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略

傳略

傳略,漢語詞語,一種比較簡略的傳記.相對“詳傳”而言.它所記述的內容粗略,文字簡潔`樸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傳略
  • 拼音:zhuàn lüè
  • 釋義:比較簡略的傳記 
  • 出自:《書信集·致曹靖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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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解釋

1. [brief biography]∶略傳,大略的生平事跡記敘
2. [biographical sketch]∶傳記的概略

詳細解釋

比較簡略的傳記。
魯迅《書信集·致曹靖華》:“ 畢氏 等傳略,倘有暇,仍望譯寄。” 孫犁《秀露集·烈士陵園》:“從烈士們的傳略上可以看到,即使他們這樣年輕,他們生前已經久經考驗。”
傳略 可以是寫 作家 父母 朋友 等人

袁可立傳略

袁可立,字禮卿,號節寰,萬曆己丑進士。除蘇州府推官,聽決平恕。知府石琨玉廉而義,直忤巡撫意,被劾。可立雪其冤,巡撫不能奪。
袁可立像袁可立像
擢監察御史,巡視西城,有閹宦殺人,可立訊實,即重捶抵罪。人言:“此閹,弄臣也。”可立曰:“殺人者死,朝廷法也,即弄臣顧可脫乎?”已而,果得中旨赦之,可立不為動。
時方以言起廢為忌,可立獨抗疏曰:“近年以來,議論茲多,致乾聖怒,擯斥不下百十餘人。豈言事諸臣盡不可用耶?如使諸臣為濟私,孰與緘口持祿,附會保全之為便?使諸臣為市恩,孰與將順曲從,得君固寵之為愈?使諸臣為沽忠賣直,亦必其人有懷忠慕直之心,恥為依回淟涊之態者。如概棄不用,臣恐謇諤之士不蒙甄錄,相率噤口結舌,國家大事誰復為皇上言之!”疏上,奪俸一年。雷震景德門,可立條陳闕政,激切時弊。大略言:“禮祀不親,朝講未視,章奏不以時批答,廢棄不皆錄用,傳造日增,賞罰日濫,非所以盡修省之實。……”疏入,留中。
一御史觸怒輔臣,輔臣以他事聳上,將加嚴遣,御史詣輔臣,求為申救。輔臣曰:“彼觸聖怒,救之何濟?”可立笑曰:“特相公不欲救耳”!眾皆愕眙。可立論益剴直,輔臣銜之,未幾削籍歸里。
時方議修築新舊兩城,及一切差徭驛遞,調停補益為多。
泰昌元年,起尚寶司丞,升少卿,轉太僕卿。時邊事孔亟,上急務七事,語皆切中時宜。上嘉納之,升左通政,旋升右僉都御史,巡撫登萊。
時登萊兵嘩民逃,鄒滕妖亂乍起,可立拜命就道。路經金鄉,適遇妖賊,可立即率民兵,直衝壘,賊突塵南奔。又檄登萊兵將,星馳至兗,申以法令,陷陣登陴。平蓮之功,登兵為獨多焉。
蒞登後栽為楚行伍,號令嚴明,向之譸張者,悉皆帖服,地方始寧謐。先是遼陽不守,招募四出。樞輔檄新募淮兵過海外以援毛帥,其委官所部鼓譟於福山,勢甚岌岌,可立移檄撫定之。復具疏促以渡海,諸將斤斤受約束焉。
有判將劉愛塔者,令心腹來約降,沈大將軍難之。可立曰:“彼誠偽雖未諗,然正用間之會,不可失也。”即給與免罪牌,及加銜札付,並許降後代請封官。而札中又備述其怨憝之語,以防其泄,計事成,則收恢復之功,即事露亦遺彼疑貳之禍。後愛塔果以復州王丙泄其事被戮。其馭事多方略,類如此。
旋以平蓮功,晉秩兵部侍郎。請告。乙丑再起,升本部左侍郎。時逆璫竊柄,可立嘆曰:“此非掛冠神武門時乎!”廷推南部,璫以可立有意遠已,於是加尚書銜,致仕。
三殿告成,加太子少保,三具疏辭。
里居凡數年,但以詩酒自娛。卒年七十有二,祭葬如例。所著有《撫登疏稿》及《弗過堂集》諸書藏於家。 (《睢州志·人物·名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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