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自由(多國法律比較第2版修訂本)》是托比·曼德爾的著作,力求通俗地解說信息自由的法律與實踐,並對行之有效的實踐及其成功的原因作出分析,意在以容易理解的方式向法律工作者、非政府組織活動者、學者、媒體從業人員和官員提供有關信息權的國際視野的比較研究信息。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目錄,
內容簡介
信息權或知情權的重要性越來越經常地被研發工作者、公民社會、學術界、媒體及政府提及。這個權利是什麼?它真是一種權利嗎?各國政府如何努力使這個權利得以實現?
信息與觀點的自由流動是民主觀念的核心,而且是有效地保障人權的關鍵。……保障信息與觀點自由流通的關鍵是這樣一個原則:公共機構掌握信息不是為它們自身,而是替公眾進行管理。
作者簡介
托比·曼德爾(Toby Mendel),法律與民主中心(Cent re for Law and Democracy)執行主任 該中心是一家國際人權非政府組織,總部設在加拿大,主要提供基本民主權利的專業諮詢,包括信息權、表達自由、參與權、集會結社權等。
此前的12年,托比·曼德爾直擔任“第19條”組織(ARTICLE 19)的高級法律顧問“第19條”組織是一個關注表達自由和信息權的人權非政府組織托比·曼德爾曾為不同的機構提供有關上述權利的頂級諮詢服務,這些機構包括世界銀行、聯合國下屬的各類組織、其他政府間組織.以及全球範圍內很多政府和非政府組織。
加入“第19條”組織之前,托比·曼德爾曾擔任加拿大“牛津饑荒救濟委員會”(Oxfam)高級人權顧問,以及加拿大國際開發署(CIDA)的人權政策分析員。
托比·曼德爾發表的著述涉及表達自由、信息權、傳播權、難民問題等廠泛領域,包括有關公共服務廣播、信息權、廣播政策等萬面的比較法學和分析性研究。
目錄
中文版序言
超越法律的啟示(譯者序)
致謝
導言
國際標準與潮流
聯合國
地區標準
大英國協
國際法判例
特定領域的信息
各國進展情況
跨政府組織
信息權制度的特點
第1項原則 最大限度公開
第2項原則 公布信息的義務
第3項原則 促進政務公開
第4項原則 限制“例外”的範圍
第5項原則 為行使信息權提供便利的程式
第6項原則 費用
第7項原則 公開會議
第8項原則 信息公開優先
第9項原則 保護檢舉人
多國概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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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加利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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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買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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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
秘魯
南非
瑞典
泰國
烏干達
英國
美國
比較分析
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