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區區總工會

佛山市高明區總工會是區委領導下的民眾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職工民眾的橋樑和紐帶,是職工利益的代表,按章程獨立運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佛山市高明區總工會
  • 上級單位:中共佛山市高明區委社會工作部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佛山市高明區總工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工會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區工會有關政策和工作計畫,部署開展全區工會工作。
(二)維護職工勞動就業、勞動保險、勞動保護、生活保障、安全生產、職業病防治等合法權益,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勞動爭議處理和調節勞動關係等工作。
(三)動員職工發揚艱苦創業精神,以主人翁的態度從事勞動和工作,為經濟建設建功立業,動員組織職工支持、推進企業改革。
(四)組織指導職工開展勞動競賽、技術革新、合理化建議、職工民眾經濟技術創新活動,做好勞動模範、先進勞動(工作)者及先進集體的評選、管理工作和我區勞動模範表彰大會的具體籌辦工作。
(五)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組織職工行使民主權利,通過各種形式和途徑,參與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參與本單位的民主管理。
(六)組織指導基層工會開展職工的思想政治、職業道德、科學技術教育、職業技能培訓和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
(七)在國有、集體、外商投資、私營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組建工會,發展會員;加強工會組織建設、協管工會幹部和開展培訓教育工作。
(八)管理直屬單位、指導產業(行業)工會的工作。
(九)負責審核區屬各級工會、鎮(街道)總工會的財務預決算、報表和工會經費的收繳、上解工作。
(十)負責管理區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加掛區工人文化宮牌子)。
(十一)承辦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總工會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調查研究、草擬計畫、總結、報告和綜合指導性檔案;負責機關的文秘、信息、統計、辦公自動化建設和保密、保衛、檔案、接待、後勤服務工作;協調機關各部室的工作;負責本機關的黨務、紀檢、監察、人事、勞資、機構編制、離退休幹部和計畫生育的有關工作;負責區女職工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工會經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編制年度經費的收支預算決算,做好機關財務工作;指導、檢查鎮(街道)總工會和基層工會的財務工作;監督、審查工會經費的收、管、用,負責經費審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監管下屬單位的資產。
(二)組織宣傳部
負責工會組織建設,指導工會的組建和發展會員工作,組織開展“創先爭優”、“雙愛雙評”活動和工會幹部培訓;管理基層工會幹部;調研分析職工的思想狀況,指導職工開展政治思想、道德、文化、科技、普法教育和職工讀書活動;開展工人階級先進思想、先進事跡的宣傳,企業文化體育活動;指導行業工會的工作。
(三)權益經濟部
負責開展企業民主管理、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監督以及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有關職工生活保障法律法規、政策的檢查實施;協助做好職工生活保障、勞動保險等工作;負責組織職工開展民眾性技術創新、勞動競賽、“一化三技”(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技術攻關、技術改進)活動;做好評選勞動模範、先進勞動(工作)者及先進集體的有關工作;負責勞動模範的管理工作;負責區勞動競賽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處理職工來信來訪,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指導區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工人文化宮開展工作。

人員編制

區總工會人員編制8名。其中:主席1名(若由區領導擔任,不占區總工會的編制),常務副主席1名(按正科職配備),副主席1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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