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工程方法

價值工程方法是一種通過功能與成本分析而提高事物價值的科學管理技術與方法。20世紀40年代由美國通用電氣公司工程師邁爾斯(L.D.Miles)首先提出,並在1947年發表的《價值分析》一書中比較系統地做了闡述。這裡採用了具有特定意義的“價值”概念,即產品的功能與成本的比值。其表達式為:V=F/C,式中V表示價值,F表示功能,C表示成本。它的基本含義是:價值的大小,決定於功能和成本。要求人們在管理工作中,以高功能和低成本獲取大的價值。提高產品的功能,就是為了滿足用戶的要求。

通常,為了提高產品價值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不同的途徑,其中有:①維持功能不變,降低成本;②保持成本不變,提高功能;③功能提高,成本降低;④成本上升,但功能提高更大;⑤功能略有降低,但成本降低幅度更大。價值分析技術是價值工程中最基本的手段(這也是有的人把兩者等同的原因),既用於現有產品的價值分析,改進產品設計,又用於新產品設計方案的價值分析,創造新的價值。整個價值工程可分為四大步驟:①確定對象,收集情報;②功能分析和評價;③制定、評定和選擇方案;④實施、驗證和修改方案。目前該技術已廣泛套用於生產、運輸、商業、服務行業、行政事業等部門。在我國,自70年代末以來,套用範圍日益擴大,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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