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本名:何起鳴
- 字:應岐
- 號:來山
- 出生地:四川內江
- 逝世日期:1590年
- 主要成就:官至工部尚書,卒贈太子太保。
人物生平,治河有功,京察被劾,在任功績,
人物生平
治河有功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調任工科給事中。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給事中鄭欽彈劾工部尚書朱衡為貪功而虐待百姓,何起鳴受命前去勘察治河工程。朱衡巡行到決口,舊渠已成陸地,但盛應期所開新河故跡尚在,因地勢高,黃河決堤到昭陽湖不能再往東,於是議定計畫進行開鑿。然而潘季馴則認為新河土淺泉涌,耗費將不計其數,留城以上故道初次淤塞可以恢復。從此二人便有了隔閡。何起鳴到了沛縣,回到京城,上奏說:“舊黃河之道難以恢復的原因有五。黃河完全改道必然減緩上游水勢,新集、龐家屯、趙家圈都在上游。以無計其數的資財,投入到河流已經廢棄的故道,勢必不能這樣做,此其一。從留城到沛縣,廣闊之地已成巨大的湖澤,沒有地方施工,此其二。橫貫敷十里,撩起衣裳都役道路可走,十萬之多的民工到什麼地方棲息,此其三。疏通則爛泥陷入,修築堤岸但又無土,並且南邊堵塞則又向北奔流,此其四。夏秋季節雨多水大,難以保證不淤塞,此其五。新河開通費用省,並且可以杜絕以後潰決的水患。應當採納朱衡的計策開通新河,同時採用潘季馴的計策,不全部拾棄舊黃河。”朝廷大臣議定,朱衡就決心開闢新河。
京察被劾
萬曆十五年(1587)二月,何起鳴在京察過程中列入“拾遺”的名單中,京察“拾遺”指的是原來的考核有遺漏,讓專司監察的科道官再議。大凡工部尚書,必須要搞好和內宮太監的關係,因為工部主管工程建設,而宮內的建設項目是最多了,往往是工部官員和宮內管工程的太監一起勾結分肥。何起鳴和宦官張誠很好,張誠替何起鳴運作,給事中陳與郊在人授意下,上書將何起鳴和主持京察的辛自修放在一起評論,實際上是攻擊辛自修而替何起鳴開脫,辛自修被攻擊後託病辭官。御史高維嵩、趙卿、張鳴岡、左之宜意氣不平,上疏彈劾何起鳴。何起鳴被迫致仕。正好萬曆帝聽信了張誠的話,相信何起鳴而懷疑辛自修,便責備高維嵩,說“朝廷每用一人,言官輒紛紛排擊。今何起鳴去,爾等舉堪此任者。”將高維嵩等人調出京外,一些官員又立刻上疏為高維嵩抱不平,遭到處罰。
萬曆十八年十一月(1590年)卒,贈太子太保。
在任功績
在任職期間,先後主持過整治黃河故道、修建皇陵等工作。他實地勘查沿河兩岸後,排他議,力主新河開鑿,而不棄阻塞之舊河的治河方案。施工時精細管理,勤儉節約,節省了一大筆修建資金。主要著作有《奏議》、《蓄德要覽》、《教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