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黨(特指加入中國共產黨)

入黨(特指加入中國共產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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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黨”指加入中國共產黨。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年滿十八歲的中國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和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願意參加黨的一個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黨的決議和按期交納黨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產黨。

基本介紹

入黨流程,常見問題,

入黨流程

一、申請入黨
要求:向工作、學習所在單位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沒有工作、學習單位或工作、學習單位未建立黨組織的,向居住地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流動人員還可以向單位所在地黨組織或單位主管部門黨組織、流動黨員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
注意:本人提出並書面申請。
2.黨組織派人談話
時間:收到入黨申請書1個月內。
主體: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或組織委員
內容:了解入黨申請人基本情況;介紹入黨條件和程式;加強教育引導。
二、入黨積極分子的確定和培養教育
3.推薦和確定入黨積極分子
範圍:已遞交入黨申請書且黨組織已派人談話的人員。
方式:採取黨員推薦、群團組織推優等方式產生人選。
決定:支部委員會(不設支部委員會的由支部大會)研究決定。
注意:綜合運用推薦結果,防止簡單以票取人。
4.上級黨委備案
材料:入黨申請人基本情況;推薦和推優情況;支部委員會意見等。
要求:了解入黨積極分子是否具備條件;手續是否齊全。
5.指定培養聯繫人
數量:一至兩名正式黨員
任務:向入黨積極分子介紹黨的基本知識;了解入黨積極分子的政治覺悟、道德品質、現實表現和家庭情況等,做好培養教育工作,引導入黨積極分子端正入黨動機;及時向黨支部匯報入黨積極分子情況;向黨支部提出能否將入黨積極分子列為發展對象的意見。
6.培養考察教育
方法:吸收入黨積極分子聽黨課、參加黨內有關活動、分配一定的社會工作以及集中培訓等。
目的:使入黨積極分子懂得黨的性質、綱領、宗旨、組織原則和紀律,懂得黨員的義務和權利,幫助他們端正入黨動機,確立為共產主義事業奮鬥終身的信念。
要求:黨支部每半年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1次考察;基層黨委每年對入黨積極分子隊伍狀況作1次分析。
注意:入黨積極分子工作、學習所在單位(居住地)變動,應及時報告原單位(居住地)黨組織;原單位(居住地)黨組織應及時將培養教育等有關材料轉交現單位(居住地)黨組織;現單位(居住地)黨組織應對有關材料進行認真審查,並接續做好培養教育工作。培養教育時間可連續計算。
三、發展對象的確定和考察
7.確定發展對象
條件:經過一年以上培養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備黨員條件的入黨積極分子。
要求:聽取黨小組、培養聯繫人、黨員和民眾意見。
確定:支部委員會(不設支部委員會的由支部大會)討論同意並報上級黨委備案後可列為發展對象
8.報上級黨委備案
要求:認真審查;提出意見。
注意:同意後列為發展對象。
9.確定入黨介紹人
數量:兩名正式黨員
方式:入黨介紹人一般由培養聯繫人擔任,也可由黨組織指定。
要求:入黨介紹人認真完成培養教育任務。
注意:受留黨察看處分、尚未恢復黨員權利的黨員,不能作入黨介紹人。
10.進行政治審查
內容: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政治歷史和在重大政治鬥爭中的表現;遵紀守法和遵守社會公德情況;直系親屬和與本人關係密切的主要社會關係的政治情況。
方法:同本人談話、查閱有關檔案材料、找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以及必要的函調或外調。對流動人員中的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時,還應當徵求其戶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層黨組織的意見。
要求:政治審查必須嚴肅認真、實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貫表現。審查情況應當形成結論性材料。
注意:未經政治審查或政治審查不合格的,不能發展入黨。
11.開展集中培訓
主體:基層黨委或縣級黨委組織部門。
時間:不少於三天(或不少於二十四個學時)。
注意:未經培訓的,除個別特殊情況外,不能發展入黨。
四、預備黨員的接收
12.支部委員會審查
要求:徵求黨員和民眾意見;對發展對象進行嚴格審查;集體討論是否合格。
13.上級黨委預審
方式:發展對象的條件、培養教育情況等;根據需要聽取執紀執法等相關部門的意見。
要求: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黨支部,並向審查合格的發展對象發放《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
注意:發展對象未來三個月內將離開工作、學習單位的,一般不辦理接收預備黨員的手續。
要求:在入黨介紹人指導下,由本人按照要求如實填寫。
15.支部大會討論
程式:發展對象匯報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本人履歷、家庭和主要社會關係情況,以及需向黨組織說明的問題;入黨介紹人介紹發展對象有關情況,並對其能否入黨表明意見;支部委員會報告對發展對象的審查情況;與會黨員對發展對象能否入党進行充分討論,並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
注意:有表決權的到會人數必須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人數的半數,才能開會;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才能通過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因故不能到會的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在支部大會召開前正式向黨支部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當統計在票數內。支部大會討論兩個以上的發展對象入黨時,必須逐個討論和表決。
16.上級黨委派人談話
時間:黨委審批前。
人員:黨委委員或組織員。
目的:作進一步的了解,並幫助發展對象提高對黨的認識。
要求:談話人應當將談話情況和自己對發展對象能否入黨的意見,如實填寫在《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上,並向黨委匯報。
17.上級黨委審批
內容:是否具備黨員條件、入黨手續是否完備。
要求:集體討論和表決。兩個以上的發展對象,應當逐個審議和表決。
時間:對黨支部上報的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應當三個月內審批,並報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注意:黨總支、鄉鎮(街道)所屬的基層黨委以及黨組不能審批預備黨員。除另有規定外,臨時黨組織不能接收、審批預備黨員。
18.再上一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
目的:掌握預備黨員結構、分布、質量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五、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
19.編入黨支部和黨小組
要求:及時將上級黨委批准的預備黨員編入黨支部和黨小組,對預備黨員繼續進行教育和考察。
20.入黨宣誓
組織:基層黨委或黨支部(黨總支)組織。
程式:奏《國際歌》;黨組織負責同志致辭;預備黨員宣誓;參加宣誓的預備黨員發言;黨組織負責同志講話、提出要求。
要求:在正式場合舉行;嚴肅認真;莊重簡樸;嚴密緊湊。
21.繼續教育考察
方式:參加黨的組織生活、聽個人匯報、個別談心、集中培訓、實踐鍛鍊等。
時間:預備期為一年。預備期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算起。
22.提出轉正申請
要求:預備期滿,書面提出轉正申請。
23.支部大會討論
準備:黨小組提出意見;黨支部徵求黨員和民眾的意見;支部委員會審查。
程式:參照接收預備黨員程式。
結果:認真履行黨員義務、具備黨員條件的,應當按期轉為正式黨員;需要繼續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長一次預備期,延長時間不能少於半年,最長不超過一年;不履行黨員義務、不具備黨員條件的,應當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
24.上級黨委審批
時間:黨支部上報的預備黨員轉正的決議,應當在三個月內審批。
要求:審批結果應及時通知黨支部。黨支部書記應當同本人談話,並將審批結果在黨員大會上宣布。
注意:黨齡從預備期滿轉為正式黨員之日算起。
25.材料歸檔
內容:《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入黨申請書、政治審查材料、轉正申請書和培養教育考察材料。
要求:有人事檔案的,交黨委存入本人人事檔案;無人事檔案的,建立黨員檔案,由所在黨委或縣級黨委組織部門保存。

常見問題

1.在校學生如何申請入黨?
在校學生的學習、生活時間主要集中在學校,為便於黨組織對其進行培養教育和考察,在校學生應當向學校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學校未建立黨組織的,在校學生可以向居住地黨組織、學校所在地黨組織或學校主管部門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但發展其入黨時必須徵求學校的意見(共產黨員網.2016年05月25日)。
2.失業、待業或自謀職業的人如何申請入黨?
失業、待業或自謀職業的人要求入黨,一般應向居住地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參加了個體勞動者協會的人要求入黨,還可向個體勞動者協會或其主管部門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接受入黨申請的黨組織負責對他們進行培養教育和考察,在他們具備黨員條件時,適時吸收他們入黨。(共產黨員網.2016年05月30日)
3.什麼是異地發展黨員(異地入黨)?
異地發展黨員(異地入黨),是指對因外出務工、經商、居住(不含上學、服兵役)等原因,離開原戶籍所在地的,經戶籍地外黨組織按照發展黨員程式將其吸收進入黨員隊伍。(共產黨員網.2016年10月24日)
4.出國(境)留學和工作人員如何申請入黨?
出國(境)留學、工作人員,凡出國(境)時間在兩年以下的,一般不進行發展黨員工作;出國(境)時間在兩年以上的,可以向留學人員黨組織或駐外中資機構、勞務公司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在出國(境)留學、工作人員中發展黨員,應堅持標準、保證質量,嚴格入黨手續。接受入黨申請的黨組織應通過多種形式加強對入黨申請人的培養教育和考察,特別重視對政治覺悟道德品質的考察。發展他們入黨前,要徵求國內有關單位黨組織的意見。
如駐在國情況特殊或黨員分散,未建立留學人員、駐外勞務公司黨組織的,應向國內有關單位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共產黨員網.2016年06月01日)
5.歸僑、僑眷可以入黨嗎?
歸僑、僑眷可以申請入黨。黨組織對那些積極申請入黨的歸僑、僑眷,應和國內其他申請入黨的人一樣,按照黨章規定,積極進行培養教育,成熟一個,發展一個。對於他們在國外的歷史、家庭和社會關係都要作歷史的、具體的分析。他們能否入黨,主要看其本人的政治立場、政治覺悟和實際表現是否具備黨員條件。(共產黨員網.2016年09月30日)
6.如何處理未滿18歲申請入黨和發展入黨問題?
根據黨章和《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等黨內有關規定,按照尊重歷史、實事求是的原則,對未滿18歲申請入黨和發展入黨的,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對2014年5月《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發布之後、未滿18歲提出入黨申請的,黨組織應肯定其入黨要求,鼓勵他們追求政治上的進步,並做好解釋工作,請他們年滿18歲後再向黨組織正式遞交入黨申請書。對《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公布之後、未滿18歲發展入黨的,報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批准,不予承認,並視情況追究有關黨組織及其負責人、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對2014年5月《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發布之前、未滿18歲提出入黨申請的,一般予以承認;但對其中未滿18歲發展入黨的,要具體分析具體處理:如果入黨手續清楚,已經長期為黨工作,具備黨員條件的,可以承認其黨員身份;如果入黨手續不清楚,但已經長期為黨工作,確實具備黨員條件的,可以承認其黨員身份,但應向有關黨組織和黨員本人指出錯誤,進行批評教育;如果不具備黨員條件、現實表現不好的,不管入黨手續是否清楚,均不承認其黨員身份,並在支部大會上公布。以上處理均須報省級黨委組織部門批准。
對黨的歷史上特別是在建國前和建國初期,由於歷史原因或特殊情況,未滿18歲加入黨組織的,不能否認其黨員身份,其入黨時間的認定由省級黨委組織部門負責。(共產黨員網.2016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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