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信息保護影響評估,是指對擬實施的個人信息處理活動所造成的影響進行評價和估計的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個人信息保護影響評估
- 適用領域:個人信息保護 法律
個人信息保護影響評估,是指對擬實施的個人信息處理活動所造成的影響進行評價和估計的活動。
個人信息保護影響評估,是指對擬實施的個人信息處理活動所造成的影響進行評價和估計的活動。歷史演變個人信息保護影響評估制度由個人信息安全影響評估演變而來。我國早在2017年發布的國家標準《信息安全技術個人信息安全規範》中就提...
評價信息 中文名:個人信息保護評價 英文名: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 assessment 簡 稱:PIPA 評價機構:大連軟體行業協會 建立背景 國際上對個人信息保護的要求也對我國產生了影響,特別是在國際軟體與信息服務外包業務的競爭中,我國與其它國家比較,在信息安全保護意識與規範方面是一大弱項,特別是個人信息保護...
2021年11月1日,《個人信息保護法》執行,第五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個人信息處理者應當事前進行個人信息保護影響評估。從法律層面提出要求。2021年11月1日,《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開展信息通信服務感知提升行動的通知》,各相關企業應建立已收集個人信息清單和與第三方共享個人信息清單(首批設立“雙清單”的企業...
個人信息保護合規評估工具是依據個人信息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開發的一款對企業免費開放、提供個人信息保護合規自查評估服務的工具。這一工具將為企業免費提供App隱私條款評估、個人信息保護合規自查等線上服務。2019年7月30日,個人信息保護合規評估工具正式上線。歷史沿革 2019年7月30日...
第五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個人信息處理者應當事前進行個人信息保護影響評估,並對處理情況進行記錄:(一)處理敏感個人信息;(二)利用個人信息進行自動化決策;(三)委託處理個人信息、向其他個人信息處理者提供個人信息、公開個人信息;(四)向境外提供個人信息;(五)其他對個人權益有重大影響的個人信息處理...
《APP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最小必要評估規範總則》是由電信終端產業協會公布的一項行業標準。2020年11月26日,《APP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最小必要評估規範總則》開始施行。該總則指出,隨著移動套用種類和數量呈爆發式增長,APP侵害用戶權益事件層出不窮,個人信息保護態勢愈加嚴峻,如何保護用戶個人信息,尤其是人臉、通訊錄、簡訊...
個人信息出境安全評估辦法(徵求意見稿)第一條 為保障數據跨境流動中的個人信息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網路運營者向境外提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運營中收集的個人信息(以下稱個人信息出境),應當按照本辦法進行安全評估。經安全評估認定個人信息出境可能影響國家安全...
(四)數據出境中和出境後遭到篡改、破壞、泄露、丟失、轉移或者被非法獲取、非法利用等的風險,個人信息權益維護的渠道是否通暢等;(五)與境外接收方擬訂立的數據出境相關契約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檔案等(以下統稱法律檔案)是否充分約定了數據安全保護責任義務;(六)其他可能影響數據出境安全的事項。第六條 申報...
(一)個人信息處理者在委託處理個人信息前,是否開展個人信息保護影響評估;(二)個人信息處理者與受託人簽訂的契約,是否約定了委託處理的目的、期限、方式及個人信息的種類、受託人應當採取的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雙方的權利義務等;(三)個人信息處理者是否採取定期檢查等方式,對受託人的個人信息處理活動進行監督,...
個人信息處理者不得採取數量拆分等手段,將依法應當通過出境安全評估的個人信息通過訂立標準契約的方式向境外提供。第五條 個人信息處理者向境外提供個人信息前,應當開展個人信息保護影響評估,重點評估以下內容:(一)個人信息處理者和境外接收方處理個人信息的目的、範圍、方式等的合法性、正當性、必要性;(二)出境...
微博僅會在出現下列情況時收集你的個人信息:在你註冊微博賬號時,我們至少會收集你的賬戶暱稱、性別、密碼、密碼保護選項、電子信箱、手機號碼等信息。若你以其他方式關聯登入微博,我們會向關聯第三方請求你的個人信息,對於我們要求但第三方無法提供的個人信息,我們仍可以要求你提供。如果你拒絕提供這些信息,將影響你...
《電信和網際網路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是為了保護電信和網際網路用戶的合法權益,維護網路信息安全而制定的法規,2013年6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第2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2013年7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24號公布,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檔案發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令 第24...
我國首個個人信息保護國家標準——《信息安全技術公共及商用服務信息系統個人信息保護指南》於2013年2月1日起實施。該標準最顯著的特點是規定個人敏感信息在收集和利用之前,必須首先獲得個人信息主體明確授權。 [1] 中文名 信息安全技術公共及商用服務信息系統個人信息保護指南 實施時間 2013年2月1日 標準號 ...
第十九條 信息安全原則 第二十條 個人敏感信息特別保護原則 第二十一條 兒童個人信息特別保護原則 第三章 個人信息保護基本制度 第二十二條 個人信息保護標準 第二十三條 個人信息保護認證體系 第二十四條 個人信息保護內部工作機制 第二十五條 個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條 個人信息安全影響評估制度 第二十七條 ...
要求個人信息處理者不得採取數量拆分等手段,將依法應當通過出境安全評估的個人信息通過訂立標準契約的方式向境外提供。《辦法》明確,個人信息處理者向境外提供個人信息前,應當開展個人信息保護影響評估並明確了重點評估內容。規定個人信息處理者應當在標準契約生效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省級網信部門備案。提出在標準...
第三十七條 個人信息處理者處理未成年人敏感個人信息的,應當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採取嚴格保護措施;在事前進行個人信息保護影響評估並對處理情況進行記錄;依法告知處理敏感個人信息的必要性以及對個人權益的影響並取得單獨同意。前款規定的個人信息保護影響評估報告和處理情況記錄應當至少保存三年。第三十八條 ...
個人信息處理者處理不滿十四周歲未成年人個人信息的,應當制定專門的個人信息處理規則。第三十二條 法律、行政法規對處理敏感個人信息規定應當取得相關行政許可或者作出其他限制的,從其規定。第五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個人信息處理者應當事前進行個人信息保護影響評估,並對處理情況進行記錄:(一)處理敏感個人信息...
本標準規定了個人金融信息在收集、傳輸、存儲、使用、刪除、銷毀等生命周期各環節的安全防護要求,從安全技術和安全管理兩個方面,對個人金融信息保護提出了規範性要求。本標準適用於提供金融產品和服務的金融業機構,並為安全評估機構開展安全檢查與評估工作提供參考。2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對於本檔案的套用是必不可...
(五)用戶拒絕提供非該類服務所必需的個人信息時,不得影響用戶使用該服務; (六)不得以改善服務質量、提升使用體驗、研發新產品、定向推送信息、風險控制等為由,強制要求用戶同意超範圍或者與服務場景無關的個人信息處理行為。 第八條 App開發運營者應當履行以下個人信息保護義務: (一)切實提升產品和服務個人信息保護...
第五章 個人信息處理者的義務 第五十一條 【確保個人信息安全義務】第五十二條 【個人信息保護負責人】第五十三條 【境外個人信息處理者設立專門機構或者指定代表的義務】第五十四條 【個人信息處理活動合規審計義務】第五十五條 【事前個人信息保護影響評估義務】第五十六條 【個人信息保護影響評估內容】第五十七條...
(一)非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二)處理個人信息不滿100萬人的;(三)自上年1月1日起累計向境外提供未達到10萬人個人信息的;(四)自上年1月1日起累計向境外提供未達到1萬人敏感個人信息的。第五條 個人信息處理者向境外提供個人信息前,應當事前開展個人信息保護影響評估,重點評估以下內容:(一)個人信息...
3.2 個人信息保護管理體系 3.3 個人信息保護管理機制 3.3.1 最高管理者 3.3.2 機構和職能 3.3.3 管理制度 3.3.4 宣傳教育 第四章 個人信息保護機制 4.1 侵害個人信息現狀 4.1.1 網路套用中的個人信息侵害 4.1.1.1 網路的基本概念 4.1.1.2 Google的影響 4.1.1.3 Cookie的作用 4.1.1....
第四十八條(個人信息處理規則說明權)第四十九條(死者個人信息保護)第五十條(個人信息處理中的程式性權利)第五章 個人信息處理者的義務 第五十一條(個人信息處理者一般性合規義務)第五十二條(個人信息保護負責人)第五十三條(境外機構代表)第五十四條(合規審計)第五十五條(事前進行影響評估)第五十六條(...
(三)採取措施保障信息安全,並在發生兒童個人信息泄露安全事件時,及時向網路運營者反饋;(四)委託關係解除時及時刪除兒童個人信息;(五)不得轉委託;(六)其他依法應當履行的兒童個人信息保護義務。第十七條網路運營者向第三方轉移兒童個人信息的,應當自行或者委託第三方機構進行安全評估。第十八條網路運營者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