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非壽險業務準備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1-7號)》是為進一步完善非壽險業務準備金監管制度,健全保險公司準備金管理內控機制,規範有效開展準備金監管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公司非壽險業務準備金管理辦法》(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21年第11號)等法律法規,中國銀保監會發布的實施細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保險公司非壽險業務準備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1-7號)
- 發布單位:中國銀保監會
《保險公司非壽險業務準備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1-7號)》是為進一步完善非壽險業務準備金監管制度,健全保險公司準備金管理內控機制,規範有效開展準備金監管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公司非壽險業務準備金管理辦法》(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21年第11號)等法律法規,中國銀保監會發布的實施細則。
《保險公司非壽險業務準備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1-7號)》是為進一步完善非壽險業務準備金監管制度,健全保險公司準備金管理內控機制,規範有效開展準備金監管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公司非壽險業務準備金管理辦法》(中國銀行...
保險公司非壽險業務準備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保險公司非壽險業務準備金的監督管理,促進保險公司穩健經營,夯實償付能力計量基礎,保護被保險人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以下簡稱《保險法》)等法律、行政...
《保險公司非壽險業務準備金管理辦法(試行)》是2005年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保險公司非壽險業務準備金的監督管理,保證保險公司穩健經營和償付能力充足,保護被保險人利益,根據《中華人民...
辦法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保險公司非壽險業務準備金評估充足性監管,及時掌握各財產保險公司(以下簡稱“保險公司”)準備金評估的質量,規範準備金回溯分析工作,根據《保險公司非壽險業務準備金管理辦法(試行)》、《保險公司內部...
第一條 為規範保險公司非壽險業務準備金管理,加強準備金評估的內部控制,提高準備金計提的充足性、合理性與科學性,促進保險公司審慎經營、防範風險,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財會〔2008〕7號)、《保險公司非壽險業務準備金管理辦法(試行...
根據保監會《保險公司非壽險業務準備金管理辦法(試行)》(保監會令20043 1 3號)的要求,產險公司從2005年1月15日開始,對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的提取採用1/24法或1/365法等。壽險公司的非壽險業務仍可以按照1/2法來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
第一條 為了規範保險公司非壽險業務準備金評估工作,加強準備金評估工作底稿編制、覆核、使用的管理,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和《保險公司非壽險業務準備金管理辦法(試行)》,制定本規範。 第二條 準備金評估工作底稿是財產保險公司和分入...
保險公司非壽險業務準備金管理辦法(試行)(保監會令(2004)13號2004年12月15日)關於印發《保險公司非壽險業務準備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保監發(2005)10號2005年2月2日)關於進一步加強財產保險投資型保險產品精算工作...
保險公司董事會或董事會下設薪酬委員會應定期跟蹤分析前期財務報告與償付能力報告中準備金評估結果的合規性、充分性,建立以審慎評估準備金、強化風險管理為核心的精算管理和控制機制,並以此為基礎建立精算責任人考核辦法,客觀評價精算責任人的...
第一條 為了規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以下簡稱交強險)的核算和報告,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有關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保險公司,指經中國保監會批准,經營交強險的保險...
本書圍繞《保險公司非壽險業務準備金提取辦法》所規定的評估標準,闡述了非壽險業務準備金評估原理和辦法,並提供了非壽險業務準備金評估報告的範例。編輯推薦 該書作為《辦法》的實務指南和權威解釋,簡潔明了、通俗易懂,對學習和研究非...
(五)《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第3號:壽險契約負債評估》第十九條關於壽險契約負債計量所採用的折現率曲線的具體參數見附屬檔案1。(六)《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第4號:保險風險最低資本(非壽險業務)》第十條關於全行業車險累計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