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建造

信用建造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逐漸步入信用經濟時代,信用成為推動經濟社會持續良性發展的驅動力之一,成為構築“中國建造”核心競爭力的著力點。信用建造是指基於國家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要求,依託建築產業領域信用制度、信用套用、信用體系建設,以信用信息收集、信用信息評價、信用信息公示、信用信息服務、信用風險管理、信用保證擔保等為主要內容,運用各類信用管理、風險管理等工具及服務,規範建築市場秩序、營造良好誠實守信市場環境、建立信用約束機制的建築產業信用建設生態體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信用建造 
  • 外文名:Credit construction
  • 別名:建築產業信用建設 
  • 所屬行業:建築產業、建設工程保證擔保領域
  • 服務領域:工程保證擔保,建築業信用保證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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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建造的背景

市場競爭激烈,供需關係失衡。建築市場競爭激烈,低價中標、墊資、帶資施工成為建築企業獲得項目關鍵,導致在履約過程中承受巨大的資金壓力,極易出現偷工減料、以次充好或工程爛尾等信用風險。建築企業通過銀行信貸、發行企業債券等緩解企業經營困難。但國內民營企業規模小,風險管理弱,融資風險較高。。
各方建築活動主體缺乏守信履約意識。我國建築市場各方活動主體,缺乏自我約束與守信履約意識。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轉讓(出借)資質、拖欠工程款、拖欠農民工工資等失信行為屢見不鮮。
建築業信用監督管理亟待補充與完善。一方面缺乏信用法律法規依據;另一方面建築市場內各項信用管理機制尚不完善,缺乏具體的信用標準、獎懲辦法與實施方案,無法有效發揮信用監管與信用約束作用。

法律及政策依據

2005年8月,原建設部出台《關於加快推進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意見》,並強調“建立和完善建築市場信用體系是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2014年6月,首部國家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專項規劃《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明確將工程建設領域信用建設作為誠信建設的重要領域,部署推進工程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
2017年1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建築市場信用管理暫行辦法》,解決了此前建築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開共享力度不夠、信息孤島問題突出、信用評價行為不規範、個別地區通過信用管理設定地方壁壘等問題。

信用建造的價值

有利於整頓建築行業中存在的問題並規範行業秩序。建築市場存在較為嚴重的信用風險問題,其涉及各方建設活動主體,覆蓋各個建設活動環節,對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造成嚴重的風險威脅。倡導發展信用建造,建立和完善建築市場信用制度與信用管理機制,能夠進一步提高各方建設活動主體的信用風險意識,促使其重視信用履約,從源頭上解決信用風險危機,規範建築市場行業秩序。
有利於提升企業管理水平與市場競爭力。建築業是高風險行業領域,推進建築市場信用制度管理工作,有利於緩解建築業長期存在的信息不對稱問題,有效防範和避免信用風險問題發生。同時,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信用管理機制,也有利於促進建築市場優勝劣汰,提高建築企業整體競爭力。
有利於政府轉變職能,創新監管方式。我國建築市場政府監管已進入轉型時期,建立完善的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信用管理機制,有利於促進政府監管職能轉變,降低監管成本。信用信息的共享與聯動,能夠進一步提高監管效率。
強化、完善建築市場經濟的內在約束機制。信用建造突破以往依據道德或法律規範的處理途徑,轉變為健全以道德作為準繩、法律作為標準的信用管理體系,強化對各方主體的信用行為管控,強化建築市場經濟的內在約束機制。

信用建造的發展

頂層設計有序推進。隨著2007年原建設部《建築市場誠信行為信息管理辦法》、2017年《建築市場信用管理暫行辦法》的正式發布,我國信用建造頂層設計有序推進。
配套設施逐步完善。隨著《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總體方案》、《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的發布和實施,為實現全國範圍內的建築企業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奠定重要基礎;國務院印發的《關於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為信用建造奠定了“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基調。
公共信用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圍繞原建設部《關於加快推進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意見》提出的“統一的誠信信息平台、統一的誠信評價標準、統一的誠信法規體系、統一的誠信獎懲體系”的公共信用建設工作思路,我國建立起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全國建築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台(俗稱四庫一平台),嘗試套用了一系列行業評價標準,並不斷豐富建築市場主體紅黑名單制度。
社會信用建設取得階段性進展。截至2017年6月,共有約130家企業徵信機構和約100家信用評級機構在央行系統備案並開展業務。國家發改委於2018年2月發布《關於充分發揮信用服務機構作用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通知》,也加快將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引入工程建設領域的信用建設工作。

信用建造的內容

信用管理體系建設。充分發揮政府部門和市場機制的作用,調動社會各界的積極性,強化信用意識、規範信用關係、整肅信用秩序、推行信用管理、健全信用體系、實施信用公示,為建築業的改革和發展提供重要保證。
信用管理機制建設。面向市場,加強建築市場各方主體的誠信管理,提高誠實守信的水平。運用市場機制,強化誠信管理的內部約束和利益激勵機制,建立失信約束和懲罰機制。在法律的框架內,建立行政監管和社會監督的誠信監管保障體制;標準制定,推動和加強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和評價機制的建設。
信用管理科技賦能。科技賦能,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建立信用數據管理服務體系、信用評價發布體系、信用保證擔保體系等,建設信息化、數位化、智慧型化信用建造新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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