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侵華日軍第100隊成立於偽滿洲國新京市,是以牲畜和農作物為主要研究對象的部隊,並進行過大量的人體實驗。成立之初的名稱為關東軍軍馬防疫廠,是日本侵華期間進行細菌戰的重要力量。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一份名為“關參一發第一八七七號”的命令檔案正式下發,關東軍司令官植田謙吉向日本陸軍大臣杉山元命令提請“軍用細菌研究從業者命令件”報告,任命高島一雄等人從事軍用細菌研究。至此,第100部隊從此前宣稱的防疫研究,正式走向了有組織的國家軍用細菌研究。
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日本投降時,100部隊炸毀建築物,銷毀細菌戰罪證,其成員大部分逃回日本國內,一部分被蘇軍俘獲。
1949年12月,由前蘇聯主持進行的一場細菌戰審判。據戰犯高橋隆篤、平櫻全作、三友一男等人交代,侵華日軍第100部隊是為準備細菌戰而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中國出於同蘇聯一道審判日本戰犯及揭露韓戰中美軍細菌戰罪行的需要,對100部隊罪證進行了調查。被調查人員包括遺留在中國東北的與100部隊有過接觸的日本人和在100部隊工作過的中國勞工,弄清了100部隊的基本情況,為後來的研究留下了珍貴材料。
20世紀50年代,長春市曾組織對第100部隊的罪行進行調查,並拍攝了照片等資料。1950年的《長春新報》曾刊登第100部隊的多幅罪證照片。
遺址特點
日軍侵華期間,“100部隊”研製以牲畜為對象的細菌武器,並與“七三一部隊”配合,大量散布鼠疫、霍亂、傷寒、鼻疽、炭疽熱及其它烈性傳染病的致命細菌。
中外學者研究成果和文獻記錄表明,“100部隊”總部當時占地約10萬平方米,工作人員最多時達到800人,包括細菌專家、化學專家、獸醫專家等。總部大小建築有百餘間房屋,其中實驗室與另一地下囚室相連。主體建築與很多地下通道相通,連結著各處的實驗室和眾多豢養實驗動物的房舍。“100部隊”科學技術人員占總人數的三分之二。據平櫻全作在蘇聯伯力受審時供認:僅第二部人員中就有佐官20名、科學工作員30名及技術人員50名。擔任該部各部分部長職務的都是細菌專家、植物學專家、有機化學專家或病理學專家,其中有些是在役軍官,有些則是受僱的科學工作員。前關東軍獸醫處處長高橋龍篤也供認:“100部隊各支隊及各獸疫部隊長均由細菌學醫生充任。”
20世紀80年代,侵華日軍第100部隊遺址保留原有建築遺蹟近20處,其中有司令部、細菌室、解剖室、火化場、鼠類飼養室、馬舍、碉堡、冷水塔、深水井、地下倉庫等。隨著舊城區改造和城市規模不斷擴大,2011年,該遺址大部分區域被規劃建成現代住宅小區。遺址保護區僅存約1.5萬平方米,地上建築僅剩“100部隊”當年修建的動力鍋爐部分附屬的房屋及焚燒煙囪設施一處:煙囪被兩面鐵皮圍牆隔離。西側是大片的空地,坑坑窪窪,布滿碎石塊和瓦礫。跨過障礙,進入鐵皮圍牆裡,煙囪連線一處平房,獨立成院,但院牆已破舊不堪。進入小院內,右邊的平房沒有門。
文物遺存
1949年12月25日至30日,蘇聯為抵制美國包庇日本戰犯的行為,在伯力城(今俄羅斯哈巴羅夫斯克)對俘獲的12名日軍細菌戰戰犯進行審判,這就是著名的伯力審判,並於1950年在莫斯科出版《前日本陸軍軍人因準備和使用細菌武器被控案審判材料》。前蘇聯通過對俘獲的日本關東軍司令部獸醫處長高橋隆篤以及100部隊的工作人員平櫻全作、三友一男進行審訊,已初步知悉日本100部隊建立過程、組織體系、經費來源、細菌生產、人體試驗、細菌戰的基本情況以及長春孟家屯基地的基本情況。伴隨著蘇聯的伯力審判,中國跟蹤進行了詳細的報導,隨後掀起了反對細菌戰、反對日本帝國主義的運動。伯力審判帶來的民眾性反細菌戰運動,也促成了建國初期新中國政府對100部隊的調查。
伯力審判庭審錄音共有22小時5分57秒。2018年5月,長春偽滿皇宮博物院赴俄羅斯,從俄羅斯國立錄音檔案館徵集到的,也是國內首家收藏伯力審判的完整錄音檔案。
歷史文化
相關記載
據《前日本陸軍軍人因準備和使用細菌武器被控案審判材料》一書記載,日軍曹長(上士)實驗員三友一男供認,他在第100部隊里參加了用活人做細菌感染或毒物藥殺實驗。一些人是在沒有察覺的情況下服下了摻在食物中的實驗毒藥,每個人都被要求多次食用這些有毒食物,以供三友一男等人觀察。三友一男證實,為了保密,用作實驗的人在實驗完成後都被採取注射有毒物質等方式殺害。
文物價值
侵華日軍第100部隊遺址揭示了那段鮮為人知的歷史,揭露了侵華日軍反人類的罪行。第100部隊的累累罪行,讓人們記住當年細菌戰的恐怖後果,記住日本侵略者留下的永遠無法抹除的歷史污點。以史為鑑,讓更多人知曉這段歷史,更加熱愛和平,更好傳承民族精神和奮鬥精神。
保護措施
旅遊信息
地理位置
侵華日軍第100部隊遺址位於吉林省長春市
綠園區革新東路。
交通信息
自駕:自吉林省長春市
綠園區人民政府開車前往侵華日軍第100部隊遺址,路程約3.7千米,用時約10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