俠義公案小說

俠義公案小說

中國之俠義、公案小說,原分兩途。至清代二者合流,出現了俠義公案小說,此類小說將民眾對懲暴護民、伸張正義的清官與鏟霸誅惡、扶危濟困的俠客的憧憬和嚮往納入封建綱常名教所允許的範圍之內,由清官統率俠客,既在一定程度上符合了民眾的心愿,又頗適應鼓吹休明、弘揚聖德的需要。此類小說雖承《水滸傳》之勇俠,精神則已蛻變,其人文蘊涵大體在於回歸世俗,表現了鮮明的取容於封建法權、封建倫理的傾向。主要體現在:一、從以武犯禁到皈依皇權;二、江湖義氣被戀主情結取代;從絕情泯欲到兒女英雄。本時期中較為出色的作品為《三俠五義》和《兒女英雄傳》。

基本介紹

  • 書名:俠義公案小說
義的含義,春秋戰國,唐代以後,宋元時代,明代時期,代表作,合流,民心作用,變化之謎,

義的含義

司馬遷在表述俠士和刺客這兩種不同人物的行為時都以“義”作為道德評判的標準。如稱遊俠云:“設取予然諾,千里誦義,……要以功見言信,俠客之義又曷可少哉!”贊刺客日:“自曹沫至荊軻五人,此其義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較然,不欺其志,名垂後世,豈妄也哉!”
俠義公案小說
“義”的涵義眾多。《中華大字典》釋“義”之義有34條。宋洪邁《容齋隨筆》卷第八日:“人物以義為名者,其別最多。仗正道日義,義師、義戰是也;眾所尊戴者日義,義帝是也;與眾共之日義,義倉、義社、義田、義學、義役、義井之類是也;至行過人日義,義士、義俠、義姑、義夫、義婦之類是也;自外入而非正者日義,義父、義兒、義兄弟、義服之類是也;……”詞義雖多,但都很抽象。要準確理解俠士和刺客之“義”,必須與這兩類人物的特點聯繫起來。那就是:濟窮救急,謙讓不伐——俠士之“義”;報知己之恩——刺客之“義”。三國·魏·如淳注《漢書·季布傳》“任俠”曰:“相與信為任,同是非為俠。”這是說,俠士是以“信”為上,在相同的是非原則下幫助他人的。可是刺客則不然,他不講是非原則,只要誰對我有恩就報誰的恩。
俠義公案小說
正因為如此,所以刺客往往為統治者、政治集團和個人野心家利用和收買;而俠士則不受統治階級的歡迎,以至為統治階級所鎮壓。但是,這兩種人所行之“義”,在當時和對後人都有很大的影響。大概終因統治階級不喜歡“以武犯禁”的俠,以及與之相應的史家史學觀念的變易,《漢書》以後,遊俠之士正史不再立傳。而刺客之“義”,則推廣衍繹,或與忠、孝、節等結合,大書不絕。《三國志·蜀書·關羽傳》:曹操東征,擒羽以歸,拜為偏將軍,禮之甚厚,令張遼探其去留之意。遼問之,“羽嘆日:‘吾極知曹公待我厚,然吾受劉將軍厚恩,誓以共死,不可背之。吾終不留,吾要當立效以報曹公乃去。’遼以羽言報曹公,曹公義之。”裴松之注引《傅子》云:“太祖曰:‘事君不忘其本,天下義士也。”’此即受恩必報之“義”並漸與“忠”相結之表征。嗣後,《晉書》立《忠義傳》,《南史》設《孝義傳》,《北史》辟《節義傳》,……代有專傳,表彰那些捨身赴難,盡節君主的忠臣義僕。
正史既不再為俠士立傳,而魏晉南北朝時期筆記小說的作者又受當時盛行巫風鬼道、崇尚玄虛清談的社會風氣的影響,其審美情趣重在搜異志怪、記述名人的言行風貌,很少有人去採錄和綴輯流傳在民間的俠義人物的故事。專門收集自漢至宋初野史小說的《太平廣記》中“豪俠”類共25篇,唐前的僅一篇。而且是述漢茂陵少年李亭好馳狗放鷹逐雉兔之事2,很有些名不副實——至多只能稱其“豪”而不可謂其“俠”。此外,晉乾寶《搜神記》、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里載有捨生忘死,為民除害的李寄斬大蛇和周處刺虎殺蛟的民間傳說。不過,這都是寫與自然災害的鬥爭,已經銷蝕了“以武犯禁”的光輝。真正具有俠士風範的是魏·曹丕《列異傳·三王冢》記錄的巧匠干將莫邪為楚王鑄劍被殺,一山中之客助干將子為父報仇,事成自刎的故事3,然而這也只是記述了歷史的傳說。

春秋戰國

班固曰:春秋以降,“大夫世權,陪臣執命”;至於戰國,“合從連衡,力政爭強”:由是列國公子,競為遊俠。“及至漢興,禁網疏闊,未之匡改也。是故……外戚大臣魏其、武安之屬競逐於京師,布衣遊俠劇孟、郭解之徒馳騖於閭閻,權行州域,力折公侯。眾庶榮其名跡,覬而慕之。”於是,遊俠之風大盛。1這是講古代俠士興起的原因。至於他們的事跡,《史記》和《漢書》中都有記載。
所以,以往論及俠義小說者,往往追溯到春秋戰國時代。但是,他們將曹沫、專諸、荊軻等人歸入俠士一類,這卻是一種誤解。在先秦兩漢時期,“俠士”和“刺客”是有區別的,他們是兩種不同的人物。司馬遷《史記·遊俠列傳》曰:
古布衣之俠,靡得而聞已。近世延陵、孟嘗、春申、平原、信陵之徒,皆因王者親屬,借於有土卿相之富厚,招天下賢者,顯名諸侯,不可謂不賢者矣。比如順風而呼,聲非加疾,其勢激也。至如閭巷之俠,修行砥名,聲施於天下,莫不稱賢,是為難耳。然儒、墨皆排擯不載。自秦以前,匹夫之俠。湮滅不見,余甚恨之。以余所聞,漢興有朱家、田仲、王公、劇孟、郭解之徒……
由此可見,春秋戰國時代的曹沫、專諸、豫讓、聶政、荊軻等人是並不屬於“俠士”之列的。也正因為這樣,司馬遷把這些人另立名目,寫入《刺客列傳》。
根據《史記》記載,這兩類人具有各自不同的特點。即:俠是“以武犯禁”;“其行雖不軌於正義,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諾必誠,不愛其軀,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名不虛立,士不虛附”,“雖時扦當世之文網,然其私義廉潔退讓,有足稱者。”所以《遊俠列傳》盛讚朱家之“所藏活豪士以數百,其餘庸人不可勝言。然終不伐其能,歆其德,諸所嘗施,惟恐見之。振人不贍,先從貧賤始。家無餘財,衣不完采,食不重味,乘不過鞫牛。專趨人之急,甚己之私。既陰脫季布將軍之厄,及布尊貴,終身不見也。”又稱美郭解之“折節為儉,以德報怨,厚施而薄望”和“既已振人之命,不矜其功”。——概括起來,便是:濟人急難而不矜其功,時犯法禁而廉潔退讓。至於刺客的特點,則簡單明了一句話:“士為知己者死。”無論曹沫為魯莊公劫齊桓公,專諸為公子光刺吳王僚,或豫讓“漆身為厲,吞炭為啞,使形狀不可知”,為智伯報仇,未遂而伏劍自刎,或聶政為嚴仲子殺俠累,自破面抉眼以死,或荊軻為燕太子丹摘秦王,不中而殉難,都是出於這一信條。《史記》記趙襄子執豫讓後問他:為什麼你同樣侍奉過范、中行氏,范、中行氏被滅以後你不為他們報仇,而單只為智伯報仇呢?豫讓回答說:“臣事范、中行氏,范、中行氏皆眾人遇我,我故眾人報之;至於智伯,國士遇我,我故國士報之。”這是這一類人物思想性格的典型表征。

唐代以後

我國至唐代,始有意為小說。中唐以後,李朝衰微,內而宦官專政,朋黨爭柄,外而藩鎮割據,互謀吞併,多蓄刺客以仇殺異己4。在此兵連禍結,國家四分五裂,百姓苦難不堪的時代,古遊俠之風又應運而起,而人民也惟有希望俠客來解救他們的厄難。這種社會現實反映到當時的文學作品中,便出現了許多描寫豪俠故事的小說5。
從這些小說所寫的具體內容看,大抵可分三類。
(一)郭元振之不惜己身,救民之命(牛僧孺《郭元振》);黃衫客之打抱不平,扶危濟困(蔣防《霍小玉傳》);許俊和崑崙奴之不畏強暴,拯救弱女(許堯佐《柳氏傳》、裴鍘《崑崙奴》);侯彝之匿賊,受酷刑而不泄,謂“已然諾於人,終死不可得。”(李冗《獨異志》):皆可謂俠士之正脈。
(二)古押衙為報豪門公子王仙客“繒彩寶玉之贈,不可勝紀”之恩,為其從宮中劫取心愛之無雙。殺十餘人,最後自己亦自刎以殉志(薛調《無雙傳》)。——此乃古刺客之流亞。
(三)紅線一方面以其非凡的才能和超人的武藝制止了魏博與潞州兩藩鎮一場血腥爭戰,保全了兩地城池及萬人性命,事後則遁跡山林,亡其所在。——這是典型的俠士風範。另一方面,她又說,她做這件大事是出於報主人薛嵩養育她十九年的厚恩(袁郊《紅線》)。——報恩,這卻是古刺客之“義”的核心。這樣,紅線便成為中國古典小說中第一位集古刺客之“義”與俠士之“義”於一身的俠義人物。聶隱娘之來去無蹤,變化莫測,固入神怪一道;然其鏟惡除奸,終亦退隱,仍歸俠士一派。而其“知魏帥之不及劉”,日“願舍彼而就此,服公神明也。”云云(裴鍘《聶隱娘》),則似已啟後來綠林豪客“棄暗投明”之漸矣6。至所謂“風塵三俠”之紅拂棄“尸居餘氣”之楊素而奔具“奇特之才”的李靖;李靖舍無道之楊隋而佐“真命天子”之李唐;虬髯客識“英主”李世民而退讓,出海自立(杜光庭《虬髯客傳》):實為後世小說寫江湖豪傑助官府除盜平叛之先導。
以“唐傳奇”中的豪俠與《史記》中的遊俠相比,明顯的有三個不同處:一是俠士“食客”化。即如果說漢時的遊俠都自立門戶,“振人不贍,先從貧賤始”,及其尊貴,則“終身不見”——主要活動於“閭巷”“鄉曲”,解救庶人平民的困厄,那么唐代的許多豪俠則寄食於富貴之家,奔走於上層統治者之間,為他們的愛情生活和爭權奪利而效勞。二是與上述豪俠生活地位的改變相聯繫,古俠士之“義”已漸與刺客之“義”相結合。三是這些小說中的豪俠,大都被賦予了超凡的本領。這種情況的出現,既是當時社會現實的折射,又是從中下層地主階級士子走上仕途的作家(他們一方面比較了解一般百姓的生活和思想,另方面也熟悉上層統治階級內部的情況)頭腦中官、民兩種意識的凝聚和中國文化傳統(上古神話和六朝志怪小說)的積澱的產物。

宋元時代

隨著商品經濟的繁榮和市民階層的壯大,“說話”業大興。到南宋,“說話”有小說、說經、演史、說渾話四家,而小說又分靈怪、煙粉、傳奇、公案、朴刀、桿棒、妖術、神仙八類。
有關俠義的“朴刀”、“桿棒”,在宋末羅燁的《醉翁談錄》中各載11種名目7,今僅存“朴刀”《十條龍陶鐵僧》(即《萬秀娘仇報山亭兒》)和“桿棒”《楊溫攔路虎傳》各一種。後者敘楊妻被盜劫、奪回事,無明顯俠義之舉。前者演賊盜陶鐵僧與十條龍苗忠等殺人越貨故事,中有孝子尹宗“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救護弱女,被盜所殺情節。這可說是包含了較多的俠義成分;但它更主要的是在於突出尹宗聽從母命的孝行。另有《史弘肇龍虎君臣會》8,亦系宋人話本。作品中也寫到郭威打抱不平,殺了“欺壓良善”的尚衙內之事,但僅稍一涉及,且其主旨在表現主人公發跡變泰前不同尋常的英雄氣概,並非著意於描寫俠義行為。總之,今傳宋人“朴刀”、“桿棒”的話本很少,不見描寫俠義的獨特之處。
明代是我國通俗小說的繁盛時期。不少英雄傳奇和歷史演義中都有豪傑行俠仗義的故事。其中最突出的是元末明初施耐庵在水滸故事長期、廣泛流傳及有關話本、雜劇的基礎上寫成的《水滸傳》這部作品對後世我國小說、戲曲的創作影響很大,其影響更為深遠。
從明代的俠義小說中可以看出:(1)古俠士之“義”與刺客之“義”已完全融為一體。即古刺客之“有恩必報”,“士為知己者死”的信條已成為拯危扶溺,捨己從人的俠士的不可分離的血肉。(2)由單個人的仗義行俠逐漸匯聚為集體的反抗官府。(3)朋友之義重於事君之忠。(4)“習成文武藝,貨與帝王家。”只因奸佞當道,暫時寄跡山林。——江湖豪俠的最終願望,還是“歸真主”、博取“功名富貴”,“封妻蔭子”。上述第二點大概與小說創作於元末和明末農民大起義的社會背景有關。其他各點,則主要反映了宋代以來日益壯大但尚遠未成為一個獨立階級的市民階層的思想意識。
隋代以前,已經有一些零簡碎篇的公案故事的記載,如東漢·應劭《風俗通義》中的“黃霸斷案”、晉·乾寶《搜神記》中的“東海孝婦”和“侯周殺兄”、北齊·顏之推《冤魂志》中的“弘氏被害”等。但這些都只是作為一般的歷史故事被記錄下來,或者純粹是“張皇鬼神,稱道靈異”,尚不能算有意識的文學創作。
至唐代,隨著整個文化和文學藝術的興盛,公案小說亦呈繁榮之勢。如張鷟的《朝野僉載》、牛肅的《紀聞》、康駢的《劇談錄》、高彥休的《闕史》等筆記中,都記載了許多公案故事。這些作品,或為官吏審案案例的緣飾,或為有趣(或奇異)公案傳聞的記錄。文字簡樸。大抵在渲染能員破案的聰明才智和展示昏官斷案之冤獄叢生,也有少數揄揚受害者堅忍不拔的抗爭(復仇)精神。這是當時知識分子“濟蒼生”、“安社稷”心態的一種表現。
宋末羅燁的《醉翁談錄》中載有“私情公案”和“花判公案”的實例。前者僅一件,但記述較詳細,有案情,有供狀,有判詞,且男女兩方的供狀都是相當長的駢文。後者15件,因重點在記“花判”9,所以述事由很簡單,只寥寥數語;判詞每案都錄,或詩或詞,詼諧跌宕。另外,今存大體可以肯定為宋元“公案”類話本的尚有《錯斬崔寧》、《簡帖和尚》、《契約文字記》、《三現身包龍圖斷冤》、《錯認屍》、《計押番金鰻產禍》、《宋四公大鬧禁魂張》、《曹伯明錯勘贓記》等多種。這些小說的共同特點是:一、都屬於民間一般的姦淫偷盜、謀財害命案件。二、著重敘訴訟當事人的生活,特別是案犯作案的經過;冤案主要依靠受害者的鬥爭或知情人的揭發最後得到昭雪,官吏只是根據訴詞以律判決而已,不寫他們的破案活動10。三、或揭露官吏之昏聵,胡亂折獄,草菅人命;或顯示官吏之平庸,不究是非曲直,僅憑訴詞斷案。極少如《三現身包龍圖斷冤》那樣頌揚地方官斷案神明的作品。這反映了南宋和元代政治腐敗黑暗、社會不安以及在商品經濟刺激下民間犯罪增多的現實,也表現了當時市民階層的思想和藝術趣味。

明代時期

明代中葉以後,公案小說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出現了《包龍圖判百家公案》、《龍圖公案》、《皇明諸司公案》、《郭青螺六省聽訟錄新民公案》、《古今律條公案》、《國朝憲台折獄蘇冤神明公案》、《國朝名公神斷詳刑公案》等一系列的公案短篇故事專集。其中“包公案”系雜取民間傳說和宋元戲曲、話本而成。它與《郭青螺六省聽訟錄新民公案》和《海剛峰先生居官公案傳》兩種,是以包拯、郭青螺、海瑞貫穿全書,審理各種案子的短篇小說集;此外諸書,則為其他一些清正官吏判案異聞的分類彙編,體裁近於筆記小說。書中內容,大抵都是姦淫盜殺、妖魔作祟等民事刑事案件;清官鬥爭的對象是姦夫淫婦、強盜竊賊、流氓棍騙和狐妖獸怪;破案大多靠神靈顯聖、鬼魂告狀,也有一些表現能員的智慧和重於調查的方法。故事一般由事由、訴狀、判詞三部分組成,類似公牘文書。題材冗雜,語言板滯,僅有少數寫得比較曲折生動。而且各本互相抄襲,重複頗多。
在這些小說中,比較著名的是《龍圖公案》,它敘述包拯正直無私,認真辦案,明敏斷獄,秉公執法的故事。小說寫他為了公道,替百姓伸冤除害,甚至“寧願納還官誥歸家”,也不接受皇后和皇帝的“說情”,堅決處斬了恃強凌弱、草菅人命的國舅和皇弟。這種為了人民,不顧個人安危,敢於抗上,與權豪勢要做鬥爭的精神,是其他同類小說所沒有的。
綜觀這一時期的小說,其主旨已由揭露官吏之昏庸轉為歌頌清官的公正和廉明。迷信成分增多,受害者自我抗爭的情節已趨泯滅。這種轉變,自有其社會歷史的深刻原因。
明代公案小說中表現出來的把革除社會黑暗的希望寄托在清官身上的思想,正是馬克思所說的這種小農本質意識的反映。《龍圖公案》等所寫的內容,無疑與英宗以後王室勛貴、地主官紳依仗特權,大肆侵奪農民土地財物,以及管理皇莊的宦官、軍校等任意姦淫婦女,殺掠佃戶的現實有關。而小農本質意識之所以在這個時期被明顯地表現出來,這主要由公案小說本身的發展進程所決定,此外當時農業生產空前發展,從單一經濟逐漸走向多種經營的經濟,並參與全國範圍的商品流通——日益顯示出它在國民經濟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以及許多新的手工業市鎮的興起,大量農民流入城鎮成為手工業工人——增進了市民(包括小說的作者)對農民生活、思想的了解,恐怕也是造成的原因。

代表作

俠義公案小說的代表作《三俠五義》
《三俠五義》《三俠五義》
作者: 候忠義
《三俠五義》所敘,是宋朝包拯審案斷獄、安境保民,以及俠客義士幫助官府除暴安良、二行俠仗義的故事。一這兩者之間,相互為用,以期達到“不負朝廷”或“‘致君澤民”的共同目的。!它的出現,表明清代傳統的公案小說與俠義小說的完全合流。《三俠五義》就是合流的“俠義公案派”小說的典型作品,是一部成功的代表作。
在中國古代小說發展的歷史長河中,俠義和公案雖同屬世情小說範疇,卻是兩個重要的、不同的題材。長期以來,它們獨立發展,各有成就,形成兩個流派。
公案小說以審案斷獄為主,內容上大都歌頌剛正不阿、清明廉潔、執法如山、為民伸冤的清官。一公案小說,一是有其歷史發展的線索和傳統的。如在魏晉南北朝小說中,就孕育著公案小說的萌芽。如《列異傳》里的《蘇娥》、《搜神記》里的《東海孝婦》就是其例。如《東海孝婦》寫的就是一樁冤案。孝婦周青“養姑甚謹”,婆媳關係甚好。婆婆謂自己“已老”,惜婦“年少”,為免除守寡媳婦的負擔和勞苦,寧肯自溢。然而婆婆.死後,因其女告官,誣婦為兇手,官府不明,屈打成招,遂成冤案。獄吏於公“仗義直言”,據理力爭,仍未改變冤婦的命運,含屈而死。後任太守重審此案,為婦伸冤,並親身祭祀孝婦,地方方得安寧。
唐代傳奇與軼事小說,亦不乏公案小說之作。如《紀聞·蘇無名》,就是唐代一篇成功的推理破案小說。它表彰了武則夭時的一個捕盜能吏蘇無名。武則天曾賞賜太平公主細器寶物兩食盒,所直黃金千錳,結果被盜。武則天大怒,限洛陽長吏三日破案,長吏限縣尉二日,縣尉限吏卒一日。吏卒無奈,只好求破案能手蘇無名幫助。蘇求武則天寬限日期,但“亦不出數十日耳”。蘇見一夥出葬的胡人,到一新墳處,雖設祭奠,但“哭而不哀”,撤奠之後,“巡行家旁,相視而笑”。蘇無名判定其墳為藏物之所,胡人則為盜賊。於是破了此案。
宋元時代的公案小說,一是說話中的“說公案”。這是民間說書藝人創作的公案小說,它主要敘述冤案的發生和過程,對含冤受屈者寄予很大的同情,最終清官斷案只是小說的一個尾巴,官吏的例行公事。像著名的作品如《錯斬崔寧》主要寫受害者崔寧、陳二姐含冤受屈的事實,重點並非職責官府的“率意斷獄、任情用刑”。兇手是由劉大娘子發現並報告官府,才使案情大白於天下。《簡帖和尚》也是著重敘述由於和尚的奸謀,致使黃莆松休妻,造成楊氏的悲劇。最後也是由於楊氏發覺和揭發了和尚的陰謀,冤情才得到昭雪。
二是在歷代案例的基礎上,演繹派生出公案小說。如五代和凝父子編的《疑獄集》、南宋慶元年間桂萬榮的《棠陰比事》、鄭克輯的《折獄龜鑑》、《明公書判就是公案書的演變和發展清明集》等,就是各代的公案書。《醉翁談錄》記錄的“私情公案”和“花判公案”就是“公案書”的演變和發展,是“公案書”影響下的產物,這類故事重點是記述官吏的明敏斷案和判詞的巧妙、詼諧,視線集中在清官身上。而不是在受屈含冤者身上。他主要來源於前代“公案書”,而不是現實生活中的故事。他的思想、藝術價值明顯不如前一類公案小說。明代後期出現的一大批公案小說,如《龍圖神斷公案》、《皇明諸司廉明奇判公案》、《明鏡公案》等,與“公案書”關係密切,甚至保留了若干文牘形式;但也與話本小說關係密切,不斷從中吸取題材。如《海剛峰先生居官公案傳》(簡稱《海公案))),實際上是一部短篇小說集。每回一個故事,它一方面採取了公腆文書的形式,每回先有記述全案過程的一段說明文字,分“告”、“訴”、“判”三個部分,而內容又系小說家的編撰,並非海瑞實事,且與宋元話本關係密切。如第三十九回《捉圓通伸蘭姬之冤》、。第四十二回《判明契約文約》,就是宋元話本《簡帖和尚》、《契約文字記》的改編、脫胎之作。又如《僧徒姦婦》、《妒奸成獄》、《判給家財分庶子》、《判謀陷寡婦》等,又為明代擬話本提供了素材。又如《龍圖神斷公案》,與《海公案》性質相同,也是短篇小說集,而以包公貫串其書。題材上既有民間流傳的故事,又有采自史書的案例,而不少內容又是從《海公案》輾轉抄來的。
俠義小說以豪俠行俠仗義為主,歌頌重義尚武、扶困濟危的精神。在漢魏六朝小說中,有《搜神記》里的《三王墓》(即《干將莫邪)))、《李寄斬蛇》,《世說新語》中的《周處》等,已初具俠義小說的風采。如《三王墓》中的俠客仗義相助,為被楚王枉殺的鑄劍工匠干將復仇,竟犧牲自己的性命,這正是《史記》的《刺客列傳》、《遊俠列傳》中俠義精神的繼續和發揚。
唐代的俠義小說比較成熟,如《紅線》、《崑崙奴》、《聶隱娘》等,就是成功的作品,其中紅線,聶隱娘、崑崙奴,都是武藝高超,逾牆走壁,飛劍取人的俠客,帶有濃厚的浪漫色彩。
宋元話本中,“朴刀”、“桿棒”類作品,屬於俠義小說的範疇。如《宋四公大鬧禁魂張》、《楊溫攔路虎傳》等。直到明代的《水滸傳》,始有長篇俠義小說出現,它被李蟄冠以“忠義”之名,被天都外臣稱為“有俠客之風,無暴客之惡”。清以前的俠義小說,從內容上看,其男主人公或憑個人的技藝去創英雄業跡獷或組成群體去扭轉乾坤;有的寫實,有的幻想,分屬兩種類型。
清代中葉《龍圖公案》(《三俠五義》的早期名字)的出現,使公案小說加入了大量的俠義內容,使俠義和公案這兩類一向獨立發展的小說,_被有機地結合在一起。“這等小說,大概是敘俠義之士,除盜平叛事情,而中間每以名臣大官,總領一切。”(魯迅《中國小說的歷史的變遷}))這種大臣與俠士的關係,在《三俠五義》里就是包公與南俠、北俠、雙俠、五鼠的關係。為什麼能形成這種關係?這是因為俠士的“行俠作義”,需要官僚的支持,而官吏的“除暴安良”,亦需俠士的幫助。他們的目的是相同的。《三俠五義》第十五回寫包拯陳州放販後,表示還要做幾件驚天動地之事,“一來不負朝廷,二來與民除害,三來也顯顯我包某心中的抱負。”第一百一回寫小諸葛沈仲元對黑妖狐智化說:“你我不能致君澤民,止於俠義二字,了卻終身而已一,有甚講究。”可見“不負朝廷”與“致君澤民”是他們的共同追求。那么,促成俠義公案小說合流的原因何在呢?從藝術發展的傳統說,以《龍圖公案》為代表的公案小說,長期格守案情加判詞的模式,束縛著公案小說向著更高的水平發展,故加入大量的“俠義”內容,以使小說活潑充實;從社會現實的需要來說,清朝正走下坡路,封建統治雖能維持,但矛盾重重,危機四伏。百姓要求社會安定,呼籲清官;戶知識分子企盼興邦治國,建功立業。於是,這種清官與俠客的結合,就符合社會與各階層人物的需要。
魯迅先生在《中國小說史略》中,談到《三俠五義》出現時說:
時去明亡已久遠,說書之地又為北京,其先又屢平內亂,遊民輒以從軍得功名,歸耀其鄉里,亦甚動野人散羨,但凡俠義小說中的英雄,在民間每極粗豪,大有綠林結習,而終必為一大僚隸卒,供使令奔走以為寵榮,此蓋非心悅誠服,樂為臣僕之時不辦也。
這說明了《三俠五義》等俠義公案小說,括《施公案》、《彭公案》、《永慶昇平》等在內,產生的社會背景之一。概括地說來,其一,近代這個時期並非是什麼“太平盛世”、“清朗世界”,現實中的階級鬥爭,使統治階級的“安全感”大大減弱了,於是俠勇之士就在公案小說中出現,並發揮了重要作用;其二,官僚、俠士的除暴安良,以及俠士得到封賞,乃是表現了作者對功名利祿的追求,維護和安定封建統治的願望。應該指出,《三俠五義》是市民思想的產物,它不可能超越忠孝節義封建正統思想的樊籬,但又體現了人民民眾的部分願望和要求。小說中對豪強、顯貴罪惡的暴露,對世態炎涼的抨擊,都表達了人民對賢明政治的追求和對是非善惡的態度,有一定的意義和認識價值。
公案俠義小說經過短暫的繁榮,很快就走向下坡路,思想內容從《三俠五義》單純的忠奸、正邪鬥爭,發展到鎮壓農民起義;從具有一定人民性的小說、發展為具有落後或反動傾向的作品。但近代公案俠義小說,無疑為晚清新武俠小說的產生,提供了有益的借鑑。

合流

公案小說始於《水滸傳》,經《三俠五義》發揮到極致,現代小說《四大名捕》傳承,現有縱有波瀾,亦成強弩之末:二者均思變遷。左右不出始終在老圈子裡徘徊,即使在它的“黃金時代”也只是大同小異的模擬抄襲,《三俠五義》的續書版本繁多至二十四續。
施公案》問世,是中國公案小說與俠義小說合流的標誌。《施公案》今存庚辰(嘉慶二十五年)廈門文德堂刊小本,載嘉慶戊午(三年)序文。清陳康祺《郎潛紀聞二筆》云:
少時即聞鄉里父老言施世綸為清官。入都後則聞院曲盲詞,有演唱其政績者。蓋由小說中刻有《施公案》一書,比公為宋之包孝肅、明之海忠介,故俗口流傳,至今不泯也。……公平生得力在“不侮鰥寡,不畏強御”二語。蓋二百年茅檐婦孺之口,不盡無憑也。(重點號為筆者所加。下同)
陳生於清道光二十年,同治十年成進士,官至刑部員外郎。從他的這些話,可見施公故事早已在民間流傳。
三俠五義》雖於光緒五年出版,但嘉慶時期石玉昆已為說唱這部小說而享盛名,道光四年(1824年)的慶昇平班戲目中,有不少《三俠五義》的重要關目 如《瓊林宴》、《三俠五義》、《遇後》、《花蝴蝶》、《烏盆記》都已說明《三俠五義》在成書定稿前已經在民間廣為流傳。《三俠五義》小說弘揚人間正氣,修正了《水滸傳》中俠客們招安後不得善終的悲慘結局,也修正了《施公案》中把俠客淪落成奴才的命運。把俠客義士的除暴安良行為與保護清官、協助清官斷案完美的結合起來,塑造了青天和俠客們正面崇高的形象,表現了宣揚忠義、維護社會秩序、為國為民的思想。俠客們協助清官,與邪惡勢力對立,仗義除暴,為民申冤,反映了基層人民民眾的思想和願望。小說明顯地表達了人們對清明政治的要求和對是非善惡的態度,具有深刻的意義和認識價值。是公案俠義小說中最具代表性、文學價值最高的一部作品。
《彭公案》較晚出(光緒十八年),但其故事的形成似在《施公案》之前。理由是:《彭公案》中顯赫一時的黃三太,在《施公案》里“早已去世”;而《施公案》中的風雲人物黃天霸以及他的義兄賀天保、武天虬、濮天雕等在《彭公案》里還是十五六歲的少年。《彭公案》第二十八回談到金大力時說:“下文在《施公案》里,保施公在揚州拿了無數盜賊,這是後話不提。”從人物和情節的銜接、發展等方面看,《施公案》頗有些像《彭公案》的續集。又,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八《如是我聞》中載有竇二東(墩)事。紀書寫於乾隆五十四年至嘉慶三年之間。這也可作為彭公故事早於《施公案》的旁證。《永慶昇平》(前傳)與《彭公案》同年刊行。作者郭廣瑞《自序》云:
余少游四海,在都嘗聽評詞演《永慶昇平》一書,……國初以來,有此實事流傳。鹹豐年間,有姜振名先生,乃評談今古之人,嘗演說此書,未能有人刊刻傳流於世。余長聽哈輔源先生演說,熟記在心,閒暇之時,錄成四卷,……遂增刪補改,錄實事百數回……
說明了這部小說的成書過程。
公案俠義小說,所敘不外一個清官(或名臣大僚)統率一群俠客,微服私訪,查辦各種案件,剪惡鋤奸,除盜平叛的事。
在這裡,清官和俠客都較前有了很大變化。首先,清官的忠君色彩大大加濃,愛民思想相對淡化。《施公案》第三十回寫清官施仕倫勸教黃天霸道:“盡忠豈能顧眾!”這便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清官的主要任務,漸由為百姓的折獄斷案、伸冤雪恨,發展為直接維護王朝的除“盜”平叛——鎮壓一切反抗官府的力量。其次,俠客的義重於生死的觀念被忠高於一切的思想所代替。宋江私放劫官銀的晁蓋而丟官,花榮救宋江而落草。《施公案》中的黃天霸投降官府以後卻反過來親手殺死了曾經歃血為盟,誓“同生死”的結義兄弟武天虬和濮天雕等,說:“為施公難以顧義。”“既為縣主,難顧友情。”(第六十五、六十六回)這便是重忠棄義的例子。他們雖尚存濟困扶危之緒餘,但總的傾向已不再是“濟人急難而不矜其功,時犯法禁而廉潔退讓”之士,而成為主動“改邪歸正”,為王前驅和故意炫耀自己武藝,以博皇帝重用的名利之徒。

民心作用

這類小說中有不少清官明斷案的故事,表現了勞動人民的經驗和智慧,饒有趣味。但同時也夾雜了許多荒誕無稽的迷信糟粕。這無疑也降低了作品的質量和價值。但這卻似乎並不影響民眾閱讀和進書場聽講這些故事的興趣。這是因為:迷信觀念,它既是統治階級用以麻痹人民反抗、鬥爭意志,以鞏固自己統治的一種工具,同時也是人們無法控制和認識自然力量,特別是被奴役者不能掌握和解釋自己命運時的一種虛幻的想像和自我慰藉、自我解脫的心理機制。它在生產力水平低下、處於愚昧和半愚昧狀態的人中普遍而大量地存在(即使生產力發展到一定高度,只要還沒有達到人們可以完全自我主宰命運的時候,仍然會有它的市場)。中國古代小說中很少沒有迷信的描寫,不過在公案小說和公案俠義小說的前期作品中顯得更為突出罷了。

變化之謎

公案俠義小說的內容,為什麼在這個時期會有這樣的變化?它們的思想價值既不高,藝術上除個別作品外又都很粗陋13,為什麼能長期在民間廣泛流傳,受到民眾的歡迎?仔細考察起來,原因是多方面的。
(1)清代自嘉慶以後,國勢轉衰。統治階級奢侈腐化,大小官僚貪污成風,農民起義和少數民族反抗鬥爭不斷爆發。如嘉慶元年爆發的川楚白蓮教起義,先後參加者達數十萬人,轉戰五省,歷時九年。嘉慶十八年,天理教首領李文成在河南起義,林清一支曾潛入北京,一度攻進皇宮。道光十一年底發動的湘西瑤民起義,時斷時續,更達二十來年。據不完全統計,鴉片戰爭後十年間,規模較大的農民起義發生了一百多次,僅1847年就有26次。鹹豐元年,便爆發了席捲全國的太平天國革命和捻軍起義。而這時清王朝因承平日久,武備廢弛。其正規軍——八旗軍和綠營軍都腐敗墮落,缺乏戰鬥能力。據《清仁宗實錄》記載:八旗駐防軍久不操練。有一次嘉慶至杭州閱兵,八旗兵箭箭虛發,甚至有人從馬上掉了下來(卷三八,嘉慶四年正月)。綠營兵的情況更糟:將領們扣克軍餉,爭置田產;軍隊則每到一地,大肆搶劫。他們與起義軍相遇,常常一觸即潰。統治者面對這種情況,便一方面轉而重用各州縣地主武裝的“團練鄉勇”;另方面在剿的前提下,更加注意做起義隊伍中的策反工作。而且在以上兩方面都收到了明顯的實效。鹹豐、同治皇帝用曾國藩湘軍和李鴻章淮軍圍殲太平軍和捻軍,又召撫張嘉祥(後改名國梁)、李昭壽等反攻太平軍和捻軍,使革命事業遭受嚴重損失,這便是最突出的例子。公案俠義小說中的盧方和丁家兄弟,以及黃天霸、賀天保之流人物,便是這種在封建統治者的策略轉變下地主武裝和變節分子起而效忠王室的社會現實的反映。這就是說,公案俠義小說這種內容上的改變,是適應清王朝的政治需要而出現的14。
(2)但是“適應清王朝的政治需要”,可以成為公案俠義小說內容改變的動因,卻不能成為這類小說興盛的原因。文藝發展的歷史證明:凡統治者提倡而缺乏民眾基礎的作品是沒有生命力的,它們只能像肥皂泡那樣一閃而滅。所以,廣大民眾的喜愛,才是這類作品興旺的主要原因。
在一定歷史發展階段的封建社會裡,農民和地主是對立的統一,即矛盾的雙方共處於一個統一體中。它們“因一定的條件,一面互相對立,一面又互相聯結、互相貫通、互相滲透、互相依賴”;又“在一定條件之下”“各向著其相反的方面轉化。”15高明的統治者制定和施行給予人民勉強生活下去的法律和政策。但是,許多權豪勢要則常常不滿足於既定的利益,憑藉自己的地位(包括關係)和權勢,貪得無厭地攫取更多的錢財和女色,享受極度荒淫奢侈的生活,社會上大量搶偷姦淫的盜賊棍騙,也時時侵害著普通百姓的生命財產。而各級衙門中,多數又是貪污受賄的贓官酷吏,只認錢財權勢不認理;老百姓含冤受屈,訴苦無門。在這種情況下,清廉公正的官吏為之折獄斷案,伸冤雪恨;行俠仗義的俠客出來濟困扶危,懲惡除奸:一方面固然可以維護封建統治階級的長治久安,另方面也給人民帶來了直接的好處。小說所表現的這種思想雖然並不高明,然而它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生產力發展水平和生產關係制約的特定情況下)代表了平民百姓的理想和願望。它是黑暗社會裡無數受害無告的人們拯救苦難的心靈的寄託,因而投合了最大多數民眾的口味。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