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管理師人員能力驗證規則

信用管理師人員能力驗證規則

信用管理師人員能力驗證規則是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認證認可技術研究中心參考了《合格評定能力驗證的通用要求》(ISO/IEC 17043)、《利用實驗室間比對進行能力驗證的統計方法》(ISO 13528)中的全部或部分條款編制。

基本介紹

1範圍,2引用檔案,3術語和定義,4 人員能力驗證組織要求,4.1 培訓時長,4.2 培訓教師,4.3 培訓方式,4.4 考核時間,4.5 考核方式,4.6 考核結果,4.7 培訓及能力考核內容,5 考核申請條件,6 驗證結果評價,6.1 統計量計算,6.2 人員能力評價,附錄1,

1範圍

本規則是認研中心信用管理師培養培訓及人員能力驗證組織者和參加者雙方都應當遵循的程式規則。
企業財務管理人員、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相關人員;從事信用風險管理和徵信技術工作等的高端專業人員;各類金融機構、信貸管理服務等機構的專業人員;企業中從事經營、銷售、財務、信用管理的相關人員;信用管理、擔保、評級、商賬追收等信用服務機構人員;政府經濟管理部門、行業社團中從事信用管理工作的人員;有志於從事信用管理領域工作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認研中心信用管理師人員能力驗證。

2引用檔案

本規則參考並修改引用了下列檔案中的全部或部分條款。所引用的檔案不註明其發布日期,請各相關方注意使用這些檔案的有效版本(包括其修訂案)。
2.1 《合格評定能力驗證的通用要求》(ISO/IEC 17043)

3術語和定義

人員能力驗證:是指按照相關規定或標準,根據培養培訓及考核驗證規則,採取專業知識學習、能力素質考核、結果分析比對及驗證等方式,對人員的專業能力進行培養培訓及驗證的合格評定過程。
原始分:參加培訓考核人員答題得到的分數,最高為 100分。
平均分:所有培訓考核人員原始分的算術平均值,最高分為 100 分。
中等分:反映考核項目中等水平的分數,最高為 100 分。
標準差:反映原始分的分散性。
標準分:利用穩健統計方法,轉化得到每位參加考核人員的分數,分值在-100 至 100 之間。
百分比排名:比此原始分小的數據個數除以與此原始分進行比較的數據個數總數。

4 人員能力驗證組織要求

4.1 培訓時長

參加培養培訓的時長不得少於 40 學時。

4.2 培訓教師

信用管理師的授課老師應具備高級職稱或 5 年以上從業經驗或具有豐富的國內外信用管理領域的實踐和理論知識。

4.3 培訓方式

培訓可採取線下或網路課程的方式進行。採用線上或線下培訓時應具有和培訓規模相適應的培訓場地。網路課程培訓應具有專業的錄播設備,確保錄製課程的質量。

4.4 考核時間

信用管理師人員能力驗證測驗實行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 4 次考試,分別安排在 3 月份、6 月份、9 月份、12 月份的第四周周六,考試時間為 120 分鐘。

4.5 考核方式

信用管理師人員能力驗證採取線上考試,考生信息採用計算機考試系統進行統一管理,線上完成學員信息填報、考試、電子試卷管理等工作。
考試系統應具有人臉識別等防作弊功能。
採取線上考試的形式,考生需在擁有攝像頭的電腦前參加考試,監考人員與考生配比為 1:500,考場至少不少於 2名監考人員。

4.6 考核結果

信用管理師人員能力驗證結果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 不合格。(註:人員能力驗證結果詳見第 6 部分人員能力驗 證結果評價規則)。
對於考生來說,紙質證書中賦予的原始分、標準分 Z 和 百分比排名 PR 為當期(或者某一時間段)培訓考核結果。同 時要提醒考生,標準分 Z 和百分比排名 PR 會根據該項目全 部參加考試人員的成績“排大隊”,考生可以隨時登錄賬號 線上關注自己的標準分 Z 和百分比排名 PR 的變化。

4.7 培訓及能力考核內容

信用管理師培養培訓及能力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理論、實務、技術等三部分,內容清單見附屬檔案 1。考核驗證時,理 論、實務、技術的占比分別為 30%、40%、30%。

5 考核申請條件

凡遵紀守法、參加培養培訓學時滿足要求,並符合下列 條件中之一,可申請參加信用管理師能力考核:
1.取得信用管理類等大學專科學歷,並從事相關專業工 作滿 2 年;
2.取得信用管理類等大學本科學歷,並從事相關專業工 作滿 1 年;
3.具備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並從事安全領域相關 工作滿 3 年;
4.有志於從事信用管理行業的人員。

6 驗證結果評價

6.1 統計量計算

6.1.1 平均分 A
所有培訓考核人員原始分的算術平均值,計算公式如下:
信用管理師人員能力驗證規則
平均分A計算公式
xi為第 i 名人員的原始分,p 為參加考試人員總數。
6.1.2 中等分 M
所有參加考核人員原始分的中位值。假設p名參加考核人員原始分按遞增順序表示為:x1,x2,…,xp。當p 為奇數時,中位值為第(p+1) /2 位的原始分值;當p為偶數時,中位值為第 p/2位和第(1+p/2)位原始分值的平均值。計算公式如下:
信用管理師人員能力驗證規則
中等分M計算公式
6.1.3 差值 D
參加考核人員原始分與中等分的差值。計算公式如下:
信用管理師人員能力驗證規則
差值D計算公式
6.1.4 標準差 S
按照穩健統計方法,以標準化四分位距作為標準差。將 參加考核人員的原始分按遞增順序排列,計算高四分位和低 四分位原始分的差值,然後乘以係數 0.7413(因子 0.7413 是從“標準”常態分配中導出)即可得到標準化四分位距。 計算公式如下:
S=0.7413×(Q3-Q1)
式中,Q1為低四分位數,該組原始分的四分之一低於 Q1, 四分之三高於 Q1;Q3為高四分位數,該組原始分的四分之一 高於 Q3。
6.1.5 標準分 Z
每位參加考核人員差值 D 與標準差之比。計算公式如下:
Z=D/S×50
標準分 Z 反映參加考核人員與中等水平間的差距。Z>0 時,反映人員能力高於中等水平;Z<0 時,反映人員能力低 於中等水平。根據統計學原理,基於常態分配假設,D/S 在[-2, +2]的機率約為 95%。為了更加通俗易懂和直觀顯示,乘以係數 50 得到標準分 Z,而且,當計算 Z 值小於-100 或者大於 100 時,直接分別賦值為 Z=-100、Z=100。因此,標準分 Z 在-100 至 100 之間,Z 值越接近 100,說明參加考核人員的 水平越高。
6.1.6 百分比排名 PR
某參加考核人員百分比排名為 90%,表明該人員成績比 90%的人成績高。
6.1.7 合格率
考核等級為合格以上的人數占參加考核總人數的比例。

6.2 人員能力評價

6.2.1 反饋給參加考核人員的指標
參加考核人員成績單列出原始分、標準分 Z 和百分比排 名 PR 三個指標值,並註明含義。其中,成績是否合格以參 加考核人員的原始分為評價基準。對於成績合格的人員,再 按標準分 Z 的大小,分級列出成績。Z 值越接近 100,說明 水平越高。具體如下:
當原始分<60 時,表明考生參加本次考核等級為“不合 格”,建議考生進一步學習後,再次報名參加考核。
當原始分≥60,且標準分滿足-100≤Z<50 時,表明考 生參加本次考核等級為“合格”。
當原始分≥60,且標準分滿足 50≤Z<100 時,表明考 生參加本次考核等級為“良好”。
當原始分≥60,且標準分 Z=100 時,表明考生參加本次考核等級為“優秀”。
對於考生來說,紙質證書中賦予的原始分、標準分 Z 和 百分比排名 PR 為當期(或者某一時間段)培訓考核結果。 標準分 Z 和百分比排名 PR 會根據該項目全部參加考試人員 的成績“排大隊”,考生可以隨時登錄賬號線上關注自己的 標準分 Z 和百分比排名 PR 的變化。
對每一名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在傳送成績單的同時, 應有針對性地提出改進建議和再次參加考核的方法。
6.2.2 認研中心監測指標
及時發布並動態更新每個培訓項目參加考核的總人數、平均分、中等分、標準差、合格率、最低分、最高分等指標。此外,可以使用順序標準分 Z 直方圖直觀顯示參加者能力。

附錄1

信用管理師培訓及考核資料清單
分類
培訓及考核清單
第一篇理論篇
第一章 信用的本質
第一節 中西主要信用觀點述評
1.西方古今主要信用思想及其核心
2.中國古今主要信用思想及其核心
3.中西信用思想異同比較
4.中西信用思想的邏輯性和解釋力缺陷
第二節 信用現象的社會考察
1.經濟生活中的信用現象及特徵解析
2.社交生活中的信用現象及特徵解析
3.學術生活中的信用現象及特徵解析
第三節 信用的本質
1.規則的微觀功能——行為引導
2.規則的巨觀功能——社會建構
3.規則與契約的關係——正當性
4. 契約與社會秩序的勾畫——社會秩序建構的必要條件
5. 守約與社會秩序的實現——秩序建構的充分條件
6. 信用的本質——秩序的底層邏輯和社會的元規則
第四節 信用的內涵
1.信用作為元規則的內涵
2.信用相關概念的辨析
信用與誠信
信用與信譽
信用與信任
3.信用與誠信之爭的成因與實質
第二章 信用的形態
第一節 社會契約的分類
1. 基於契約主體差異的視角公約:倫理、道德、法律 私約:契約、協定、承諾
2. 基於契約內容差異的視角政治、經濟、社交、學術契約
3. 基於契約形式差異的視角書面、口頭、默認、俗成契約
第二節 信用行為的表現形態
1. 公約與私約信用行為的界定與表現形態
2. 政治、經濟、社交、學術等信用行為的界定與表現形態
第三節 社會信用的表現形態
1.政治信用的定義和表現形態
2.經濟信用的定義和表現形態
3.社交信用的定義和表現形態
4.學術信用的定義和表現形態
第三章 信用的機制
第一節 信用的風險
1.個體信用風險的定義與表現
2.社會信用風險的定義與表現
3.信用風險的個體損失
4.信用風險的社會後果
第二節 信用風險的發生機制
1.失信的發生機制
2.違信的發生機制
第三節 信用行為的獎懲機制
1.守信行為正向獎勵的馬太效應
2.無信行為反向懲戒的驅出效應
第四節 信用風險的控制機制
1. 個體信用風險的控制機制
事前防範機制
事中規避機制
事後減損機制
2.社會信用風險的治理機制
第五節 信用機制正常運行的條件
1.必要條件:社會價值導向性
2.充分條件:信用信息對稱性
第四章 信用的影響
第一節 信用風險的判斷標準
1.價值判斷標準
2.事實判斷標準
第二節 信用行為的影響因素
1.主觀因素及解析——信用意識
2.心理因素及解析——信用心理
3.客觀因素及解析——信用能力
4.信用影響因素的系統結構
第三節 信用評價的基本原理
1.傳統信用評價的理論依據
2.現代信用評價的理論擴展
3.全息信用評價的基本原理
第四節 信用風險識別的基本原則
1.全面性原則
2.客觀性原則
3.定價性原則
第二篇技術篇
第一章 信用管理概述
第一節 信用管理的定義
1.廣義的信用管理定義
2.狹義的信用管理定義
第二節 信用管理的目標
1.自身利益目標
2.社會責任目標
3.環境責任目標
第三節 信用管理的規程
1.信用調查與徵信的基本要義
2.信用分析與評價的基本要義
3.信用政策與授信的基本要義
4.信用跟蹤與預警的基本要義
5.風險控制與處理的基本要義
第二章 信用管理技術
第一節 信用調查與徵信技術
1.傳統信用調查技術概述
2. 基於網際網路、物聯網的信用調查技術創新
3. 基於區塊鏈技術的現代徵信技術創新
第二節 信用分析與評價技術
1.傳統信用分析與評價技術概述
2.基於大數據的信用分析與評價技術創新:全息信用評價及其模型建構
第三節 用政策與授信技術
1. 影響組織和個人信用政策的主要因素分析及其信用政策選擇原則
2. 基於信用評價和信用政策的客戶分類管理
3. 基於客戶分類的授信準則和框架制定
第四節 信用跟蹤與預警技術
1.傳統信用跟蹤與預警技術概述
2.基於雲計算和物聯網技術的信用跟蹤與預警技術創新
第五節 風險控制與處理技術
1. 基於信用跟蹤和預警信息調整客戶信用等級、客戶分類、風險定價和排序的技術要點
2. 基於大數據對風險客戶信用資源調查並制定風險控制方案的技術要點
3. 風險冗餘的法律和財務處理的技術要點
第三章 評價模型建構
第一節 信用影響因素的解析
1.信用行為影響因素的可評價指標解析
2.評價指標的相關性理論篩選
3.評價指標的相關性實證篩選
第二節 信用評價基準模型建構
1.評價指標獨立性之偏相關分析
2.評價指標的歸一化權重確定
3.評價指標標準值和刻度測定
4.評價模型閾值條件確定
第三節 信用評價模型的機器建 構
1.大數據處理平台通過學習篩選信用評價指標、確定指標權重、標準值、刻度和模型閾值
2.對模型進行重複訓練和修正
第四節 信用評價實用模型的建構
1.評價對象類別確定:組織或個體
2.評價對象信用特徵確定:信用行為的決策和實施特徵
3.評價對象行業或群類特徵確定
4.評價主體信用管理政策和成本選擇
5.基準模型的實用化完善
第四章 信用管理規範
第一節 信用管理內部制度建設
1.信用管理的實體規範框架
2.信用管理的程式規範主線
3.信用管理的操守規範強化
第二節 信用管理技術規範建設
1.信用調查的技術規範
2.信用評價的技術規範
3.信用政策的技術規範
4.信用跟蹤的技術規範
5.風險控制的技術規範
第三節 信用管理的外部合規性
1. 倫理合規性:商業秘密和個體隱私保護
2. 法律合規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同業規範及其解讀
第三篇實務篇
第一章 國際知名信用管理機構業務
第一節 國際知名信用評價機構 業務
1.穆迪公司及其評價業務介紹
2.標普公司及其評價業務介紹
3.惠譽公司及其評價業務介紹
第二節 國際知名徵信機構業務
1.鄧白氏公司及其徵信業務介紹
2.全聯公司及其徵信業務介紹
第二章 國內主要徵信機構及信用資料庫
第一節 全國統一徵信資料庫
央行徵信資料庫介紹
第二節 地方企業信用資料庫
1.浙江省企業信用資料庫介紹
2.江蘇省企業信用資料庫介紹
3.上海市企業信用資料庫介紹
4.深圳市企業信用資料庫介紹
第三節 國內主要徵信機構
1.百聯徵信
2.芝麻徵信
第三章 企業信用管理實務案例分析
第一節 實體企業信用管理案例分析
浙江省信用管理示範企業——浦江凱鼎農副產品配送有限公司
第二節 網路企業信用管理案例分析
天貓網
第三節 網路社交平台信用管理案例分析
微信
第四節 信用服務公司信用管理案例分析
大公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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