節還要進行正式政審,政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或取消錄用資格。報名前,報考者可通過職位表中諮詢電話提前了解相關事宜,避免報考失敗。
(五)報考額爾古納市、陳巴爾虎旗、新巴爾虎左旗、新巴爾虎右旗、牙克石市、鄂倫春自治旗、鄂溫克族自治旗、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根河市、阿爾山市、科爾沁右翼前旗、霍林郭勒市、蘇尼特左旗、蘇尼特右旗、東烏珠穆沁旗、阿巴嘎旗、多倫縣、西烏珠穆沁旗、太僕寺旗、鑲黃旗、正鑲白旗、正藍旗、四子王旗、化德縣、商都縣、察哈爾右翼中旗、察哈爾右翼後旗、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鄂托克前旗、烏拉特中旗、烏拉特後旗、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額濟納旗的部分職位以及經自治區黨委組織部批准同意限制戶籍的其他職位,要求報考者須具有報考職位所在盟市戶籍或為該盟市生源,報考監獄系統的部分職位,要求報考者符合相應盟市戶籍(或生源)要求。具體詳見職位表(2021年7月底前畢業,並取得碩士以上學位的研究生,不受盟市戶籍或生源地要求限制。在上述地區服務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地所在盟市的職位,也不受盟市戶籍和盟市生源地要求限制)。
(六)除高校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取得時間可以延長至2021年7月底外,其他條件(含職位表中各項條件)的取得時間要求為2021年3月3日(不含)之前。
(七)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在讀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1年7月底前畢業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
2.在職公務員和參公人員(含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公人員)以及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人員);
3.公務員和參公人員被辭退或被取消錄用未滿5年的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7.現役軍人;
8.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
(八)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迴避關係情形的招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九)下列人員不得錄用
1.考生在本次考錄報名結束至辦理錄用手續前,因參加其他公務員(參公人員)考錄或事業單位編制內公開招聘,且被其他機關(參公單位)錄用或被事業單位列編聘用的;
2.考生在本次考錄報名結束至辦理錄用手續前,成為在讀全日制學生的;
3.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參公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資格審查
(一)資格初審
1.報考資格的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報考自治區直屬機關(參公單位)及所屬機構職位的,資格初審工作由自治區招錄機關(參公單位)負責;報考盟市及以下機關(參公單位)職位的,資格初審工作由盟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報考公安、檢察院、法院、監獄、戒毒系統職位的,資格初審工作由自治區有關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初審時間為2021年3月3日9:00至3月9日17:00。
2.學歷、專業等職位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負責資格審查的自治區招錄機關(參公單位)、自治區有關主管部門和盟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諮詢電話詳見職位表。
(二)資格複審
1.資格複審工作在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的統一安排和指導下進行。資格複審時間、地點、具體要求等在報名網站另行公告。
2.進入資格複審範圍的報考者,須自行下載列印《資格複審及面試通知書》和《報名登記表》,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參加資格複審。
3.參加資格複審時,報考者須持如下材料:
(1)《資格複審及面試通知書》(一式二份);
(2)《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
(3)身份證(護照)原件及複印件;
(4)戶口簿原件及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複印件或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戶口保留在區外的內蒙古生源的高校畢業生(含2021年高校應屆畢業生),還需提供本人原內蒙古戶籍註銷頁及複印件或原內蒙古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和加蓋檔案管理專用章的高考報名登記表複印件。
(5)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2021年應屆畢業生未頒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加蓋學院(系)和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學歷學位證明原件及複印件、教育部學籍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非應屆畢業生還須持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教育部學籍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列印,提示:學信網上無法下載列印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的,請於資格複審前一個月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或頒發學歷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門進行學歷認證,同時下載列印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二學位報考者須持二學位專業認證報告(二學位專業認證報告從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下載列印)。
招錄職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須提供本人工作(服務)單位的證明(證明中應有工作單位名稱、工作起止時間、單位地址、有關負責人姓名和聯繫電話等)或工作契約原件及複印件。報考者在不同單位工作(服務)的時間可累計計算。招考職位要求具有其他工作經歷的,報考者須提供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報考面向“項目人員”招錄職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及複印件或服務項目有關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大學生退役士兵”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及複印件。
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參加資格複審。
4.資格複審重點審核報考者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的;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以及未經資格複審部門同意且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複審的,取消面試資格,並按照該崗位報考者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三)體能測評
1.報考公安、監獄、戒毒、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在面試前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工作在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下,由自治區有關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
2.體能測評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等要求進行,體能測評時間和地點在報名網站另行公告。
3.對體能測評不合格的,因懷孕、傷病等個人原因不能按時或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不予補測,取消其面試資格,並按照該崗位報考者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一筆試
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所有報考者必須參加這兩科考試,旗縣以上機關(單位)和蘇木鄉鎮機關分別命制不同試題,提供蒙漢兩種文字筆試試卷。
報考非“蒙漢兼通”職位的報考者,選擇漢文試卷的必須用漢文作答,選擇蒙古文試卷(部分內容加注漢文)的必須用蒙古文作答,對同一科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報考“蒙漢兼通”職位的報考者,必須按照規定的文字作答,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考試時限為120分鐘,申論考試時限為180分鐘。報考公安系統職位的,還需參加公安專業筆試,考試科目為公安專業知識,筆試試卷為漢文試卷,須用漢文作答,考試時限為120分鐘。
筆試科目時間設定
筆試各科目題量及分值
1、行政能力測驗
(1)行測歷年題型題量
(2)行測分值分布
(3)行測各模組題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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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幾何問題、工程問題、利潤問題、形成問題、排列組合、機率問題、函式問題、等差問題、深度問題、容斥問題、最不利原則、其他經典題型 |
| 政治、法律、經濟、歷史與文化、地理與環境、科技與生活 |
| 語句表達(語句排序題、語句填充題)、閱讀理解(主旨觀點題、細節判斷題、語句理解題、腿短下文題、標題添加題、文章閱讀) |
| 邏輯判斷(必然性推理、可能性推理)、圖形推理(平面圖形推理、空間圖形推理)、定義判斷、類比推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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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論
(1)試卷主題
(2)申論題型、題量及分值
| 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 |
| 歸納概括(10-15分)、提出對策(15分左右)、綜合分析(15-20分)、貫徹執行(15-20分)、文章論述(40-4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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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安基礎知識
考試人群: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增加一科公安基礎知識考試
二面試
內蒙古省考面試一般考察形式為結構化面試,一般是10分鐘左右,題目一般是2道。
(一)面試工作在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的統一安排部署下進行。
(二)資格複審合格的人員(報考公安、監獄、戒毒、司法警察職位的人員還需體能測評合格)持蓋有資格複審合格章的《資格複審及面試通知書》及身份證(護照),按指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
(三)面試時,招考職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等於或少於該職位擬錄用人數的,該職位考生的面試成績須達到本人面試所在考場(同考官組)所有考生的面試平均成績,方具有錄用資格。
(四)面試結束後,按照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在內蒙古人事考試和培訓網上公布。
面試科目
1、結構化面試流程:
面試報到抽籤→候考→進入考場→答題→考生退場→面試結束→下一位考生入場→成
績確認→面試結束
注意事項:
(1)面試報到抽籤:考生一般需要提前10-30分鐘到達指定地點報到,考試工作人員
核對考生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等相關證件。之後,考生抽籤確定分組和進場順序,有的地區是先抽分組簽,再抽順序簽,有的地區是一次抽取確定分組和順序,如:三(1),表示第三組第1個進場。
(2)候考:考生抽籤完畢後進入候考區等待考試,考試未結束不許隨便離開,有考場
工作人員監督,上衛生間需要工作人員陪同。如排在下午考試,午飯也由工作人員送到候考室,防止泄題。
(3)進入考場:按照順序,輪到某考生入場時,引導員將到候考室宣布:“請xxx號
考生入場”。考生隨同引導人員到達考場門口後自行進入考場。引導員不許直接叫考生名字,否則算嚴重違反考試紀律,一般引導員也只知道考生順序編號。
(4)答題:考生進入考場後,直接走到考生席,站定後向考官問好,得到“請坐”的
指令後,考生可以落座。落座後,考生一般需要報自己的考試順序號,等考官宣布導入語後,考試開始。要特別注意,考生不能自報姓名,如在考場內自報姓名,考生會被當場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中一般有題本和考官讀題兩種形式。內蒙古公務員考試時間一般是10分鐘左
右,題目一般是2道。
(5)退場:考生回答完所以題目後,主考官一般要問考生是否還有其他補充,考生此
時一般回答無補充。主考官宣布考生退場,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分數。
(6)公布成績:記分員收集各考官對該名考生的評分表,核算分數。核算完畢,交給
監督員審核,監督員和主考官簽字後交給工作人員到候分室對考生當場宣布,也有的在候分室張貼。有個別地區是考生當場等待分數公布後再離開考場,這種情況適用於招考人數比較少的情況,大部分地區實行候分室制度。
(7)面試結束:考生得到分數後一般被要求儘快離開候分室,不得逗留和隨意走動。
考生回家等待,網站將公布入圍和體檢名單。
2、面試考情分析
(1)省面基本情況
評價標準,嚴格遵循特定程式,通過測評人員與應聘者面對面的言語交流,對應聘者進行評價的標準化過程。
(2)考察要素
結構化面試考察要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綜合分析、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計畫
組織協調、人際交往能力、自我情緒控制能力、求職動機與崗位匹配性、舉止儀表。
註:內蒙結構化函試主要以綜合分析為主。
綜合分析包括:社會現象類、政策照解、名言等句、哲理故事
(3)試題情況
(1)面試題量:2道題
(2)面試內容:以綜合分析和求職動機為主
(3)面試時間:答題時間10分鐘
(4)考試情況
(1)考察方式:有題本,一般為考官讀題。個別考場考生自己看題
(2)考場情況:大部分考場有草紙和筆。考官7-9人,監督員1-2人
(3)成績公布:考完直接公布,方式有兩種:當場出成績或下一個考生答完後出成績
(5)面試評分及答題標準:
①評分標準:面試兩道題總計80分(每道40分),另外20分綜合印象分(①、言語表達7分②、情緒控制7分③、舉止儀表6分)
②答題標準:每道40分,共2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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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①觀點正確、明確②邏輯嚴謹: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答題結構完整③語言流暢【非常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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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調劑補錄
招考期間出現空缺的職位將面向參加筆試未被錄用的考生統一進行補充錄用。補充錄用公告、有關政策、職位及相關事宜,將在內蒙古人事考試和培訓網發布。
歷年考試
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公告
報名時間初步確定為:2022年3月1日9:00時至3月6日17:00時。
筆試時間初步確定為:202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