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關於大眾創新創業的決策部署,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打造新常態下經濟發展新引擎,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要求。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著力深化重點領域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堅持政府引導、市場主體、社會參與,強化政策集成,突出開放共享,創優服務模式,著力構建創新創業平台,拓展創新創業空間,健全創新創業機制,營造創新創業氛圍,加快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生動局面。
(二)主要目標。通過大力開展創業活動,進一步加大創業政策扶持力度,拓展創業空間,完善創業服務體系。力爭用3年時間,把我市建設成為創業環境優良、創業能人輩出、創業服務配套、社會就業充分的創新創業型示範城市。到2017年,基本形成科學完善的創新創業政策體系,構建起優質高效的服務體系,在全社會形成創新創業的濃厚氛圍,把內江建設成為川南創新創業高地。打造一批市場化、專業化、網路化的眾創空間,建設各類創新創業孵化載體20家以上、孵化面積達到20萬平方米以上,建成覆蓋全市各縣(區)、各園區的科技企業孵化培育體系;服務創新創業的專家導師隊伍達到150人,新增中小微企業10000戶以上,創業者突破40000人;開發創新創業項目1000個;扶持10000人成功創業;引進、培育一批天使投資和創業投資機構,構建覆蓋創新創業就業全方位、全過程的綜合服務體系。
二、重點任務
(一)打造多元化的創新創業平台。
1.全面推進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充分發揮老工業基地的產業優勢和資源優勢,加快整合提升原有傳統產業,按照“產城融合”的發展思路,打造以產業為主導的多功能綜合性區域。規劃建設好信息安全產業園、醫藥健康產業園、台商工業園、西部汽車零部件產業基地等一批專業化產業園區(基地)。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用具有牽動力、影響力的產業大項目加速產業集聚,建成產業規模大、鏈條完整的產業集群,推動地區經濟增量最佳化、質量提升、總量擴張。
2.全面推進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創建。圍繞“產業升級”和“城市升級”兩個升級,以增強經濟發展內生動力為核心,聚焦特色產業,提升優勢主導產業發展能級,積極培育新興產業,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最佳化創新創業生態,大力匯聚高端資源,加強科技招商與技術轉移,全面提升城市功能,把內江高新區打造成為川南產業創新發展引領區。
3.全面推進國家級農業科技園區建設。瞄準建成“川東南丘陵現代農業示範區、農業循環經濟技術創新區、地理標誌農產品保育區、成渝經濟區綠色食品產業區、內江城鄉統籌發展先行區”的目標,全面推進內江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建設。發展奇異水果、名優家畜、精品蔬菜、珍稀水產四大主導產業,大力開發丘區安全循環高效農業,打造川東南現代農業技術輻射源、農業先進生產要素集聚地和農旅科普結合示範基地,構建完整現代農業產業經營系統,推進全產業鏈一體化經營。
4.全面推進電子商務集聚區建設。加快內江電子商務產業園、川南電子商務城、西部電子商務中心等重點項目建設,支持各縣(區)打造電子商務集中發展區,形成產業集聚;實施“全企上網”工程,加快四川農產品數位化智慧型供應鏈平台和禽苗、水產等特色農產品平台建設,鼓勵工商業企業運用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開展線上銷售、採購等生產經營活動,提高本地產品網上交易量,力爭全市規模以上企業網際網路普及率達100%;推進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試點,形成一批電子商務示範村、示範鄉鎮、示範縣;實施創業培訓計畫,著力培育一批電子商務及現代物流專業人才。
5.全面推進返鄉人才創業園建設。結合城鄉區域特點,建立有市場競爭力的協作創業模式,形成各具特色的返鄉人員創業聯盟。引導返鄉創業人員融入特色專業市場,打造具有區域特點的創業集群和優勢產業集群。深入實施農村青年創業富民行動,支持返鄉創業人員因地制宜圍繞休閒農業、農產品深加工、鄉村旅遊、農村服務業等開展創業,最佳化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環境。
6.全面推進各類創新創業孵化載體建設。構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眾創空間。圍繞企業“種子期-初創期-高成長期”需求,以企業孵化為核心,以孵化器為基礎,對接加速器、產業園,打造“創業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的孵化鏈條,形成以孵化機構為節點,涵蓋研發試驗、科技金融、科技中介、創業導師等要素的全方位、多層次的孵化服務體系。
(二)構建一流的創新創業環境。
1.放寬創業準入條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落實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推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最佳化登記方式,推廣“先照後證”制度,放鬆經營範圍登記管制,放寬新註冊企業場所登記條件限制,推動“一址多照”、集群註冊等住所登記改革,分行業、分業態釋放住所資源。依託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實現政策集中公示、扶持申請導航、享受扶持信息公示。建立小微企業目錄,對小微企業發展狀況開展抽樣統計。全面清理行政審批事項,除涉及市場主體機構設立的審批事項及依法予以保留的審批事項外,其餘涉及市場主體經營項目、經營資格的前置許可事項,不再實行先主管部門審批、再工商登記的制度。對保留的審批事項,規範審批行為,明確標準,縮短流程,限時辦結,推廣“一個視窗”受理、網上並聯審批等方式。
2.加快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健全城鄉一體的創新創業就業公共服務體系,加強創新創業服務隊伍建設,完善市、縣(區)、園區的創新創業綜合服務機構,加強街道(鄉鎮)、社區(村)基層服務平台建設,市、縣(區)、園區、街道(鄉鎮)於2015年底前在政務(便民)服務中心專門設立創新創業服務視窗,為大眾提供“一站式”創新創業綜合服務。綜合運用政府購買服務、無償資助、業務獎勵等方式,支持中小微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和服務機構建設,為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提供全方位專業化優質服務。著力打造“網際網路+”新模式,加快創新創業就業公共服務信息化建設,整合創新創業信息資源,實現創新創業就業政策集中發布,創新創業信息、科技供求信息、招聘求職信息統一發布,公開共享。按照統一標準、業務協同、資源共享的原則,建立科技創新資源、人力資源資料庫,搭建業務經辦平台、信息服務平台和決策分析平台,實現創新創業就業服務工作的全程信息化。加大園區公共服務平台體系建設,積極發展與園區配套的生產性服務業,建立一批投融資、公共專業物流、研發、質檢、教育培訓、工業設計、管理諮詢、設備租賃、會展服務、品牌策劃平台和會計、審計、資產評估、法律事務諮詢等中介機構,增強和完善服務功能。支持舉辦創新創業大賽、創新創業沙龍、創新創業大講堂、創新創業訓練營、創新成果和創業項目徵集展示推介等活動,激發全社會的創新創業活力。
3.大力實施創業培訓。加強創新創業培訓基地建設,突出抓好市、縣(區)兩級創業就業培訓中心建設。鼓勵民營企業根據自身產業特點興辦培訓基地。各級各類職業技術學校要突出專業重點,培育培訓品牌,抓好大眾創新創業培訓工作。各級群團組織和各類社會組織要利用自身優勢,積極辦好創新創業人員培訓班。加強創業培訓師資隊伍建設,鼓勵教師更新教學理念,創新教學方法,提高教學能力。科學設定創新創業培訓內容。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將創業引導培訓納入定點職業培訓機構的必修課程;教育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支持各類大中專院校和技工院校開設創業指導培訓課程,增強創業意識和潛在創業能力;對街道、社區及相關部門推薦的擬開展創業各類人員重點開展創業指導培訓;強化創業輔導培訓,改善小微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4.發揮產業集群效應。實施“基地培育”計畫,依託園區現有產業基礎,積極延伸產業鏈,壯大特色優勢產業,發展培育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高端成長型產業和新興先導型服務業。全力推進開放合作戰略,深入實施高新產業引進、知名企業引進、人才帶項目引進“三大攻堅戰”,主動融入成渝、承接成渝、配套成渝,在重大產業化項目和央企、外企、民企的引進,以及重大產業轉移的承接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重點引進技術含量高、帶動能力強的大企業、大項目,積極引進高校科研院所,努力構建骨幹企業頂天立地、中小微企業鋪天蓋地、高校科研院所支撐有力的創新創業環境。
5.推進通訊設施建設。依託“智慧內江”重點項目,加快推進城市、農村通訊基礎設施建設。到2015年底,新建4G基站1924個,基本實現內江市、縣、鄉鎮有線、4G全覆蓋。依託“寬頻中國”“智慧田園”項目,實現行政村光纜通達率90%,農村寬頻接入能力由10兆提升到20兆及以上,在全省率先實現城市、農村光網全覆蓋。
6.營造良好輿論氛圍。積極倡導敢為人先、寬容失敗的創新文化,樹立崇尚創新、創業致富的價值導向,大力培育創業精神和創客文化,將奇思妙想、創新創意轉化為實實在在的創業活動。堅持正確導向,加強政策解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通過新聞媒體、網際網路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和促進就業創業工作的經驗做法,宣傳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和就業創業的典型事跡,引導全社會共同關心和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和就業創業工作,引導各類勞動者轉變觀念,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大力營造勞動光榮、技能寶貴、創造偉大的時代風尚。
(三)建立強有力的政策支撐體系。
1.強化財政資金引導。加大財政投入力度。發改、經信、科技、人社等部門和園區的有關財政資金要傾斜用於支持創新創業載體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支持發展前景好的創新創業項目,引導金融機構向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提供貸款等。管好、用好科技孵化和成果轉化等專項資金。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槓桿作用,運用階段參股、風險補助等多種方式,帶動社會資本發展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初創期創新型企業。
2.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實施更加積極的促進就業創業稅收優惠政策,將企業吸納就業稅收優惠的人員範圍由失業一年以上人員調整為失業半年以上人員。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等重點群體創辦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的,可依法享受稅收減免政策。落實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的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機構適用科技企業孵化器稅收優惠政策。
3.拓寬投融資渠道。完善創新創業投融資機制。充分發揮資本市場作用,推動科技型企業進行股權、債務融資。對有直接融資需求的科技型企業,優先納入直接融資後備企業資源庫。積極為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提供綜合金融服務,鼓勵通過公司債、資產證券化、銀行間市場等拓展融資渠道。搭建銀科對接平台,推動我市商業銀行機構設立科技支行,推進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積極爭取省級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降低金融機構為中小微企業貸款的風險。
4.大力聚集科技人才。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突破現有政策在人才流動、成果處置、收益分配等方面的束縛。單位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對科技成果在境內使用、處置不再審批或備案,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所得收入全部留歸單位,納入單位預算,實行統一管理,處置收入不上繳國庫;鼓勵科技人員離崗創辦企業,對符合條件的科研院所科技人員經所在單位批准,可帶著科研項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到企業開展創新工作或創辦企業,3年內可保留人事關係,工齡連續計算,薪級工資按規定正常晉升,保留其原聘專業技術崗位等級,不影響職稱評定;允許科技人員兼職取酬,對財政資金設立的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員在完成崗位職責和聘用契約約定任務的前提下,經所在單位批准,可在我市兼職從事技術研發、產品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等成果轉化活動,以及創辦、領辦科技型企業,並取得相應合法股權或薪資;提高科研人員成果轉化收益比例,對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員(包括擔任行政領導職務的科技人員)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的收益,按至少70%的比例劃歸成果完成人及其團隊所有。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對職務發明完成人、科技成果轉化重要貢獻人員和團隊的獎勵,計入當年單位工資總額,不作為工資總額基數,不納入績效工資總額管理;落實科技計畫項目經費管理規定,放寬使用範圍,激勵科技人員創新創業。
5.加大大學生創新創業補貼。對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在工商部門註冊或民政部門登記,以及其他依法設立、免於註冊或登記的創業實體(如開辦網店、農業職業經理人等),給予1萬元創業補貼。為大學生創新創業提供支持,在高校或地方各類創業園區(孵化基地)內孵化的創業項目,經評審每個項目給予3萬元補貼。同一領創主體有多個創業項目的,最高補貼不超過10萬元。
6. 吸引域外人才來內創業。通過省“千人計畫”引進的海外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經審核給予20萬元的科研經費,引進的創新創業團隊經評審入選“內江市人才發展‘三百計畫’”的,根據人才(團隊)的層次和在內江所作的貢獻情況,分類給予50萬-200萬元創新創業資助。對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創辦科技型企業等創新創業活動,給予中國籍公民同等待遇。完善高層次人才社會服務機制,落實引進人才社會養老、醫療保障、配偶就業、子女入學等保障措施。
7.推進企業產學研合作。鼓勵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企業技術研發機構,增強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能力。對新獲批國家級、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由受益財政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20萬元獎勵;對新獲批國家級、省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院士專家工作站)的企業,由受益財政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由受益財政給予企業一次性30萬元獎勵。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銷售收入首次達到1億元,且當年增幅達到25%的,由受益財政給予企業一次性30萬元獎勵。企業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覆核或再次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由受益財政給予企業一次性5萬元獎勵。各縣(區)、內江經開區和內江高新區應加大對中小微企業創新能力建設的財政投入力度,提升企業創新發展能力。
8.大力實施專利轉化。鼓勵單位和個人依法採取專利入股、質押、轉讓、許可等方式促進專利實施獲得收益。以專利權等依法可以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入股的,在公司註冊資本中所占比例不受限制。既未約定也未在單位規章制度中規定的情形下,國有企事業單位自行實施其發明專利的,在專利有效期內,每年給予全體職務發明人的報酬總額不低於實施該發明專利營業利潤的5%;轉讓、許可他人實施專利或者以專利出資入股的,給予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報酬應不低於轉讓費、許可費或者出資比例的20%。
9.打造大學生創新創業俱樂部。內江師範學院、內江職業技術學院、川南幼兒師範學校要積極打造我市大學生創新創業俱樂部,為創新創業俱樂部提供專門場地和適當經費支持,建立專門機構,配備專職人員,加強引導引領。為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提供信息諮詢、項目推介、供需對接、項目孵化等服務。設立大學生創新創業俱樂部考核評審指標體系,對經評審符合條件的,給予適當資金支持,用於創新創業培訓補貼、項目孵化和設備購置等。
10.大力組織青年創新創業。實施“內江青年創業促進計畫”,及時向全市18—40歲之間,處於失業、半失業或者待業狀態,有很好的商業點子和創業激情,缺乏商業經驗,籌措不到資金的創業青年,按規定提供免息免擔保的創業啟動資金貸款,並配備一名志願者導師“一對一”幫扶,幫助青年創業成功。科技型小微企業招收高校畢業生達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請不超過200萬元的小額貸款,並享受財政貼息。
11.促進農民工返鄉創業。推進農村青年創業富民行動,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發展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依法享受稅收減免和落實普遍性降費政策。保障農民工在創業準入條件、創業培訓、創業擔保貸款支持、稅收減免等方面享有與城鎮居民同等的優惠待遇。支持農民網上創業,大力發展“網際網路+”和電子商務,積極組織創新創業農民與企業、幸福美麗新村、市場和園區對接。依託基層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設施等公共平台,提供創業指導和服務,對符合條件的開展創業培訓並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所需資金由各級財政結合實際情況從就業專項資金中適當安排。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市長任組長、相關副市長任副組長的內江市推進大眾創新創業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創新創業工作的領導、統籌和協調,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市級相關部門、內江高新區、各縣(區)、各園區要高度重視推進大眾創新創業工作,把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和促進就業創業擺上重要議程,由“一把手”負總責,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任務,切實加大資金投入、政策支持和條件保障力度。
(二)形成推進合力。各級各部門要加強工作協調,不斷完善政策措施,加強對創新創業工作的指導和支持。要做好大眾創新創業政策落實情況調研、發展情況統計匯總等工作,及時報告有關進展情況。
(三)強化績效考核。要建立完善的創新創業統計指標體系,把改善創業環境、落實創業政策、提高培訓效果、最佳化服務質量和提高創業初始成功率、創業穩定率、創業帶動就業率等工作納入各級政府績效考核,細化目標任務。各縣(區)、園區、部門不履行職責,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對有關負責人及具體責任人實行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