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公積金貸款利息免個人所得稅的通知

2021年12月28日,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發布關於廢止《關於個人支付住房公積金貸款利息免徵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的公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個人公積金貸款利息免個人所得稅的通知
  • 發布單位: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
內容解讀
為進一步規範個人所得稅征管,公平稅負,更好地發揮稅收調節作用, 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決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廢止《關於個人支付住房公積金貸款利息免徵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地稅二〔1999〕 34號, 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1號修改)。
2021年12月23日,關於《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關於廢止〈關於個人支付住房公積金貸款利息免徵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的公告》的政策解讀
一、公告背景
為進一步規範個人所得稅征管,公平稅負,更好地發揮稅收調節作用,對相關規範性檔案進行清理。
二、公告的主要內容
廢止《關於個人支付住房公積金貸款利息免徵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地稅二〔1999〕34號,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1號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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