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

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是落實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的重要平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
  • 類型:落實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的重要平台
發展歷史,社會影響,設立意義,

發展歷史

人民檢察院與公安機關設立的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依託公安機關執法辦案管理中心開展工作,由人民檢察院刑事檢察部門與公安機關法制部門共同牽頭,人民檢察院指派常駐檢察官、公安機關法制部門指定專門人員共同負責。

社會影響

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是人民檢察院刑事檢察部門與公安機關相關部門、所隊加強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的重要平台,是《關於健全完善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的意見》所明確各項制度機制落地落實的重要抓手和關鍵節點。

設立意義

辦公室重點發揮組織協調、監督協作、督促落實、諮詢指導等職能作用,具體包括:依法開展偵查監督、協作配合等相關工作;組織協調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溝通銜接、案件會商等;督促協調雙方監督、反饋等意見建議的進展落實;為案件疑難複雜問題或相關刑事政策提供諮詢指導等。辦公室作為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聯合建立的平台機制,將能夠有效加強雙方在監督、辦案中的銜接配合,有效加強溝通、統一認識、消除分歧,在提升案件質量、提高監督質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上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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