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機構職能,內設機構,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稅政管理科,規費徵收管理科,征管法規科,計畫財務科,信息技術科工作職責,監察室,稽查局,城區分局,城郊分局,寨里分局,止馬分局,獲得榮譽,
基本信息
單位地址:光澤縣二一七路66號
郵政編碼:354100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地方稅收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福建省地方稅務局制定的具體實施辦法。
二、根據南平市地方稅務局確定的預算收入計畫指標,負責編制本縣地方稅收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檢查地方稅收收入計畫的執行情況。
三、組織實施本縣下列各稅(費)種的徵收和管理(不包括已明確由國家稅務機關負責徵收的地方稅部分):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車船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印花稅、文化事業建設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以及地方稅的滯補罰收入。
四、負責本縣涉及稅收的重大經濟政策的調查研究工作。
五、監督檢查本縣地方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地方稅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情況。
六、監督檢查本行政區域內各納稅義務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情況,並對各種涉稅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七、組織、指導稅法宣傳、稅收政策諮詢和納稅服務工作。
八、負責本機關人事管理以及稅務事業費工作,組織本機關的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九、承辦南平市地方稅務局及光澤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我局機關內設9科室: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監察室、稅政管理科、規費徵收管理科、征管法規科、計財科、技術信息科、效能辦。派出機構有1個局、4個分局:稽查局、城區分局、城郊分局、寨里分局、止馬分局。
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起草和審核重要檔案,審核把關局機關公文;負責全性地稅工作會議和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有關專題會議的組織安排工作;負責全縣稅收宣傳工作;負責檔案的收發運轉;編髮政務信息;管理文書檔案;處理民眾來信來訪;組織辦理縣人大代表建議、縣政協的提案和議案;負責機關機要保密、安全保衛工作;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管理機關財務等行政事務。負責地方稅收理論、政策調研的組織與管理工作;負責督促縣局重要事項的落實工作。
人事教育科
負責本縣地稅幹部職工、人員編制、機構設定、勞動工資和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本局幹部制度改革和實施同家公務員制度;負責出國(境)的報批和幹部監督審查工作;管理人事檔案。制定幹部教育規劃,組織幹部學歷教育和崗位培訓工作;負責基層單位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
稅政管理科
負責營業稅、資源稅、地方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船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等政策管理工作,制定具體的徵收管理辦法。按照稅收管理體制,組織辦理有關減免中在具體事項。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人員和其它涉外的地方稅收的協調與管理。
規費徵收管理科
負責社會保險費法規、政策的解釋和貫徹實施;研究草擬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措施;指導社會保險登記、申報審核、稽核檢查及相應的違章處理;開展社會保險費法規、政策,社保業務知識的培訓;配合對社會保險費收入的統計分析;配合社會保險費法規、政策的宣傳;配合開發和完善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系統軟體的套用與維護;負責政府授權(委託)其他規費、基金的徵收管理工作。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費、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費]及國務院、省政府和國家稅務總局指定的其他費、金等政策管理工作, 制定具體的徵收管理辦法。 配合有關部門編制社會保險費收入計畫建議數和分析社會保險費收入進度情況。負責社會保險費政策、法規的宣傳和培訓工作。
征管法規科
負責貫徹實施《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組織實施地方稅收綜合性稅收征管法規及規章制度,指導稅務登記、申報、稅務檢查和稅收資料管理。改革完善地方稅收徵收管理辦法;管理稅收發票。負責企業辦稅員的管理、業務培訓;負責稅務代理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對稅收法規、規章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和檢查本縣基層徵收單位稅收法制建設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工作;承擔地方稅收法規檔案的清理、鑑定及彙編。負責稅務案件審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計畫財務科
匯總分析稅收會計、統計信息數據;擬定稅收計畫和會計、統計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縣局地稅系統的經費、財務、裝備和固定資產;監督執行地稅系統財務制度;審核彙編直屬單位的財務預、決算;辦理各項經費的領撥;組織實施地稅系統的內部審計;負責稅收票證和完稅證的管理工作;組織研究分析地方稅收稅源狀況及變化情況。
信息技術科工作職責
負責計算機套用於稅收管理各個環節的指導與管理;負責計算機購置、配發、網路建設及配置管理工作;負責計算機軟體的推廣、套用;負責計算機管理制度的建立、人員培訓以及網路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辦公現代化管理工作;負責經濟信息的提供處理工作。
監察室
按照《黨章》、《行政監察法》履行監督檢查本縣地稅局基層單位及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情況,負責對稅務人員廉政教育。檢查處理行政違法和稅務執法違紀案件。
稽查局
負責本縣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的各類稅收稽查,並有選擇、有重點地對本縣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一定比例進行抽查;負責受理查處人民民眾舉報的稅收違法案件;負責與公、檢、法、工商、審計、銀行、紀檢、監察、國稅等有關部門的聯繫,密切配合、查處涉稅案件;負責將稽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向被查對象以及各有關單位、部門提出整改建議措施並督促執行。
城區分局
負責對城區範圍內行政、企業、事業單位的營業稅、資源稅、地方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船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費、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費]及國務院、省政府和國家稅務總局指定的其他費、金等地方稅收徵收管理工作。
城郊分局
負責對鸞鳳鄉、崇仁鄉、華橋鄉以及城區範圍個體工商業戶的營業稅、資源稅、地方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船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費、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費]及國務院、省政府和國家稅務總局指定的其他費、金等地方稅收徵收管理工作。
寨里分局
負責對司前鄉、寨里鎮企業、事業、行政單位及個體工商戶的營業稅、資源稅、地方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船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費、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費]及國務院、省政府和國家稅務總局指定的其他費、金等地方稅收徵收管理工作。
止馬分局
負責對止馬鎮、李坊鄉企業、事業、行政單位及個體工商戶的營業稅、資源稅、地方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船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費、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費]及國務院、省政府和國家稅務總局指定的其他費、金等地方稅收徵收管理工作。
獲得榮譽
2018年5月28日,入選中共福建省委文明辦“第十三屆福建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並向社會公示,接受民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