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個人信息保護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個人信息處理者,是指在個人信息處理活動中自主決定處理目的、處理方式的組織、個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個人信息處理者
- 適用領域:法律
根據《個人信息保護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個人信息處理者,是指在個人信息處理活動中自主決定處理目的、處理方式的組織、個人。
根據《個人信息保護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個人信息處理者,是指在個人信息處理活動中自主決定處理目的、處理方式的組織、個人。...
2021年11月1日,《個人信息保護法》執行,第五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個人信息處理者應當事前進行個人信息保護影響評估。從法律層面提出要求。2021年11月1日,《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開展信息通信服務感知提升行動的通知》,各相關企業應...
個人信息處理者通過共享、轉移等方式將個人信息傳輸或披露給其他個人信息處理者的行為。註:委託第三方處理個人信息的,不屬於向其他個人信息處理者提供個人信息的行為。3.9 個人信息保護影響評估 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 impact ...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是為了保護個人信息權益,規範個人信息處理活動,促進個人信息合理利用,根據憲法,制定的法規。2021年8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自2021年11月1...
信息控制者是指有權阻止銷售員或信息員與採購中心成員接觸的人,主要是為了控制採購組織的一些信息不外露。例如,採購代理人、接待員和電話接線員都可以阻止推銷員與用戶或決策者接觸。在任何企業內,採購中心會隨不同類別產品的大小及構成...
我國當前存在與個人信息保護影響評估類似但側重點不同的制度,如網路安全風險評估、數據安全風險評估。個人信息保護影響評估側重於保障個人信息安全,由個人信息處理者實施,評估對象是對個人權益有重大影響的個人信息處理活動。個人信息保護影響...
第一千零三十七條 【個人信息主體的權利】自然人可以依法向信息處理者查閱或者複製其個人信息;發現信息有錯誤的,有權提出異議並請求及時採取更正等必要措施。自然人發現信息處理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雙方的約定處理其個人信息的...
第一千零三十七條 【個人信息主體的權利】自然人可以依法向信息處理者查閱或者複製其個人信息;發現信息有錯誤的,有權提出異議並請求及時採取更正等必要措施。自然人發現信息處理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雙方的約定處理其個人信息的...
徵求意見稿提出,數據處理者利用生物特徵進行個人身份認證的,應當對必要性、安全性進行風險評估,不得將人臉、步態、指紋、虹膜、聲紋等生物特徵作為唯一的個人身份認證方式,以強制個人同意收集其個人生物特徵信息。2023年8月8日,為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