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稅獎金

免稅獎金是指稅法規定不征獎金稅的獎金。1984年6月28日國務院發布的《國營企業獎金稅暫行規定》提出免徵獎金稅的範圍是: (1) 發給礦山採掘工人、搬運工人、建築工人的獎金;(2) 按國家規定頒發的創造發明獎,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自然科學獎;(3) 經批准試行的10種特定的燃料、原材料 (有色金屬、優質鋼材、汽油、柴油、重油、原油、焦炭、煤炭、電力、木材) 節約獎;(4) 外輪速遣獎;(5) 其他經國務院批准免繳獎金稅的單項獎金。

繳納範圍
稅務部門提醒納稅人,並非所有的獎金都能免徵個人所得稅。對於個人獲得的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保等方面的獎金,以及為鼓勵廣大人民民眾見義勇為、維護社會治安、揭發舉報犯罪行為,對個人發放的獎金或獎品,按照稅法相關規定都是可以免徵個人所得稅的。而對於納稅人從單位獲得的季度獎金、年終獎金、超額獎金等等名目繁多的獎金都應該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