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保險

傷害保險是健康保險的一種,屬人身保險範疇,被保險人遭受到意外傷害事故時,保險人按照契約規定提供部分或全部保險金額。保險期一般為一年。傷害保險的危險事故的發生必須是外來的、不可抗拒的、偶然的,保險公司才負賠償責任。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本人所致的傷害,屬於除外責任。

保險責任範疇一般包括:喪失工作能力給付、喪失手足或失明給付、意外傷害死亡給付、醫療費用及生活費用給付等等。給付金額的多少及給付方法,若非屬社會保險的,都由當事人以契約訂立,但給付的累計數不能超過保險金額全數。給付額累計數達到保險金額時,保險責任即告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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