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監察院組織法第六條條文 公布單位 文獻出處 南京國民政府 公布 關鍵字 國家機構 監察 南京國民政府 民國(1912-1949)主題詞
第四條 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第五條 人民檢察院行使檢察權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許任何組織和個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視。第六條 人民檢察院堅持司法公正,...
修正行政院組織法第一條第五條第七條條文 公布單位 文獻出處 南京國民政府 公布 關鍵字 國家行政機關 組織法 監察 職能管理 主題詞
省一級人民檢察院和縣一級人民檢察院,根據工作需要,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可以在工礦區、農墾區、林區等區域設定人民檢察院,作為派出機構。專門人民檢察院的設定、組織和職權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另行規定。第三條...
第一條 為了規範檢察機關的監察工作,強化內部監督,保證檢察機關和檢察人員忠實於憲法和法律,正確履行職責,公正司法,保證檢察機關政令暢通,維護檢察紀律,促進廉政建設,提高工作效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和《中華...
中國的檢察制度和體系起初是以蘇聯為藍本建立起來的,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在中國大陸,檢察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之規定,其與人民法院一樣,屬於國家司法機關而非行政機關。檢察機關是國家...
第八條 村民委員會應當支持和組織村民依法發展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其他經濟,承擔本村生產的服務和協調工作,促進農村生產建設和經濟發展。村民委員會依照法律規定,管理本村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財產,引導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資源,...
(一)法律、法令規定由它管轄的第一審案件;(二)下級人民法院移送審判的第一審案件;(三)對下級人民法院判決和裁定的抗訴案件和抗訴案件;(四)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提出的抗訴案件。第二十八條專門人民法院的組織和職權由全國人民...
第十屆檢察委員會第七十九次會議通過)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檢察人員嚴格執法、依法辦案,維護司法公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縣級以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直接選舉的若干規定(1983.3.5) (2)國家機構組織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1982.12.10)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1982.12.10)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200...
專門人民檢察院的設定、組織和職權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另行規定。第三條 各級人民檢察院設檢察長一人,副檢察長和檢察員若干人。檢察長統一領導檢察院的工作。各級人民檢察院設立檢察委員會。檢察委員會實行民主集中制,在檢察長...
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若干規定的決議》第一次修正。1986年12月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
該《規定》共37條,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25號 《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若干規定》已由北京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於2012年9月28日修訂,現...
第一條為了保障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市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任免權,規範任免程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等法律和其他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市人大...
規定內容 第一條 為加強檢察機關內部監督,保障檢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正確行使職權,嚴肅檢察紀律,確保檢令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和《人民檢察院監察工作條例》,制定本...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司法解釋工作,統一法律適用標準,維護司法公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法律解釋工作的決議》等法律規定,結合檢察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刑事訴訟法和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的有關規定,為履行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責,保障政務廉潔,開展舉報工作,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舉報工作是人民檢察院的一項業務工作,是檢察機關實施法律監督與民眾監督相結合...
第一條 為規範人民檢察院舉報工作,保障舉報工作順利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舉報工作是檢察機關直接依靠民眾同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
第一條 為保證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嚴格執法、依法辦案,維護司法公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錯案是...
(1979年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若干規定的決議》第一次修正 根據1986年12月2日...
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的監察機構按照《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第二十條的規定設定,不得提高機構規格。縣級檢察院不設專門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設專職監察員。直轄市的區檢察院如確需要也可設立監察機構。監察機構作為檢察院的內設機構與紀檢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