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鄰里攜具就弊廬張燈辭之不獲因成一絕

《元宵鄰里攜具就弊廬張燈辭之不獲因成一絕》是宋代詩人王十朋創作的一首七言絕句。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元宵鄰里攜具就弊廬張燈辭之不獲因成一絕
  • 創作年代:宋
  • 作品體裁:七言絕句
  • 作者:王十朋
  • 作品出處:《梅溪集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元宵鄰里攜具就弊廬張燈辭之不獲因成一絕
凶年猶幸在家鄉,鄰里相過具豆觴。我輩忍將燈照眼,遊人多是火燒腸。

作者簡介

王十朋(1112年—1171年),字龜齡,號梅溪。生於溫州樂清四都左原(今浙江省樂清市)梅溪村南宋政治家、詩人。紹興二十七年(1157年)他以“攬權”中興為對,被宋高宗親擢為進士第一(狀元)。官秘書郎。孝宗立,累官侍御史,歷知饒、夔、湖、泉諸州。乾道七年(1171年),王十朋逝世,年六十。紹熙三年(1192年),追謚“忠文”。有《梅溪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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