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鄉村教師支持計畫實施方案

保定市鄉村教師支持計畫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關於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部署要求,解決當前我市鄉村教師隊伍存在的資源配置不均衡、結構不合理、補充渠道不暢通、優秀骨幹教師缺乏、整體素質不高等制約鄉村教育持續健康發展的問題,吸引優秀人才到鄉村學校任教,縮小城鄉師資水平差距,提升鄉村教育質量,讓每個鄉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質量的教育,根據《河北省鄉村教師支持計畫(2015—2020年)實施辦法》(冀政辦發〔2015〕3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四個全面”戰略要求為指導,實施最佳化鄉村教師隊伍結構、提高鄉村教師待遇、提升鄉村教師能力素質工程,力爭到2017年,使全市鄉村學校優質教師得到多渠道補充,鄉村教師資源配置得到明顯改善,教師隊伍整體結構更加合理,教育教學能力水平穩步提升,各方面合理待遇依法得到較好保障,職業吸引力明顯增強,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到2020年,努力培育一支師德高尚、素質優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甘於奉獻、紮根鄉村的教師隊伍,為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提供強有力的師資保障。
二、基本原則
(一)師德為先,以德化人。著力提升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引導鄉村教師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強鄉村教師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思想認同、理論認同和情感認同。重視發揮鄉村教師以德化人、言傳身教的作用,教育學生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確保鄉村教育正確導向。
(二)規模適當,結構合理。堅持滿足教育教學需求,確保開齊開足國家規定課程的原則,加強薄弱學科建設、統籌考慮學校地域分布和辦學規模,合理規劃鄉村教師隊伍建設,集中人財物資源,實施優惠傾斜政策,加大鄉村教師培養補充力度,推進縣域教師校長交流,加強鄉村地區優質教師資源配置,有效解決鄉村教師短缺問題,最佳化鄉村教師隊伍結構。
(三)提升質量,提高待遇。立足市情,聚焦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最關鍵領域、最緊迫任務,多措並舉、定向施策、精準發力、標本兼治;加強培養培訓,提升鄉村教師教育教學能力和基本素質,提高鄉村教師地位待遇,不斷改善鄉村教師的工作生活條件,增強鄉村教師職業吸引力。
(四)改革機制,激發活力。堅持問題導向,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構建適應鄉村教育發展的鄉村教師補充機制、使用機制、交流機制和促進鄉村教師成長的培養培訓機制,逐步形成“越往基層、越是艱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勵機制。通過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畫,帶動建立相關制度,形成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提高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水平
加強鄉村教師師德建設,提升鄉村教師隊伍的思想政治和師德素質。加強師德教育,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師德教育的首位,深入開展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的學習教育活動。特別是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進一步增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認同、政治認同、情感認同,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大力加強鄉村教師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學習制度,實施50學時師德教育全員培訓。堅持報告會、座談會、研討會、培訓班、讀書班等行之有效的學習方式,建設信息化學習平台,增強政治理論學習的吸引力感染力。努力探索鄉村教師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徑、新載體,保證政治理論學習的經常性、規範性、針對性、創新性。加強鄉村教師隊伍黨建工作,重視從優秀鄉村教師中發展黨員,加強教師黨員日常管理,嚴格黨內組織生活,充分發揮鄉村教師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完善師德建設長效機制,培樹師德典型,開展豐富多彩的師德建設活動,使廣大教師學有榜樣,趕有標兵,培養高尚師德。不斷完善師德考核機制,探索過程性考評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的師德考核辦法,突出師德考核結果的運用,將師德考核結果與教師的晉職、晉級、評優、評模相掛鈎。完善教師師德檔案,記錄教師師德成長的全過程,不斷激勵廣大教師自覺加強師德修養。
(二)有效拓展鄉村教師補充渠道
實施“省級監督指導,市、縣組織招聘”的鄉村教師公開招聘補充機制,規範招聘條件和程式,加強聘後教師管理,著力破解結構性矛盾,優先補充音體美等緊缺學科教師,為鄉村學校持續輸送優秀人才,新招聘畢業生由縣級教育部門優先安排到鄉村中國小任教。根據國家、省有關政策,縣級政府結合實際需求,積極爭取“特崗教師計畫”招聘名額,特崗教師全部安排到鄉村學校任教。實施特崗計畫的縣,要採取切實措施確保三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願意留任的特崗教師全部入編,落實工作崗位,做好人事、工資關係等接轉工作。建立健全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制度,對到貧困地區鄉村學校任教的全日制高等學校畢業生,予以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創新教師培養體系。堅持“按需設崗、按崗培養、雙向選擇、定崗服務”的原則,改革師範院校教師培養模式,構建專業化的教師培養機構,推動高等院校教師教育學院的建設與發展,積極推動保定學院建立教師教育學院。探索卓越中國小教師培養途徑,初步建成政府統籌培養需求、高校實施教育工作、中國小校參與實習的教師培養機制。實施國小全科教師免費培養計畫。2020年前,啟動市級國小全科教師免費培養試點工作;強化縣級政府在國小全科教師培養工作中的主體責任,做好培養計畫申報、安置和使用工作。
實施優秀退休教師鄉村支教講學計畫,每年選聘一定數量的城鎮退休特級教師、高級教師到鄉村學校任教,開展幫扶,認真落實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有關補助政策。
(三)統一城鄉教職工編制標準
鄉村中國小教職工編制按照城市標準統一核定,其中村國小、教學點編制按照生師比和班師比相結合的方式核定。通過編制傾斜、加強人員配備等方式加大對人口稀少的教學點、村國小的支持力度,重點解決教師全覆蓋問題,確保鄉村學校開足開齊國家規定課程。寄宿制學校應合理配置專職生活教師。
縣級教育部門在核定的編制總額內,按照班額、生源等情況統籌分配各校教職工編制,並報同級機構編制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進一步完善中國小教職工編制動態管理體制,根據學校布局結構調整、不同學段學生規模變化等情況及時進行調整。縣級編制、人社和教育部門,按照專任教師“退補相當”的原則,及時擬定每年鄉村學校教師補充計畫並報市人社部門核准後實施,確保基礎教育發展需要和素質教育全面實施。探索採用購買服務方式,解決農村教師隊伍中的遺留問題。按省有關要求,結合縣(市、區)、開發區實際,探索創新鄉村幼稚園用人機制。
深化中國小校後勤服務社會化改革,逐步壓縮非教學人員編制。對適合社會力量提供的工勤和教學輔助等服務,探索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納入當地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所需資金通過合理渠道和方式妥善解決。
嚴禁在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長期使用臨時聘用人員,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變相占用鄉村中國小教職工編制。對違反編制管理規定的單位和責任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四)有序推動城鄉教師合理流動
加強縣域內義務教育教師的統籌管理,在試點基礎上推進“縣管校聘”管理改革,為教師交流輪崗提供制度保障。
縣(市、區)、開發區要按照保定市教育局等五部門《關於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保教人〔2014〕24號)要求,以推動教育均衡發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為目標,積極推動教師校長在縣域內城區學校之間、城區和農村學校之間、優質學校和薄弱學校之間、中心國小和村小(教學點)之間的合理流動,符合交流條件的骨幹教師交流比例不低於15%,普通教師交流比例由各地結合實際情況確定。縣域內要重點推動縣城學校教師到鄉村學校交流輪崗,鄉鎮範圍內重點推動中心學校教師到村國小、教學點交流輪崗。到2017年各縣(市、區)、開發區要全面實施縣域內教師校長交流工作;到2020年實現縣域內教師校長交流的制度化、常態化。
各地還要結合本地實際,探索通過定期交流、跨校競聘、學區一體化管理、學校聯盟、對口支援、鄉鎮中心學校教師走教等方式,提高鄉村教育教學水平,縮小城鄉教育資源差距。
(五)大力提高鄉村教師生活待遇
全面落實鄉鎮工作補貼制度。縣、鄉政府要嚴格按照《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財政廳關於印發<河北省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鄉鎮工作補貼實施辦法>的通知》(冀人社發〔2015〕34號)規定,為符合條件的鄉村教師發放鄉鎮工作補貼。集中連片特困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按《河北省教育廳河北省財政廳關於落實連片特困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的實施意見》(冀教財〔2014〕37號)執行,省定補助標準由省級財政負擔。其他縣(市、區)、開發區可參照實施意見,積極謀劃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結合本地實際確定補助標準,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負擔。省、市財政對連片特困地區以外的貧困縣給予適當獎補。縣(市、區)、開發區要制定出台具體發放實施方案,依據學校艱苦邊遠程度實行差別化補助,重點向村國小和教學點傾斜。
依法依規落實鄉村教師工資待遇政策,確保鄉村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並逐步提高。依法為教師繳納住房公積金和社會保險費,縣域內統一繳費及補助標準。
積極實施鄉村教師幫扶計畫,市、縣財政設立專項資金,對因遭遇突發事故或突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鄉村教師進行救助幫扶。鼓勵企業和社會力量積極為學校捐助資金,用於教師幫扶。各縣(市、區)、開發區要切實推進鄉村教師定期體檢工作,每年組織鄉村教師進行一次體檢。各地醫療機構要加強與教育部門合作,積極制定適合鄉村教師需求的體檢方案,加強對體檢教師的跟蹤指導,保證體檢質量。
加快邊遠艱苦地區鄉村學校教師周轉宿舍建設。爭取上級財政支持,力爭到2020年,再幫助1500名鄉村教師解決周轉宿舍問題。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統籌規劃,將鄉村學校教師住房納入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在鄉(鎮)政府或邊遠山區中心校所在地修建,並享受上級保障性住房優惠政策和資金補助。將符合條件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納入住房保障範疇,同等條件下優先輪候、優先分配。
(六)穩步推進鄉村教師職稱制度改革
嚴格落實省中國小教師職稱(職務)評聘條件和程式辦法,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注重師德素養,注重教育教學工作業績,注重教育教學方法,注重教育教學一線實踐經歷。降低鄉村中國小教師職稱申報評審條件,不作發表論文的剛性要求。積極爭取提高鄉村中國小校中高級職稱崗位設定比例,在規定的比例上限內上浮1-2個百分點;對於辦學規模較小的山區村小、教學點在核定崗位數量基礎上,上調1-2箇中、高級崗位數量。試行向長期堅守鄉村學校的教師職稱聘用傾斜政策,嘗試凡在鄉村學校任教累計滿25年且仍在鄉村學校任教的,可不受崗位職數限制,直接聘用到相應崗位。城鎮中國小教師晉升高級教師職稱(職務),應有在鄉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經歷。
(七)建立鄉村教師榮譽制度
加大鄉村教師獎勵力度,省政府對長期紮根農村,為農村教育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鄉村教師,給予獎勵。獎勵對象原則上為在鄉村學校從教15年以上的在職農村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逐步加大支持力度,並積極鼓勵引導企業、社會團體、非政府組織和有關國際組織捐資助學,對長期在鄉村學校任教的優秀教師給予獎勵,並適時提高獎勵標準。
國家、省分別對在鄉村學校從教30年以上、20年以上的教師頒發榮譽證書,縣(市、區)、開發區對在鄉村學校從教10年以上的教師頒發榮譽證書予以鼓勵。各地舉辦的各類評優評先,要切實向鄉村教師傾斜。
(八)全面提升鄉村教師能力素質
省政府將鄉村教師培訓納入教育法制建設範圍,並將其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市財政自2016年起,每年至少安排400萬元專項經費用於中國小教師、校長的培養、培訓,並逐年提高。縣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實施主體責任,將教師校長培訓經費納入政府預算,嚴格按照農村中國小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教師培訓經費。
建立以財政撥款為主的保障機制,保證中國小教師五年一周期360學時的全員免費培訓和中國小校(園)長任職資格、提高、高級研修、專家型校長等免費培訓。落實“河北省邊遠困難地區鄉村學校校長素養提升工程”,對全市國家級和省級貧困縣鄉村中國小校長進行不少於360學時的培訓;其他鄉村學校校長培訓,按照職責分工,由市、縣分別組織實施。依據《教師法》要求,實行教師培訓歸口管理,統一由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全面實施中國小教師資格定期註冊制度,將教師參加培訓情況作為重要內容。縣級人民政府要重視縣教師發展中心建設,整合縣級教師培訓、教育科研、電教、儀器裝備等機構,形成促進教師專業發展的合力,發揮教師培訓的整體效益,到2020年全部完成實質整合。
提高鄉村教師培訓效益。大力提升鄉村教師信息技術套用能力,積極利用遠程教學、數位化課程等信息技術手段,實現教師培訓全覆蓋。積極實施教師培訓推薦課程與自選課程相結合的學習模式,按照鄉村教師的實際需求改進培訓方式,採取頂崗置換、網路研修、送教下鄉、專家指導、校本研修等多種形式,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加強鄉村教師省級骨幹教師和學科名師的培養,實施骨幹教師和學科名師“5235”工程,即:到2020年,全市培養500名省級骨幹教師和學科名師,選拔培養2000名市級骨幹教師和學科名師,建成30個省級名師工作室,50個市級名師工作室,每個縣(市、區)、開發區要建立1-2個省級名師工作室、2個以上市級名師工作室,市直屬學校要根據學校名師隊伍情況相應建立名師工作室,重點發揮對鄉村教師示範帶動作用。鼓勵各地建立縣級名師工作室。積極鼓勵鄉村教師在職學習深造,提高學歷層次。積極爭取“國培計畫”和“省培計畫”財政經費集中支持鄉村教師校長培訓。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本實施方案由市、縣、鄉三級分級組織實施。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嚴格實行一把手負責制,認真謀劃支持辦法,統籌安排推進步驟,有效推動支持工作。各級教育、發改、財政、編制、人社、住建、衛生計生、民政等部門要加強銜接溝通,密切協調配合,形成有效合力,統籌推進實施方案的貫徹落實。
(二)明確責任分工。教育部門要總體謀劃和部署鄉村教師發展工作,為精準支持提供依據;編制部門要加強鄉村學校編制管理,確保鄉村中國小教職工編制滿足教育教學實際需求;發改、教育部門要加快編制周轉宿舍規劃,進一步改善鄉村教師工作和生活條件;人社、財政部門要完善並督促落實鄉村教師補助政策,著力提高鄉村教師待遇;人社、教育部門要進一步完善落實鄉村教師職稱評聘改革辦法,加大對鄉村教師傾斜支持力度;衛生計生、教育部門要制定鄉村教師體檢和就醫工作方案,積極服務鄉村教師健康需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要切實落實保障性住房優先政策;財政、民政部門要做好睏難教師救助幫扶工作。
(三)落實經費保障。市級財政將加大資金統籌力度,重點支持貧困地區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各縣(市、區)、開發區要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把鄉村教師隊伍建設作為重點保障領域之一,將所需經費納入公共財政保障範圍,形成穩定投入機制,確保各項鄉村教師支持政策落實到位。要制定嚴格的經費監管制度,規範經費使用,加強經費管理,強化監督檢查,堅決杜絕截留、剋扣、虛報、冒領等違法違規行為,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要著力改革體制,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支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
(四)積極宣傳引導。各地要加強宣傳引導,爭取廣大教師和社會各界對鄉村教師支持計畫的理解和支持,著力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圍;要大力宣傳廣大鄉村教師為人師表、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的崇高精神,積極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鄉村教師和鄉村教育的濃厚氛圍,努力在全社會形成尊師重教的良好風尚。
(五)嚴格督導考核。市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將對各地貫徹落實鄉村教師支持政策情況進行督導檢查,並納入對縣級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重要內容,及時通報督導結果並適時公布。對在鄉村教師支持工作中成績突出的,要及時推廣經驗做法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表彰;對工作不力、政策落實不到位的,要依紀依規嚴肅問責。
縣、鄉級政府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精準把握支持重點,因地制宜提出符合自身實際的鄉村教師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各縣(市、區)、開發區要於2016年3月底前將本地的實施辦法報市教育局備案,同時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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