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屍

傳屍

傳屍者,魏晉時期所現之名,而當即兩漢以前之殗殜、淋露與寒熱,亦即五代以來之勞疾、勞瘵及瘵疾也。蓋魏晉之時,人以其病本由來於屍氣傳,故傳屍之名所由起,而殗殜、淋露、寒熱之稱則漸泯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傳屍
  • 產生時期:魏晉時期
  • 名稱由來:人以其病本由來於屍氣傳
  • 別稱:殗殜、淋露、寒熱
辭彙含義,詮釋出處,史料記載,

辭彙含義

1.猶轉屍。謂死無葬所。《逸周書·大聚》:“揖其民力,相更為師;因其土宜,以為民資。則生無乏用,死無傳屍。” 孔晁 註:“傳於溝壑。”
傳屍
2.中醫稱肺結核症,即傳屍→勞瘵→瘵疾→肺癆(肺結核)。舊題 漢·華佗 《華氏中藏經》有《傳屍論》篇。 唐·張鷟 《朝野僉載》卷二:“女患傳屍瘦病,恐妾厭禱之。” 唐·王燾 《外台秘要》卷十三“蒸骨方”引《灸骨蒸法圖》:“骨蒸病者,亦名傳屍,亦謂殗殜,亦稱伏連,亦曰無辜。” 宋·洪邁 《夷堅甲志·熾盛光呪》:“( 曹瑴 )少出家為行者,其家累世病傳屍,主門戶者一旦盡死,無人奉祭祀。”
日華子云:蚯蚓治中風並癎疾,去三蟲,治傳屍、天行熱疾、喉痹、蛇蟲傷。

詮釋出處

傳屍者,古勞瘵一病之又名也。蓋勞瘵之病古名傳屍者,本謂其屍氣病人,而復致人死也。《外台秘要·卷十三·傳屍方》引蘇游云:“傳屍之疾,本起於無端,莫問老少男女,皆有斯疾。大都此病相剋而生,先內傳毒氣,周遍五藏,漸就羸瘦,以至於死,死訖復易家親一人,故曰傳屍”,即其明證。又同篇引文仲云:“傳屍病……有能食不作肌膚,或二日五日,若微勞即發,大都頭額頸骨間尋常微熱翕翕然。死復家中更染一人,如此乃至滅門”,亦其義也。因其屍氣轉注,故又名“屍注”;或以其病挾鬼邪,故又名“鬼注”。如《肘後備急方·卷一·治屍注鬼注方》云:“屍注、鬼注病者,葛(洪)雲即是五屍中之屍注又挾諸鬼邪為害也。其病變動乃有三十六種至九十九種。大略使人寒熱淋瀝,怳怳默默,不的知其所苦,而無處不惡。積年累月,漸就頓滯,以至於死,死後復傳之旁人,乃至滅門”,是其例也。
傳屍、屍注,謂由屍氣之相傳,故古以本病之發,每以面臨其病死之屍而使然,如《外台秘要·卷十三·傳屍方》引文仲云:“此病多因臨屍哭泣,屍氣入腹,連綿或五年三年,有能食不作肌膚,或二日五日,若微勞即發。”同卷《屍注方》引《刪繁方》云:“或聞哭聲,或見屍常發”,即其義也。又《華氏中藏經·傳屍論》云:“或聞病弔喪而得,或朝走暮游而逢,或因氣聚,或因血形,或露臥于田野,或偶會於園林,鐘此病死之氣,染而為疾,故曰傳屍也”,亦其義也。然此必為病死之屍氣相傳始得為患而因名傳屍者,乃濫觴於魏晉,而盛行於唐前之古說。而時至於五代,則人們已確認本病不獨死後屍傳,而其生前即已可相注以致人於病也。如南唐人徐鉉《稽神錄》云:“瓜村有漁人妻,得勞疾,轉相染著,死者數人。或云:取病者生釘棺中棄之,其病可絕。頃之,其女病,即生釘棺中,流之於江”,即其例也。
傳屍傳屍

史料記載

[1]“傳屍”之名濫觴於魏晉者,由《中藏經·傳屍論》首載其名曰“傳屍者,非一門相染而成也,人之血氣衰弱,臟腑虛羸,中於鬼氣,因感其邪,遂成其疾。其候或咳嗽不已,或胸膈妨悶,或肢體疼痛,或肌膚消瘦”,可知之矣。
[2]“勞疾”、“勞瘵”、“瘵疾”之名濫觴於五代者,由南唐人徐鉉《稽神錄》“瓜村有漁人妻,得勞疾,轉相染著”、南宋·陳言《三因方》“勞瘵諸證,病者憎寒、發熱、自汗”、“世醫例以傳屍骨蒸為五勞者,非也,彼乃瘵疾,各一門類”,可知之也。
中醫稱肺結核症,即傳屍→勞瘵→瘵疾→肺癆(瘵蟲感染--肺結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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