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本名:何武
- 字號:君公
- 所處時代:西漢
- 民族族群:漢人
- 出生地:蜀郡郫縣(今四川省成都郫都區)
- 去世時間:3年
- 官職:御史大夫、前將軍
- 封爵:氾鄉侯
- 諡號:剌侯
人物生平,早年經歷,秉公執法,出任地方,舉薦人才,宦海沉浮,被迫自盡,子孫後代,家族歷史,家庭成員,歷史評價,後世紀念,墓冢變遷,史書記載,
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何武,字君公,是蜀郡郫縣人。漢宣帝時,天下太平,四夷賓服,神爵、五鳳年問多次承蒙天降祥瑞以應人君之德。而益州刺史王襄讓能言善說的士人王褒頌揚漢朝政德,創作了《中和》、《樂職》、《宣布》等三篇詩。何武年紀有十四、五歲,與成都人楊覆眾等人一同研習並把它們編成歌曲演唱。當時,漢宣帝遵循漢武帝時期的典章制度,尋求博識卓越的人才,於是在宣室殿召見了何武等人。漢宣帝說:“這大德之事,我怎么配得上呢!”於是起用王褒擔任待詔,賞賜何武等人以布帛才完結。
何武跟隨博士學習,研習《易經》。以後以射策甲科的資格擔任郎官,與翟方進志趣相投互為好友。光祿勛推薦質樸、敦厚、遜讓、有行義四行時,何武被提拔擔任鄂縣令,後犯法免官回家。
何武兄弟五人,都擔任郡吏,郡縣之人都敬畏他們。何武的弟弟何顯家有商人戶籍,總是不交納租稅,總是虧欠縣裡的租賦。縣裡的嗇夫官求商捉拿侮辱何顯家,何顯憤怒,想用官吏之事中傷求商。何武說:“因我家租賦徭役不在眾人之前完成,以公事為重、不徇私情的官吏不也就應該這樣嗎!”何武最後告訴了太守,太守徵召求商擔任卒吏,州里人聽說這件事後都很敬服何武。
很久以後,太僕王音推舉何武為賢良方正,何武被徵召進行對策考試,結果被提拔擔任諫大夫,調任揚州刺史。他所糾舉的二千石長吏,一定先顯露出來,使被劾者知道,知而服罪者減除其罪狀,免官而已;知而不服罪者,將其上奏,施行最重的刑罰,使其抵罪或者處死。
秉公執法
九江太守戴聖,是因《禮經》稱為小戴的人,政行大多不循法規,前任刺史因為他是著名的儒生,寬容了他。到何武擔任刺史,便巡視部屬,考察刑政,審察並記錄囚犯的罪狀,有被檢舉的則將其交給郡國。戴聖說:“何武這後進生知道什麼,只是想擾亂別人的治理工作!”都沒有什麼決斷。何武派從事查獲了他的罪行,戴聖害怕,自動辭職。戴聖后來做了博士。在朝廷里詆毀何武。何武聽說這件事,最終沒有公開他的罪行。而戴聖兒子的門客聚合成群盜,官吏將其捕捉,拘囚在廬江,戴聖自認為他的兒子一定會被處死。何武公平地判決了這件事,他的兒子最後沒有被處死。從此以後,戴聖內心慚愧而敬服何武。何武每次到京城奏事,戴聖沒有不登門謝恩的。
出任地方
何武擔任刺史,二千石有罪,他就隨時列舉其罪狀而上奏,其他有才能與沒有才能的都敬之如一,因此郡國之人都尊重他們的守相,州中太平。何武巡視其部屬時,一定先到學校,讓學生出來,考試他們講說一書,詢問他們所得收穫,然後進入傳舍。拿出教命之書詢問墾田多少,五穀好壞,完了後才拜見二千石,何武巡視時總是按照這一順序。
起初,何武擔任郡吏時,侍奉太守何壽。何壽知道何武有宰相的才能,因與其同姓,所以特別厚待他。後來何壽擔任大司農,他的侄子擔任廬江長史。當時何武招待何武的弟弟何顯以及舊友楊覆眾等,酒興正濃時,何壽讓他的侄子出來拜見何顯等人,說:“此人為揚州刺史,才能低下,至今沒有被識拔。”何顯等人很慚愧,走了以後就把這件事告訴了何武,何武說:“刺史自古以來為地方官,皇上任命我擔任這一職務,是要求做一州的表率,其職責在於進善退惡。官吏的政績有特別卓越的,百姓有隱居的,就應當召見,不能暗地裡詢問點滴事情。”何顯、楊覆眾極力勸說他,沒辦法召見了何壽的侄子,賜給他一卮酒。這一年中,廬江太守推薦了他。何武謹慎守法到這種程度。
何武擔任揚州刺史五年後,進朝擔任丞相司直,丞相薛宣敬重他。後出任清河太守,幾年後,因受到郡中百分之十四以上的地方遭受災害的牽連被免官。很久以後,大司馬曲陽侯王根推薦何武,皇上徵召他擔任諫大夫。調任兗州刺史,進朝擔任司隸校尉,調任京兆尹。二年後,因舉方正,被推舉的人在被召見時行禮容拜,有司認為這是違眾虛偽之舉。何武獲罪降職擔任楚內史,後升任沛郡太守,又進朝擔任廷尉。綏和三年,御史大夫孔光降職擔任廷尉,何武升任御史大夫。漢成帝想修建大學,開三公館,就改御史大夫為大司空。何武改任大司空,被封為汜鄉侯,食邑一千戶。汜鄉在琅訝不其,漢哀帝剛即位,獎賞大臣,又把南陽郡葷縣的博望鄉作為汜鄉侯的封國,增加食邑一千戶。
舉薦人才
何武為人仁慈厚道,喜歡引薦士人,勸勉、讚許別人的長處。擔任楚內史時看重龔勝、龔舍兩人,在沛郡時看重唐林、唐尊二人,到擔任公卿後,就將他們向朝廷推薦。這四人之所以能在世上出名,是因為何武的大力推薦,世人因此對何武進賢很尊重。但何武憎恨拉幫結派,察問文官一定要察問讀書人.察問讀書人一定要察問文官,以相參照。打算提拔官吏,首先制定法令條例以防止私相囑託。他在所任官職上也沒有赫赫名聲,但離開後總是被人思念。
到擔任御史大夫司空時,何武與丞相翟方進共同上奏說:“過去諸侯王審理、判決案件處理政事,內史管理監獄之事,郡相統管法紀輔佐諸侯王,中尉防備盜賊。現在諸侯王不處理案件參與政事,中尉官被廢置,其職掌併入內史,郡國守相放棄重任,是為了讓百姓相信而依附他。現在內史地位卑下而權力重大,威信和職權大大超過,這些不在尊者的統領之下,就難以治理好國家。我們請求郡相如太守,內史如都尉,來使尊卑秩序順通,使輕重權力公正。”詔書批示說:“行。”以內史為中尉。起初何武擔任九卿時,上奏說應設定三公官,又與翟方進共同上奏罷停刺史,改置州牧,後來都又恢復原樣,只有內史職事在施行。
宦海沉浮
何武舉奏很多,稱得上繁雜細碎,但不能稱得上賢能的三公官。其功績名位與薛宣差不多相同,但其才去趕不上,而經學正直超過了他。何武的後母在郡國,乾也派官回去接來。正碰上漢成帝駕崩。官吏恐怕在道路上有盜賊,後母停止前往,漢哀帝的側近之臣有的指責何武侍奉親人不忠誠。漢哀帝也想改換大臣,於是下詔免掉何武的官職。說:“你舉置繁苛,不合眾心,孝聲不聞,惡名流行,沒辦法做眾人表率。應當上交大司空印綬,罷官回到封國。”過了五年,諫大夫鮑宣多次聲稱冤枉了他,漢哀帝感於丞相王嘉的奏對,而高安侯董賢也薦舉何武,因此又被徵召擔任御史大夫。一月後,調任前將軍。
在這之前,新都侯王莽回到封國,過了幾年,漢哀帝因太皇太后王政君的緣故徵召王莽回到京城。王莽的堂弟成都侯王邑擔任侍中,假稱王政君旨意來告訴哀帝,替王莽求取特進給事中。漢哀帝又召見他,但事情被發覺。王政君替王邑道歉,漢哀帝因王政君的緣故不忍心殺死他,但將王邑降職擔任西河屬國都尉,削減一千戶。以後漢哀帝又下詔召舉太常,王莽暗中跟隨何武請求被舉薦,何武不敢舉薦。幾月後,漢哀帝駕崩,王政君調王莽進入朝廷,收回大司馬董賢的印綬,下詔有司舉薦能夠擔任大司馬的人。王莽原來是大司馬,讓位以躲避丁、傅兩家,眾人稱讚王莽,認為他賢能,再加上他是王政君的近親,故從大司徒孔光以下全朝廷都舉薦王莽。
何武為前將軍,平常與左將軍公孫祿相好,二人單獨謀劃,認為過去惠帝、昭帝年幼主政時期,外戚呂、霍、上官持權,幾乎危及國家,如今成帝、哀帝接連幾代沒有繼嗣,應當選立皇帝的親近之人來輔佐幼主,不應讓異姓大臣掌權,親疏相雜,對國家的方針大計有利。於是何武薦舉公孫祿能任大司馬,而公孫祿也薦舉何武能任大司馬。太后最終自己起用王莽擔任大司馬。王莽暗示有司上奏揭發何武、公孫祿互相薦舉的罪狀,結果何武、公孫祿二人都被免官。
被迫自盡
何武回到封國後,王莽的勢力逐漸強大起來,擔任了宰相,暗地裡誅殺不依附自己的人。
元始三年(3年),呂寬等人的事發生。當時大司空甄豐秉承王莽的旨意,派遣使者乘坐傳車查處其同黨,把所有自己想殺的人牽連進去,上黨的鮑宣、南陽的彭偉、杜公子、郡國中的豪傑受牽連被處死的有幾百人。何武也在指控中,大理正用監車徵召何武,何武自殺。
子孫後代
家族歷史
眾人多認為何武冤枉,王莽想滿足眾人的意思,讓何武的兒子何況繼承侯爵,給何武諡號為刺侯。王莽篡位後,把何況免為庶人。
家庭成員
兒子:何況
歷史評價
班固:何武之舉,王嘉之爭,師丹之議,考其禍福,乃效於後。當王莽之作,外內鹹服,董賢之愛,疑於親戚,武、嘉區區,以一蕢障江河,用沒其身。丹與董宏更受賞罰,哀哉!故曰“依世則廢道,違俗則危殆”,此古人所以難受爵位者也。
常璩:進賢為國,稽考典型。
宋祁:氾鄉為人,鯁固清明。嫉惡比周,直鞅安行。先問儒官,已乃事事。望侈德充,晚相天子,天子倚之。奸臣內增,天喪道消,卒為賊乘。玉折不撓,身沒名升。
後世紀念
何武作為賢人,他的人品學識,受到社會的普遍認同和廣泛稱讚,甚至把他作為學習的楷模。西漢景帝末年,文翁擔任蜀郡郡守時創辦了石室學校,至今已有兩千餘年。文翁石室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所省級地方政府的官辦學校。據南宋吳曾《能改齋漫錄》載,宋仁宗嘉桔二年(公元1057年),宋祁為益州牧,次年修建文翁祠堂,立像於祠,又畫蜀先賢司馬相如等九人像於東西壁以配祠,何武即九人之一。
墓冢變遷
何武死後33年,其子何況將其墓遷葬於郫。據《西京雜記》記載:“何武葬於(北)邙山薄龍坂王家冢東北一里,後其子遷歸於郫。”清嘉慶《四川通志》引《郫縣大姓譜序》也說:“子況,載武喪如北邙山瘞焉,廬其下”。所以如今人們見到的是東漢的磚室墓,而非西漢的土坑墓。又據乾隆時撰《郫縣誌》載,北宋趙清獻公(趙汴)作太守時,令郫縣縣令,在墓南建祠,“俾桑梓有所欽式,用以勸忠也”。
如今,何武墓冢位於郫縣一中,人們習慣尊稱為何公墓,現闢為何公園。何武墓狀若丘山,成直角形,墓上林蔭蔽日,其墓廓有三,皆向北並列。左墓長10米,寬3.6米,高3.2米;中墓長8米,寬3.6米,高3米;右墓長6米,寬3.6米,高2米。其中墓為何武之墓,左右兩墓則當是何氏族人之墓。整個何公園內約有各類植物數百種,花木茂盛,四季常綠。
史書記載
《漢書·何武王嘉師丹傳第五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