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察部門職責

偵察部門職責,偵察部門在司令部首長領導下的工作。中國人民解放軍各級偵查部門的職責是: (1)擬制偵察計畫、指示,組織對敵情的偵察,協調所屬部(分)隊的偵察行動。(2)查明敵軍的編制裝備、素質、戰術特點和兵力部署等情況,分析判斷其作戰企圖,提出報告和建議。 (3)檢查指導偵察分隊的戰備工作。(4)組織指導偵察幹部和偵察分隊的專業訓練。(5)掌管業務經費,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偵察器材的保障工作。(6)組織對外軍和偵察專業的研究及技術革新工作,總結交流偵察工作經驗,編寫戰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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