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人體育補償

傷殘人體育補償亦稱“體育康復”、“第三醫學”。傷殘人參加體育運動,使其身心障礙得以機能代償的現象。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歐洲開始把傳統治療與機體動力性治療相結合,促進傷殘人身心機能康復。傷殘人參加體育鍛鍊可避免傷殘部位的肌肉萎縮和神經壞死,有效地改進各器官、各系統功能代償,提高機體的適應能力。

具體表現為:提高去懂婚刪肢體的靈活性汽遙檔、膚覺說戲樂、聽覺、視覺的靈敏度,碑海增強距離白茅蜜與方位知覺、動作記憶、形象思維以及注意功能等。汗趨定懂青少年時期,傷殘部位尚未定型,其代償的可塑性更大。殼喇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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