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要做好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規劃、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工程規劃、城市工程管線綜合規劃等的相互銜接,切實提高各類規劃的科學性、系統性和可實施性,實現地下空間的統籌協調利用,合理安排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和排水防澇設施,科學確定近期建設工程。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室外排水設計規範》確定的內澇防治標準,將城市排水防澇與城市地下綜合管廊、海綿城市建設協同推進,堅持自然與人工相結合、地上與地下相結合,發揮“滲、滯、蓄、淨、用、排”的作用,構建以“源頭減排系統、排水管渠系統、排澇除險系統、超標應急系統”為主要內容的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系,並與城市防洪規劃做好銜接。已編制完成相關規劃的城市,要進一步梳理規劃內容,加強協調銜接,及時修訂調整;尚未編制完成相關規劃的城市,要按照新要求抓緊編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提高城市排水防澇能力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通知
- 發文字號:建城[2016]174號
- 發文機關: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 成文日期:2016年8月16日
建城[2016]174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城市管理委、市政管委、水務局),海南省水務廳:
受強厄爾尼諾影響,2016年我國降雨範圍大、強度高、持續時間長,多地發生嚴重的洪澇災害。黨中央、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多次對加快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補齊城市防洪排澇能力不足短板作出重要指示。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重要指示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尊重規律,統籌規劃
各地要做好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規劃、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工程規劃、城市工程管線綜合規劃等的相互銜接,切實提高各類規劃的科學性、系統性和可實施性,實現地下空間的統籌協調利用,合理安排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和排水防澇設施,科學確定近期建設工程。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室外排水設計規範》確定的內澇防治標準,將城市排水防澇與城市地下綜合管廊、海綿城市建設協同推進,堅持自然與人工相結合、地上與地下相結合,發揮“滲、滯、蓄、淨、用、排”的作用,構建以“源頭減排系統、排水管渠系統、排澇除險系統、超標應急系統”為主要內容的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系,並與城市防洪規劃做好銜接。已編制完成相關規劃的城市,要進一步梳理規劃內容,加強協調銜接,及時修訂調整;尚未編制完成相關規劃的城市,要按照新要求抓緊編制。
二、因地制宜,科學建設
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有序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和排水防澇設施建設,科學合理利用地下空間,充分發揮管廊對降雨的收排、適度調蓄功能,做到尊重科學、保障安全。依據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工程規劃確定的管廊建設區域,結合地形坡度、管線路由等實際情況,因地制宜確定雨水管道入廊的敷設方式。依據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規劃需要建設大口徑雨水箱涵、管道的區域,可充分考慮該片區未來發展需求,在不影響排水通暢和保障管線安全的前提下,利用其上部空間敷設適當的管線。
三、創新模式,完善機制
各地要放寬市場準入,鼓勵支持社會資本參與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和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嚴格落實管線入廊制度,已建成城市地下綜合管廊的主次幹路,規劃管線必須入廊,不得再開挖敷設管線。嚴格實施城市地下綜合管廊有償使用制度,建立合理的收費機制。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創新模式,通過雨水資源化利用等方式獲取額外收益,彌補社會資本的合理回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6年8月16日