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供給主導型制度變遷方式
- 類型:經濟術語
制度是為決定人們的相互關係而人為設定的一些規則,其主要作用是通過建立一個人們相互作用的穩定的(但不一定有效的)結構來減少不確定性。隨著產品和要素價格、市場規模、技術等的變化,就會打破原有的制度均衡,出現新的獲利機會,從而產生制度需求。
如果組織或操作一個新制度安排的成本小於其潛在制度收益,就可以發生制度創新。至於一個社會通過何種制度變遷方式來獲取這一潛在收益,則主要受制於這個社會的各個利益集團之間的權力結構和社會偏好結構。在特定的路徑依賴下,我國在改革之初選擇的是供給主導型制度變遷方式,其特徵是:
若要以這種制度變遷方式完成向市場經濟的過渡,必將遇到一個難以解開的“諾思悖論”,即權力中心在組織和實施制度創新時,不僅具有通過降低交易費用實現社會總產出最大化的動機,而且總是力圖獲取最大化的壟斷租金。這樣,在最大化統治者及其集團壟斷租金的所有權結構與降低交易費用、促進經濟成長的有效率體制之間,就存在著持久的衝突,從而當權力中心面臨競爭約束和交易費用約束時,會容忍低效率產權結構的長期存在。“諾思悖論”在供給主導型制度變遷方式中表現為制度變遷方式與制度選擇目標之間的衝突。因此,在一個由權力中心的制度供給意願和能力主導制度變遷方向的框架內,為完成向市場經濟的過渡,將因難以解開“諾思悖論”而面臨一系列很難逾越的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