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達”“雅”它是由我國清末新興啟蒙思想家嚴復提出的,他在《天演論》中的“譯例言”講到:“譯事三難:信、達、雅。求其信,已大難矣!顧信矣,不達,雖譯,猶不譯也,則達尚焉。
“信”指意義不悖原文,即是譯文要準確,不偏離,不遺漏,也不要隨意增減意思;“達”指不拘泥於原文形式,譯文通順明白;“雅”則指譯文時選用的詞語要得體,追求文章本身的古雅,簡明優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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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的翻譯界,自嚴復首標“譯事三難:信、達、雅”之後,又有“忠實、通順和美”、“不增不減”、“神似”、“化”等說法提出。主張雖多,又各據其理,然就其可操作性來看,鮮有如“信達雅”之可觸可摸。可施可行者。我甚至有一種近乎愚鈍的想法,這種種的說法似乎都還或近或遠地在“信達雅”的樹蔭下乘涼。當然也有不少人慾破此“三難”之說,但看來是攻之者眾,破之者寡,譬如攻城,打開一、二個缺口,整座城池卻依然固苦金湯。何以故?怕是“信達雅”三難確是搔著了文學翻譯的癢處。只要我們與世推移,對“信達雅”之說給予新的解釋,就會給它灌注新的生命力。並非所有的新說法部顯示了認識的深入和觀念的進步。
“信、達、雅”中,唯“雅”字難解,易起爭論,許多想推倒三難說的人亦多在“雅”字上發難。倘若一提“雅”,就以為是“漢以前字法句法”,就是“文采斐然”,是“流利漂亮”,那自然是沒有道理的,其說可攻,攻之可破。然而,可否換一種理解呢?試以“文學性”解“雅”。有人問:“原文如不雅,譯文何雅之有?”提出這樣的疑問,是因為他只在“文野”、“雅俗”的對立中對“雅”字作孤立的語言層次上的理解。如果把事情放在文學層次上看,情況就會不同。倘若原作果然是一部文學作品,則其字詞語彙的運用必然是雅亦有文學性,俗亦有文學性,雅俗之對立消失在文學性之中。
離開了文學性,雅自雅,俗自俗,始終停留在語言層次的分別上,其實只是一堆未經運用的語言材料。我們翻譯的是文學作品,不能用孤立的語言材料去對付。如此則譯文自可以雅對雅,以俗應俗,或雅或俗,皆具文學性。如同在原作中一樣,譯文語言層次上的雅俗對立亦消失於語境層次上的統一之中。如此解“雅”,則“雅”在文學翻譯中斷乎不可少。
與“雅”直接有聯繫的一個問題是所謂“文采”。何謂“文采”?答案也許有許多種,但肯定不是堆砌詞藻,不是硬造四六駢句,不是任意使用修飾詞(如遇雪必稱“皚皚”,遇雨不是“霏霏”便是“滂沱”之類),不是濫用成語,也不是文白相雜或其它什麼古怪文體。華麗很容易被認為有文采,然而只有適度的華麗才是一種文采。素樸很容易被認為沒有文采,然而適度的素樸未嘗不是一種文采。中國畫論中有“墨分五彩”的說法,我看可以移來說文。還有,“流利漂亮”也往往被認為有文采,殊不知茅盾早在半個多世紀以前就說過:“就一般情形而言,歡迎流利漂亮想也不用想一想的文字的。多半是低級趣味的讀者。換一句話說,即是鑑賞力比較薄弱的讀者。”他說得對。
總而言之,譯事三難:信、達、雅。信者,真也,真者,不偽也;達者,至也,至者,無過無不及也;雅者,文學性也,文學性者,當雅則雅當俗則俗也。信、達、雅齊備,則人“化境”;然而“徹底和全部的化,是不可實現的理想”,於是而求“神似”。因此,我認為,對文學翻譯來說,信、達、雅仍是可用的標準,仍是“譯事三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