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區食品藥品監管局

佛山市高明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屬於政府機構,位於佛山市高明區,主要職能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食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制定相關的實施辦法並監督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佛山市高明區食品藥品監管局
  • 機構類型:政府機構
一、機關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酒類食品,下同)安全、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制定相關的實施辦法並監督執行。推動建立落實食品藥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政府負總責的機制,建立食品藥品信息直報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著力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
(二)負責食品的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協助制定食品安全管理規範並組織實施。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貫徹落實國家、省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畫、整頓治理方案。指導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和信息發布工作,統一發布食品安全信息;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治理和綜合檢查。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
(三)監督實施國家藥典等藥品和醫療器械標準、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處置工作。協助指導監督執業藥師註冊受理審核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相關質量管理規範。
(四)負責制定全區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並組織實施,協助查處跨區域或者重大違法行為。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
(五)負責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六)負責協助上級部門制定全市食品藥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的實施和信息化建設和管理。
(七)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對外交流與合作。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八)指導各鎮(街道)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九)負責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質量管理規範(GSP)初審和保健食品經營許可,配合指導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科研實驗、臨床試驗和檢驗,及審評認證機構的業務工作。
(十)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區有關部門和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履行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協助考核評價。
(十一)承辦區人民政府、省、市食品藥品監管局以及區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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