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出高級專家

1992年5月,國家人事部發布了《關於傑出高級專家暫緩離退休審批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國家權威界定
明確規定“傑出高級專家”系指:
全國政協常委、各民主黨派中央副主席
全國政協常委以及各民主黨派中央副主席以上職務的高級專家。
四級以上的老專家(教授)
1983年底以前評定為四級以上的老專家。
學術造詣高深、國內外享有很高聲譽
其他突出貢獻,學術上造詣高深,在國內外享有很高聲譽的高級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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