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社會學習論(social Iearning theory of aggression)是指關於侵犯行為並非由本能或挫折引起,而是習得結果的主張。習得的方法有:(1)工具性學習。指侵犯行為通過強化而習得。如一個人進行侵犯,並因此受獎,則他在其他場合也容易進行侵犯。(2)觀察學習。指侵犯行為可以通過觀察他人的侵犯而習得。(3)直接的經驗。即在參與侵犯的情境中,習得侵犯行為。社會學習論者認為,當個人在爭取達到目標的途徑中,受到壓力的困擾及阻礙時,會產生不愉快的情緒激動。因個人習得的應付壓力情境的方式不同,個人由此引起的反應也不一樣。
受挫折的人可能依賴別人的幫忙以克服困難;可能退縮或更加努力去克服障礙;可能選擇一種個人在過去受挫折時,解決挫折最成功的方法,來減輕挫折;還可能侵犯別人。心理學家班杜拉的研究顯示,兒童在觀察榜樣以不同方式進行攻擊玩偶的行為後,多半會模仿其攻擊動作,並在 8個月後的測試中,仍能出現侵犯行為。社會學習論者不同於本能論的見解,他們強調必須儘量減少競爭及受挫折的情境,以免引起侵犯行為,因為採取侵犯行為來解決問題,比用其他方法得到的報償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