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
何元鄉位於
施甸縣城西部山區,距縣城17公里,地處東經99。20'49"—99。
23'18",北緯24。25'26"—24。38'55"。東接甸陽鎮,西隔怒江與龍陵縣相望,北與太平鎮、由旺鎮相鄰,是一個山區農業鄉。
介紹
地處施甸縣西部,鄉政府所在地距縣城17公里。由於受怒江低熱河谷的影響,具有典型的立體型氣候,冬無嚴寒、夏無酷暑。肥沃的土壤,豐沛的雨量,
亞熱帶與
溫帶共存的高原立體氣候孕育了豐富的物產,農副產品質量上乘,故有“西山曬煙、辣椒之鄉”的美譽。烤菸、甘蔗、辣椒、反季
蔬菜、畜牧是何元鄉發展的五大支柱產業。
林地8.05萬畝,森林覆蓋率27.3%。礦產資源已探明的有汞礦、鐵礦,莽王紅大理石、五彩石、石灰石等。大寨門
古生物化石、何元村西邊塘古海洋動物化石吸引中外考古專家到此考察。
全鄉生產總值3435萬元,糧食總產519萬公斤,人均產糧421公斤。程控電話、行動電話覆蓋全鄉各村。實現了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農村人人享有初級保健,廣播、電視覆蓋率達90%以上。
發展建設
截止2006年底,該鄉已實現通電、通水、通路、通電話。現轄:9個行政村(何元、莽王、王家莊、石頭寨、李為地、大仆寨、組軍門、大坡腳、大寨門),52個自然村,80個村民小組,農戶數3417戶。
何元,原為人名,施甸壩何家村人。本人於明末崇禎十一年(1683),從施甸何家村搬遷至何元鄉何家寨居住,去世後,人們為紀念他而改鄉名為何元。
農村經濟
何元鄉
何元鄉2006年農村經濟收入4621.53萬元,其中:種植業收入2067.82萬元,占總
收入44.7的%;畜牧業收入1814.41萬元,占總收入的39.3%(其中:年內出欄肉豬17907頭,肉牛396頭,肉羊211頭),林業收入199.7萬元,占總收入4.3%,第二三產業收入310.9萬元,占總收入6.7%,工資性收入194.8萬元,占總收入4.2%。 農民人均純收入1588元,農民收入主要以種植業、
養殖業等為主。全鄉外出務工收入172.29萬元,其中:常年外出務工人數914人(占勞動力的8.1%),在省內務工368人,到省外務工546人。
人口衛生
何元鄉常住人口16468人(2017年),以漢族為主,少數民族為彝、佤、傈僳、獨龍、景頗、布朗、納西、白族。
2006年底,參加農村合作醫療13390人,參合率86.7%;享受低保1020人。有鄉衛生院1所,有醫務人員9人,建築面積922.44m2,設有病床8張,X光機1台,黑白B超機1台。全鄉設有9個村衛生室,鄉村醫生23人。鄉內建有公廁2個,建有垃圾集中堆放場地1個,建有生活排水設施2個。
人文地理
何元鄉位於施甸縣城西部山區17公里處。東與甸陽鎮接壤,西和等子鄉交界並隔
怒江與龍陵縣相望,南跟萬興鄉和甸陽鎮菖蒲塘辦事處為鄰,北與由旺鎮大秧田和仁和鄉相依,總面積138平方千米。元代為土司轄地,明代屬歸仁鄉,隸施甸長官司。嘉靖三年(1524)隸屬保山縣。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隸永昌府分防施甸巡政廳。民國時期屬保山縣第五區歸仁鄉。1950年設西強公社。1963年初隸屬施甸縣,1980年地名普查時更名為何元公社,1984年4月設何元區。1988年3月設何元鄉,1994年4月前,鄉人民政府駐何元寨,故名。現轄何元、莽王、石頭寨、王家莊、李為地、大仆寨、組軍門、大坡腳、大寨門9個行政村,52個自然村,80個村民小組。境內的少數民族主要為
彝族。
降水溫度
全鄉地處怒江東岸,山勢東高西低,山脈多呈南北走向,南北最大縱長16公里,東西最寬12公里。主要山峰有大尖山、長箐山、岩子腳山等,大尖山海拔2354.3米,是境內最高峰。由於受地形特徵及怒江熱氣流影響,氣候屬立體型氣候。李為地、大仆寨一帶為亞熱帶,大寨門一帶屬冷帶,其餘為溫帶,轉換界線比較明顯。年平均氣溫15℃,最高氣溫30℃,最低氣溫僅為3℃。年平均降水量為1040毫米。
水利設施
水利設施有上寨水庫、栗子園水庫、秧草塘水庫等,總庫容為317萬立方米。境內主
要河流有莽城河、何元河、莽王河等,皆由西北向西南流入施甸河而注入怒江,主要樹種為雲南松,經濟林木主要有茶、核桃、花椒等。耕地主要以種植水稻、玉米、小麥、豆類等糧食作物為主,經濟作物有烤菸、甘蔗、辣椒、花生、葵花籽、晾曬煙等。鄉內大寨門、大歇廠一帶有大量古代無脊椎動物化石,被確定為全球目前保存完整的泥盆二疊紀地質。
鄉內有媧妮澡塘,不同的水質、不同的顏色,及其醫療價值吸引著遠方的客人,胃病、風濕病、皮膚病、黃水瘡的相繼治癒讓它聞名遐邇;鄉境內有鐵礦、雌雄黃、汞礦等,曾在組軍門建有“六一四”水銀廠。
鄉內有滇西抗戰時期的戰壕、保山市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二台坡碉堡位於何元鄉人民政府駐地20公里處攀枝花渡口,地處王家莊村攀枝花自然村,海拔660米。明萬曆11年(公元1583年)11月,永昌參將鄧子龍鎮守姚關圍殲緬軍主力,敵軍殘部向攀枝花渡口潰逃。據歷史記載,攀枝花渡口之戰,是
鄧子龍抗緬戰役中的東線第一戰役勝利結束之地。
攀枝花渡口在抗戰時期的一九四二年成立“攀枝花抗日軍民合作站”,一九四二年至一九四四年,攀枝花渡口作為著名的松山戰役的第一線,配合抗日遠征軍第88師,新編28師抗擊日本人侵略者,為中國人民的抗戰勝利作出了歷史性貢獻。
基礎設施
何元鄉
截止2006年底,何元鄉已實現通水、通電、通路、通電視、通電話。全鄉有1973戶通自來水,有1444戶飲用井水,有935戶還存在飲水困難或水質未達標(占農戶總數的27.4%)。有3414戶通電,有63戶通有線電視,擁有電視機農戶數1950戶(分別占農戶總數的99.9%、1.8%和57.1%):安裝固定電話或擁有行動電話的農戶數2010戶,其中擁有行動電話農戶數1646戶(分別占總數的58.8%和48.2%)。
鄉到縣道路為彈石路面,進村道路為土路,鄉內主要幹道為未硬化路面。距離縣客運車站17公里,建有集貿市場2個。全鄉共擁有汽車4輛,拖拉機69輛,機車330輛。全鄉耕地有效灌溉面積為2867畝,有效灌溉率為15.9%,其中有高穩產農田地面積2586畝,人均擁有高穩產農田地面積0.17畝。
到2006年底,全鄉建有沼氣池農戶1982戶;裝有太陽能農戶62戶;建有小水窖1989口;已完成“一池三改:的農戶1212戶。全鄉有47個自然村已通
自來水;有52個自然村已通電;有52個自然村已通路;有13個自然村還存在飲水困難或水質未達標。
全鄉農戶住房以土木結構住房為主,其中有11戶居住磚混結構住房;有35戶居住磚木結構住房;有3352戶住於土木結構住房;還有19戶居住於其他結構的住房。
招商引資
何元鄉
積極主動做好招商引資工作,放手發展個私經濟。一是全力營造發展環境,消除一切妨礙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思想觀念、體制束縛和不符合發展要求的做法,不斷改進服務,最佳化政務環境。二是放寬市場準入和投資領域,凡符合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不違反產業政策的行業,都允許民間資本經營。三是強化政府服務職能,改進政府服務方式,簡化審批程式,提高服務效率,保護合法經營,維護公平競爭,堅決治理各種亂罰款、亂攤派行為。
以石材產品開發為工業支撐:一是繼續支持江蘇王老闆,加快建廠速度,儘快投產;二是加快莽王紅的市場開發,爭取儘快辦廠開發;三是支持大寨門、小大山石廠,增加何元青石開發效益;四是進一步規範砂石廠的採伐制度,保證全鄉資源得到保護性利用,以市場為導向,依法進行開採。
新農村建設規劃
何元鄉
何元鄉截止2006年底,無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項目。“十一五”期間,我鄉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總體思路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探索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機制,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以“四村”建設(小康村、文明村、生態村、和諧村)為主要目標,以“十個有”(人均有一畝基本農田地、有一畝
經濟林果;戶有一院安居房、有潔淨能源和安全飲用水,有一個科技明白人;村有產業化合作組織、有學校及衛生室、文化室,有進村入戶硬板路、有團結務實的好班子、有科學民主的好制度)為具體建設內容;以五項骨幹產業(糧食、菸草、蔗糖、畜牧、辣椒)為支撐,圍繞形成產業發展新格局,實現農民生活新提高,構建公共服務新體系,建設鄉村新面貌,塑造文明新風尚,健全管理民主新體制等任務,全面推進農村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黨的建設,確保我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與全縣、全市乃至全省同步推進。
何元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總的要求是力爭通過15年左右的努力,把全鄉90%以上村莊建設成:產業穩步發展,集體經濟實力增強,農業生產總值比2000年翻兩番以上,農民人均經濟純收入達6000元左右的小康村;農村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7.5年,鄉有文化站、村有文化室、衛生室,合作醫療覆蓋率達到100%,養老、農村低保等社會保障體系初步建立和生活方式科學健康的文明村;人與自然和諧統一,基礎設施完善,人居環境優良,村容村貌整潔的生態村;村級黨組織堅強有力,村務管理民主規範,社會治安良好,鄰居和睦相處的和諧村。
實現上述目標,“十一五”時期是關鍵。到2010年,我鄉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階段性目標是:農村經濟快速發展,總收入達到5721萬元;現代農業建設取得初步成效,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穩定提高,總產量達到6706噸;畜牧業產值占農業總產值的比重大幅上升;農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質量顯著提高,農民人均現金收入達到2300元以上;鄉財政一般預算收入120萬元左右;農村居民
恩格爾係數40%左右;人口自然增長率控制在5‰以下。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邁出較大步伐,農村環境衛生狀況和村容村貌得到明顯改善,生態環境惡化的趨勢得到遏制,林木覆蓋率達到40%。農村社會事業快速發展,農村義務教育成果進一步鞏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基本建立,農村社會保險、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等保障制度初步形成。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成效顯著,農村基層政權和民眾性自治組織建設得到加強,農村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能力進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