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合作社服務對象

信用合作社服務對象是中國的農村信用合作社是在小農經濟的基礎上開始組建的,服務對象主體是農戶。農業集體化之後,社員仍然是農民; 但信用合作社的服務對象卻發生了變化,信用合作社對集體經濟單位的信貸業務逐年增加,對農戶的信貸業務比重相對變小。

信用合作社吸收集體經濟單位為社員,是適應農村經濟的發展變化而採取的相應措施。這有利於增強信用合作社的民眾性,密切集體經濟單位與信用合作社的經濟利益關係,相互促進,共同發展; 有利於增強信用合作社的資金實力,加強自身建設。同時,這也是農村信用合作社資金互助性質的進一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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